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宿迁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主要职能 | ||
索引号 | 142334102/2012-00002 | 分类 | 机构职能 烟草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烟草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无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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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主要职能
宿迁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在江苏省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的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自主进行生产经营管理活动,遵纪守法,照章纳税,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恪守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宿迁市烟草专卖局、江苏省烟草公司宿迁市公司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公司受江苏省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的领导、监督、管理。同时受宿迁市烟草专卖局的专卖管理和执法监督。宿迁市烟草专卖局依法实施专卖管理和执法监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所需费用,从公司经营收益中按规定列支。
其主要职能有:
(一)依据国家法律和行业政策,行使法人财产权、经营权,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依据国家法律和行业政策自主进行卷烟销售,负责统一采集订单,统一采购货源,统一配送卷烟;
(三)负责企业内部管理,依据行业政策和省局(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分配制度,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职工队伍建设;
(四)按照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投资项目;
(五)按照省局(公司)的总体规划和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商品流转计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商品流转计划圆满完成,保持经济运行健康发展;
(六)执行国家局(总公司)和江苏省局(公司)的调控政策;
(七)承担省局(公司)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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