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二、编制背景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和《宿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均规定重大行政决策机关可以结合职责和本地实际,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相关规定,区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5年度宿豫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主要内容
《2025年度宿豫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包含4个项目,分别是区发改局承办的《宿豫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宿豫区2026年重大产业项目投资计划》、区住建局承办的《宿豫区2026年中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计划》和区科技局承办的《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对列入目录的项目,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并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二)严格调整程序。严格目录调整程序,发布的目录原则上不作调整,确因工作实际变化需要调整的,承办单位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履行相应程序后及时对目录进行调整或删减并向社会公布。
(三)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制定过程的监督检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与后评估工作。
五、解决问题
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可进一步增强决策的计划性,有利于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统筹和前期调研等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