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职责 | ||
索引号 | 469760234/2019-00087 | 分类 | 机构职能 其他 其他 |
发布机构 | 公积金中心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公积金 机构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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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职责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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