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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迁市邮政管理局新媒体信息发布运行管理制度
索引号 053533505/2018-00150 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邮政    其他
发布机构 宿迁邮政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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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邮政管理局新媒体信息发布运行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充分发挥新媒体技术推动信息发布常态化、规范化的要求,进一步提升邮政业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确保宿迁市邮政管理局政务网站运行维护管理高效、严格、有序,制定本制度。

一、市邮政管理局政务网站名称

     政务网站:宿迁市邮政管理局

二、发布平台

宿迁市邮政管理局官网、网上宿迁

三、组织领导及分工

实行一把手全面负责,分管领导日常监管,办公室主任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

办公室负责制定政务网站平台建设规划,拟定重大活动的信息发布方案;负责收集、整理网民在政务网站等新媒体上的意见,根据业务内容分派给各相关处室提出回复;政务网站新媒体网络平台的运行维护。

局各处室负责起草网站发布内容。

四、信息报送内容

(一)工作动态类信息:日常开展的邮政业务工作或活动。

(二)经验介绍类信息:主要是围绕邮政业主体活动,组织开展特色活动的举措、经验、亮点等。

(三)调研思考类信息:主要是根据在邮政业工作开展过程中针对某一热点或难点问题提供的调研素材修改而成的信息。

(四)政民互动类信息:包括宿迁市邮政管理局官网局长信箱、公众留言的回复。办理要在收到留言之日起3日内给予答复。

各处室原则上每周报送信息不少于1条。

、信息报送要求

各处室承办的相关领导参加的会议、活动在工作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报送信息,由办公室审核后发布。报送的信息必须经各处室负责人审阅、分管领导审核。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认识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各处室明确1名信息员专门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二)严格信息审核。信息报送实行谁报送、谁负责原则,切实提高信息质量,要严格执行保密法的有关规定,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三)强化考核督查。将信息上报工作纳入年底工作考核。对各处室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半年通报一次。

、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政务网站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制度。发布信息内容应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信息发布人员的授权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并指定办公室主任为信息发布授权人员。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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