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宿迁市出台《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条例》 邮政快递业发展获利好 | ||
索引号 | 053533505/2024-00172 | 分类 | 规划计划 邮政 其他 |
发布机构 | 宿迁邮政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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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出台《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条例》 邮政快递业发展获利好
近日,经宿迁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公布《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邮政快递业发展获多项政策利好。
《条例》提出,一是支持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融合发展,引导快递物流企业入驻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完善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仓储物流、快递配送等服务体系,加快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二是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与快递物流企业开展数据交换共享,鼓励快递物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三是建立农产品冷链运输和农村快递物流体系,加快农产品分拨、包装、预冷等集配装备和分拨仓、前置仓等仓储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农产品冷链运输和农村快递物流体系建设。四是鼓励电子商务经营、国际货运班列、跨境快递服务等企业在国际物流重要节点区域设置海外仓,完善境外物流和快递服务网络。五是快递物流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优化物品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
宿迁局表示,将利用《条例》的实施为契机,强化部门协同,持续推动快递与电商深度融合,引导邮政快递企业提高服务能力,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快递行业支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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