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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10 有效性:
名称: 《关于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部门政策解读   社会保障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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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12-10 15:07

一、政策背景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宿政规发〔202319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在我市高校就读的外地户籍学生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合理调整在我市高校就读的本科以上大学生的个人缴费起付标准。

二、主要内容

2025年起,在我市高校就读的本科以上大学生的个人缴费标准较一般人群降低20元,其与一般人群缴费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市财政全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