名称 | 关于印发《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
索引号 | 469760234/2021-00050 | 分类 | 信息公开制度 其他 通知 |
发布机构 | 公积金中心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住房公积金〔2021〕26号 | 关键词 |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文件下载 |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doc | ||
时效 |
关于印发《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所属各管理部:
为大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现将《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十四五”开局之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宿迁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宿政办发〔2021〕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优质公开”,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深度和精度,提高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全市加快建设“四化”同步集成改革先行区、谱写新时代“春到上塘”传奇提供有力保障。
一、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按照省住建厅安排部署,如实制定和按时上报住房公积金年度信息披露数据,按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年度会议通过,并在宿迁日报、中心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
(二)推进农房改善过程中农业转移人口住房公积金政策公开。开展农房改善过程中农业转移人口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宣传,将相关住房公积金政策法律法规、政策优惠、知识问答等宣传深入涉改群体,主动送政策法规进村入户。
(三)推进“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合作试点政策公开。充分利用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政策简明问答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便民惠民利民举措,不断满足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现实需求,促进社会消费扩容提质。
(四)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公积金政策百问百答2.0”等载体,开展“公积金政策宣传月”“送政策进企业”等活动,全方位宣传住房公积金的惠民政策和服务举措,不断提高公积金政策知晓率。
二、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质效
(一)深化重要政策解读发布。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及时发布公积金政策的权威信息,全面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中心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同步制作并报送政策解读材料。及时组织开展重要政策、重大举措的解读活动,重点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不断提高文件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针对性和通俗性,避免形式主义问题,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
(二)优化解读方式方法。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发表文章、图示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解读形式。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加快形成以12345政府热线知识库为基础,中心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为依托,中心各科室协同联动、客服中心对接政策问答体系,统一提供政策信息发布、解读、查询、咨询等一体化服务。
(三)持续加大政务舆情回应力度。加强对涉及住房公积金的网络舆情引导,营造良好的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舆论环境。通过网站、电话、柜面咨询等方式加大信息受理渠道,以当面答复、书面答复等形式及时给予回复,畅通公民对政府信息的诉求渠道,对政务中心、12345转办要求作出回应的政务舆情,及时予以回应。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回应工作主动性,完善中心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江苏政务服务、12345政府热线、政务微博、微信、公积金App等渠道,及时搜集发现公积金热点问题,了解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
三、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一)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切实转变观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公积金行业发展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需求。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严格依法依规办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防范法律风险。完善依申请公开定期分析机制,梳理总结群众的热点难点,积极推动向主动公开转化。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及时落实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标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强化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加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建设,推进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明确发布审核责任,政务新媒体在发布稿件中统一标注拟稿人、审稿人、发布人。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认真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江苏政府法制网、宿迁政府法制网公布的政策法规信息,及时更新中心网站上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工作,10月底前整理形成涵盖本系统的制度文件汇编,并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实行动态更新。其它政策文件要同时做好梳理和集中统一公开工作。
(四)推进基层办事服务公开。加快完善住房公积金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补充目录,做好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补充目录的衔接并动态更新。积极推进办事服务“快递式”公开,通过信息化手段,动态公开办理状态、办理时间、办理人员、该环节应知晓的政府信息等办事服务全流程全节点政务信息,引导办事预期,优化营商环境。
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保障
(一)加强工作指导。中心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为成员,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或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持续提升业务能力。
(二)强化教育培训。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中心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实行客服人员与柜面人员岗位交流制度,不断加强12329服务热线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教育管理,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切实提升咨询服务水平。
(三)狠抓工作落实。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本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严格督查跟进,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