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宿豫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宿豫政发〔2021〕81号)等有关规定,区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5年度宿豫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本目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责任意识。对列入目录的项目,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并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二、严格调整程序。严格目录调整程序,发布的目录原则上不作调整,确因工作实际变化需要调整的,承办单位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履行相应程序后及时对目录进行调整或删减并向社会公布。
三、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制定过程的监督检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与后评估工作。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度宿豫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事 项 目 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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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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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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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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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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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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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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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2026年重大产业项目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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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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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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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2026年中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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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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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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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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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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