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宿迁市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 ||
索引号 | 053533505/2018-00148 | 分类 | 信息公开制度 邮政 其他 |
发布机构 | 宿迁邮政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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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考核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 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由局办公室统一领导。局办公室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对市局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第四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包括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及更新情况;主动公开的信息发布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办理、答复情况。
(二)信息公开执行情况。包括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三)信息公开监督情况。包括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实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第五条 考核的办法。考核小组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检查、综合评议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全面考核。
第六条 信息公开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具体量化标准由局办公室按年度制订,将考核结果与年度评优评先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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