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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宿豫区人民政府 文号: 宿豫政办发〔2025〕4号
发文日期: 2025-03-14 有效性: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收回乡镇(街道)部分行政处罚权赋权事项的通知
主题分类: 宿豫区   其他    通知
附件下载: 关于收回乡镇(街道)部分行政处罚权赋权事项的通知(4).doc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收回乡镇(街道)部分行政处罚权赋权事项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3-14 14:08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近日,《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乡镇(街道)部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请示》已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决定将已下放陆集街道、大兴镇、来龙镇、曹集乡、仰化镇、关庙镇、新庄镇等7乡镇(街道)的行政处罚权事项收回45。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收回的行政处罚权事项,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由相关区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有关区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做好相关权力的收回和承接工作,确保平稳过渡,避免出现管理空白。权力承接后要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人员、装备、经费保障,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陆集街道办事处要配合做好赋权事项收回工作,加快推动事权明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乡镇(街道)权责体系在基层落地落实。

请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上级统一部署,完成有关工作。行政处罚权赋权事项收回工作中的有关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区司法局联系。

附件:宿豫区收回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赋权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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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宿豫区收回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赋权事项清单

序号

基本编码

收回上级部门

备注

1

320205008000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罚

宿豫区教育局

2

320205035000

对擅自招收幼儿、设施威胁幼儿安全、教育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处罚

宿豫区教育局

3

320208004000

对携带清真禁忌食品、物品进入清真食品的专营场所行为的处罚

宿豫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4

320208005000

对在非专营清真食品场所内设置清真食品柜台或者摊点,未采取有效措施,与清真禁忌食品、物品柜台或者摊点相隔离行为的处罚

宿豫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5

320208006000

对邻近清真食品专营场所设置清真禁忌食品、物品经营场所或者摊点,未与清真食品专营场所保持适当距离或者未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影响清真食品专营场所的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宿豫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6

320208007000

对未按少数民族的清真饮食习俗屠宰畜禽或者加工、制作清真食品行为的处罚

宿豫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7

320208008000

对未按照清真要求采购制成品、原料行为的处罚

宿豫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8

320208009000

对清真食品的运输车辆、计量器具、储藏容器和加工、储存、销售的场地,用以运送、称量、存放清真禁忌食品、物品行为的处罚

宿豫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9

320208010000

对专门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其字号、招牌上使用有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禁忌的语言、文字、图像的;或者其他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其字号、招牌上使用“清真”字样或者标有清真含义符号行为的处罚

宿豫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10

320208011000

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其生产、经营的清真食品的名称、包装上使用有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禁忌的语言、文字、图像的;或者非清真食品的名称、包装上使用“清真”字样或者标有清真含义的符号行为的处罚

宿豫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11

320208012000

对伪造、转让、租借或者买卖清真标志牌行为的处罚

宿豫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12

320208020000

对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或者骗取钱财等违法活动的处罚

宿豫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13

320208002000

对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或者干扰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的宗教活动的处罚

宿豫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14

320280009000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处罚

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

320280028000

对影响人民防空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的处罚

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

320280002000

对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

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

320222403000

对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处罚

宿豫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8

320222225000

对超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的处罚

宿豫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9

320223148000

对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处罚

宿豫区卫生健康局

20

320223006000

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处罚

宿豫区卫生健康局

21

320215346000

对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以及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的处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宿豫分局

22

320217491000

对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处罚

宿豫区城市管理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

23

320217492000

对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处罚

宿豫区城市管理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

24

320217612000

对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处罚

宿豫区城市管理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

25

320217446000

对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处罚

宿豫区城市管理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

26

320217447000

对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处罚

宿豫区城市管理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

27

320217613000

对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处罚

宿豫区城市管理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

28

320217625000

对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处罚

宿豫区城市管理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

29

320217585000

对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处罚

宿豫区城市管理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

30

320217586000

对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处罚

宿豫区城市管理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

31

320217690000

对在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树木、地面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在建(构)筑物、其他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或者有组织地利用涂写、刻画、张挂、张贴进行宣传的处罚

宿豫区城市管理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

32

320217071000

对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的处罚

宿豫区城市管理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

33

320217028000

对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的处罚

宿豫区城市管理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

34

320217029000

对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它设施或者接用电源的处罚

宿豫区城市管理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

35

320217070000

对擅自拆除、迁移、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处罚

宿豫区城市管理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

36

320217435000

对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处罚

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7

320217784000

对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的处罚

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8

320217662000

对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处罚

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9

320217660000

对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处罚

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0

320217663000

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处罚

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1

320217020000

对擅自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管线、设置广告等辅助物的处罚

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2

320217689000

对损坏城市树木花草行为的处罚

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3

320217649000

对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处罚

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4

320217682000

对损坏城市绿化设施行为的处罚

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5

320217696000

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的处罚

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