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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迁银保监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757990448/2022-00013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银监    报告
发布机构 中国银保监会宿迁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 2022-01-11
文号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文件下载 宿迁银保监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
时效

宿迁银保监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61号)要求,突出重点领域公开,加强制度建设,拓宽公开渠道,自觉接受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完善工作制度,规范程序流程。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制定《宿迁银保监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和要求。二是制定《宿迁银保监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二)聚焦监管服务,加强信息公开。一是加强主动公开。通过江苏银保监局外网、“网上宿迁”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61条,行政处罚信息32条。二是做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全年,我分局公开市政协委员提案会办意见1件。

(三)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工作质效。在全省率先创新银保协作模式,围绕金融支持一、二、三产业发展,探索实施银保协作“金穗”行动、银保携手访千企“金梭”行动、银保护航共促电商“金e”行动,相关做法被学习强国、央广网、新华社、中国银行保险报等平台报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主动公开监管信息,分局局领导带队参加宿迁广播电台“政(行)风热线”栏目,宣传最新监管政策,对市民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运用科技手段对地方12345网络问政进行实时监测,主动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正在研究相关统计口径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注:1.行政强制项目正在研究相关统计口径。

    2.根据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银保监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两项,分别是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均为经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21年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待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明确收费标准后收缴。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工作方式创新不够、政策学习研究有待深化等问题。下一步,我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大对政务公开政策的学习研究,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保障好广大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权责清单及行政事业性收费(见附件)。

附件:权责清单及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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