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69号提案的答复 | ||
索引号 | 469760234/2025-00063 | 分类 | 建议议案办理 其他 其他 |
发布机构 | 公积金中心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公积金案字﹝2025﹞3号 | 关键词 | 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69号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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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69号提案的答复
王晓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动态调整机制的建议》提案收悉,我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专题调研并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情况
我中心对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参考了省内外多个城市的实践经验。例如淮安等地根据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资金净流量等指标,对贷款额度计算倍数进行调整;厦门依据房价收入比、市场供需情况,灵活调整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通过设置个贷率预警区间,增强了政策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通过召开座谈会、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缴存职工及相关部门的建议。多数意见支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二、提案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其中的建议,我们采纳了1条、落实了1条,具体情况如下:
我市5月30日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有关政策的通知》(宿公积金委〔2025〕3号),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动态调整机制,具体措施包括:
(一)贷款额度提升
单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双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二)人才支持政策
对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缴存人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分别再增加10万元、20万元、30万元。本政策与我市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不重复叠加,按就高原则执行。
(三)适用范围扩大
政策覆盖所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类型,包括新建商品房贷款、再交易住房贷款及商转公贷款。
(四)政策执行时间
新建商品房贷款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再交易住房贷款及商转公贷款自2025年6月3日起执行。
(五)其他事项
当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93%且资金净流出时,公积金中心可根据实际调整上述政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部门协同
中心将与住建、统计、财政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定期监测房价、个贷率等关键指标,为动态调整提供数据支撑。
(二)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政策解读、政策简明问答,官方微信,中心网站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扩大覆盖面,提高群众知晓度。
2025年6月18日
联系人:颜伟
联系电话:13773980398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提案法制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