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年10月10日上午9:00
地点:宿迁日报社辅楼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宿迁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熊 磊
发布人:宿迁市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 多
宿迁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仝德永
宿迁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马彩梅
【熊 磊】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2023年10月1+X新闻发布会。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新华日报、省广电总台、现代快报、扬子晚报、中新社、中江网、宿迁日报社、市广电总台。
参与今天发布的嘉宾是:宿迁市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多同志,宿迁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仝德永同志,宿迁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马彩梅同志,本次发布会共2项议程,一是新闻发布,二是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市工信局副局长许多同志发布《宿迁市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许 多】
各位媒体记者:
大家上午好!
按照发布会安排,首先,由我来介绍《宿迁市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发展新型储能产业是落实“双碳”目标、促进转型发展的关键举措,也是催生新业态、打造新引擎的重要支撑。2022年,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2023年,省发改委印发了《江苏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动我省新型储能项目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足见对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重视。为抢抓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风口期和机遇期,做大做强工业项目底盘,全面提升我市产业竞争力,近日,在实地考察学习了常州、泰州等储能产业发展领先城市的成功经验,多轮征求各地、各部门和相关重点企业意见建议后,我局牵头起草了《宿迁市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经市政府批准后,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目标定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力争将我市打造成在国内储能产业具有影响力的制造业基地。
第二部分:支持重点。重点支持电化学储能、物理储能、氢能等技术路线和产业链上下游重点领域。
第三部分:支持政策。一是项目引建上,在用地、用能、环保、金融等方面由各县区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予以重点支持。对行业龙头企业和重要补链企业,对于当期设备投资超亿元的,按照认定设备投资额给予10%补贴,单个企业最高2000万元。二是科技创新上,围绕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载体建设等按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分别给予补助,同时引导推动企业梯次利用。对属于关键环节清单的项目,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20%的奖补,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三是提速提质上,对于销售收入达到一定层级、获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境内A股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不同程度奖励。四是推广应用上,主要是落实省发改委《关于加快推动我省新型储能项目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3〕775号)要求,积极争取省补资金。五是金融支持上,充分发挥相关基金引导作用,围绕新型储能产业链上下游,为优质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六是人才引培上,围绕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团队,按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分别给予“购房券”、生活补贴、项目资助、人才经费等政策支持。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包括组织领导、要素保障、建设标准、安全管理、集聚建设五个方面。
政策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
三、特色亮点
(一)政策针对性更强。以补链强链为原则,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为目标,在我市现行普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储能产业做了细致优化、突破上浮,使支持政策更加精准有力。
(二)政策覆盖面更广。从储能产业上下游两个角度考虑,做到全产业链覆盖;从项目引建、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应用推广、人才培育等环节予以支持,做到全流程覆盖。
(三)政策操作性更强。各项奖补措施设置合理、标准明确,更加有利于企业理解及申报。
为有效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助推我市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前期我们已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企业云平台等渠道,开展了政策推送、宣传解读。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组织推进和统筹协调,会同各相关部门抓好落实,推动各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
谢谢大家!
【熊 磊】
谢谢许局长,下面请市商务局副局长仝德永同志解读《宿迁市促进商业消费扩容提质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仝德永】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市促进商业消费扩容提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按照发布会安排,下面由我对2023年9月21日印发的《宿迁市促进商业消费扩容提质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文件进行发布。
一、出台背景
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消费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近年来,市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扩消费工作部署要求,从需求和供给两端发力,全面深化实施消费促进“135”提振计划,2023年我市消费保持恢复态势,1-8月,全市实现社零总额1042亿元,同比增长8.5%,排名全省第5位。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苏发〔2023〕9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宿政发〔2023〕99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22〕82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路径,聚焦重点,靶向施策,加快促进全市商业消费扩容提质,市商务局牵头起草了《宿迁市促进商业消费扩容提质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全面恢复和扩大消费,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有六个方面19条举措:
(一)实施优化网点布局专项行动。一是强化规划引领。紧扣推动消费升级和打造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的需要,启动编制新一轮中心城区商业网点规划,促进中心城区商业资源的适度集聚。二是打造核心商圈。加快编制中心城区核心商圈建设专项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力争通过3-5年持续推动,初步形成高能级的中心城区核心商圈。三是完善便民服务。围绕有一定规模的商业综合体和街区,进一步完善功能、优化业态。抓住我市获批全国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机遇,进一步强化城市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建设,让消费更便捷。
二是实施提升消费供给专项行动。一是大力引进知名品牌。鼓励发展“首店经济”,支持国内外知名商业品牌或授权代理商在宿设立区域首店,实现江苏首店、苏北首店新突破。适时举办宿迁知名品牌招商和发展大会。中心城区每年新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力争不少于40个,每个县力争不少于20个。二是做强商业载体品牌。重点招引国内外知名的商业地产投资、运营商开发、管理核心商圈大型商业项目,鼓励有实力的优质商业运营商盘活、提升闲置或低质态的现有商业设施。组织开展“宿迁商业品牌企业”评选活动,重点围绕批零住餐行业,每两年各评选表彰10家品牌企业。三是培育本土消费品牌。推动老字号创新发展,到2025年,新增15家左右各级老字号。持续开展“宿迁精品”培育认定工作,到2025年,新增30家左右“宿迁精品”。深化“宿有千香”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内涵,放大品牌效应。
三是实施做优消费场景专项行动。一是培育重点商业街区。支持推动苏州街、新盛街等重点街区争创省级高品位步行街,实施市级高品位特色商业街培育计划,建成宿迁市高品位特色商业街10条以上。二是提升夜经济活跃度。丰富夜购、夜宴、夜娱、夜游、夜演、夜健等消费业态,在中心城区打响“下相不夜城”“月美古黄河”“醉美金樽坊”等一批夜经济品牌,打造夜经济集聚区,组织策划系列夜间消费主题促销活动。三是拓展数字消费新空间。推动各地筛选有一定规模和基础的商圈,探索建立商圈数字化平台,引导实体零售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省级高品位步行街和市级特色商业街发展虚拟导购、智能购物、无感支付等功能。
四是实施壮大市场主体专项行动。一是推动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实施商贸企业登高计划,培育一批商贸流通骨干企业。实施专业市场升级计划,推动我市大型专业市场建设和老市场转型升级,孵化重点商贸企业。实施连锁经营拓展计划,鼓励市内外知名连锁企业在我市开设直营店、加盟店。二是鼓励潜力企业升限纳统。推动实施“工贸分离”“电商入库”,积极拓展再生资源和民营加油站等新领域。鼓励推动商贸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对小微企业达到限上标准并入库纳统的,探索三年内不增加企业负担的有效途径,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强化龙头商贸企业招引。将新引进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商贸流通投资项目或企业列入全市招商引资考核体系,与工业项目同等考核。鼓励各县区(市各功能区)出台政策,支持引进国内外大型商贸企业在我市设立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品牌连锁店等。
五是实施激发消费活力专项行动。一是开展消费促进活动。精塑“嗨在宿迁”消费促进品牌,形成“4+9+N”总体活动框架,打造中心城区特色消费节庆活动,每年在相对固定的时间段举办,集中推出促销活动和消费促进政策。二是刺激稳定大宗消费。采取综合措施,刺激扩大汽车、家电、家居等大宗消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在重点消费行业领域发放消费惠民券、数字人民币红包和现金补贴。三是扩大服务便民消费。推动各地开展“味道宿迁”酒都地标美食系列餐饮促消费活动,打响宿迁味道品牌。支持举办商品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特色市集等活动,培育扩大会展经济。策划组织“放心家政 品质生活”家政促消费活动。四是激发文旅体消费潜力。持续举办中国酒都(宿迁)文化旅游节、迁马、龙舟赛等重点文旅体活动,鼓励举办音乐节、艺术节、演唱会等大型活动,开发推广精品旅行线路和产品。
六是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专项行动。一是鼓励开展户外促销。支持大型商超、商业街区利用外围自有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在一定时段内,临时占用公共空间,开展外摆经营活动。二是适度推行柔性执法。制定涉企轻罚免罚清单,对市场主体开展特色经营活动轻微违法行为,以宣传劝导、自主整改为主。三是营造诚信兴商氛围。聚焦商务诚信重点领域,鼓励企业诚信经营,打击虚假宣传,助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感谢社会各界、新闻媒体朋友对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熊 磊】
谢谢仝局长,下面请市医保局副局长马彩梅同志介绍宿迁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马彩梅】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制度,是我市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
今年初,省政府将长护险制度全省全覆盖列为2023年度13类55件民生实事之一。为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长护险制度,确保制度稳妥实施,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市医保局牵头起草了一系列长护险政策制度。今年7月份,市政府出台《市政府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宿政规发〔2023〕6号)中明确:我市自2023年10月起先行开展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长护险试点。根据试点情况,适时扩大到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长护险制度的出台为失能人员提供了基础的护理保障,减轻失能人员家庭的经济负担,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家庭的关系,并给予失能人员心理上的安慰,提供了安全保障。
我市长护险制度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的原则;二是坚持独立运行,独立险种,独立设计,统筹推进的原则;三是坚持责任共担,多渠道筹资,合理划分筹资责任和保障责任的原则;四是坚持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逐步完善制度体系。
一、参保筹资标准。《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宿医保规〔2023〕1号)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手续时同步参加长护险。长护险基金通过个人缴纳、财政补助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拨等渠道按年度一次性筹集。职工年度筹集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8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20元,医保统筹基金划拨每人每年60元。鼓励企业、单位、慈善机构等社会团体和个人给予支持或捐助。
二、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宿医保规〔2023〕3号)中明确:我市长护成立失能评估专家委员会,建立评估专家库。按照“评估申请、受理审核、现场评估、结论公示、结论出具、结论送达、评估复核”等环节实施,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护理服务标准。《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和待遇标准(试行)》(宿医保规〔2023〕5号)中规定我市设立四类服务方式:一是入住定点护理机构接受护理服务;二是居家接受服务机构上门提供护理服务;三是居家接受定点服务机构和亲情护理相结合;四是居家接受亲情护理服务。规范护理标准,设定服务项目共三大类28项,其中基本生活照料服务14项、护理床位服务项目6项、医疗床位服务项目8项。基本满足失能人员护理服务需求。
四、待遇保障标准。《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和待遇标准(试行)》(宿医保规〔2023〕5号)中明确基金制度标准,按照入住服务机构医疗床位接受护理服务50元/天结算;入住服务机构护理床位接受护理服务40元/天结算;居家接受服务机构上门提供服务30元/小时、月度限额900元结算;居家接受亲情护理服务20元/天结算;居家接受服务机构上门提供护理服务和亲情护理相结合,按照30元/小时、月度限额300元与服务机构结算,15元/天,月度限额450元与护理亲属结算。
五、管理体系标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人保财险等10家商保公司组成我市长护险共保体,建立长护险服务中心,协助做好长护险各项具体事务。
【熊 磊】
谢谢马局长。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请举手示意。提问前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谢谢合作,第一个问题。
【记者一】
主持人您好,我是现代快报的记者,《宿迁市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发布后,如何保障储能政策落实的公平和公正?谢谢
【熊 磊】
好的,这个问题请市工信局副局长许 多同志回答。
【许 多】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定储能政策申报指南,对申报条件和流程作更加详细说明,让企业了解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情况,增强企业对政策的信任和支持,确保政策执行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是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储能市场的公平竞争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储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防止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对储能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策执行中的问题,确保政策落实的公平和公正。
【熊 磊】
谢谢许局长,下一个问题。
【记者二】
主持人您好,我是中新社的记者,今年我市对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有哪些支持?谢谢
【熊 磊】
好的,这个问题请市商务局副局长仝德永同志回答。
【仝德永】
答:感谢提问。为进一步加大对消费促进活动的支持力度,我们利用好省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对中心城区重点商贸流通企业(零售、餐饮、汽车、家电等)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参加市级商务部门统一组织的消费促进活动或自行开展的有一定规模的促销活动,按照每个项目给予不超过线上线下宣传推广费用50%的资金支持,单个项目不超过5万元,单个企业不超过20万元,通过资金支持,进一步激活提振消费市场。申报程序方面,2023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9月底已启动申报,有意愿申请的单位可以通过属地商务部门咨询,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材料,申请支持资金。
【熊 磊】
谢谢仝局长。最后一个问题。
【记者三】
主持人您好,我是省广电总台的记者,请问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如何申请享受长护险待遇呢?谢谢
【熊 磊】
好的,这个问题请市医保局副局长马彩梅同志回答。
【马彩梅】
答:目前我市长护险参保人员在申请长护险待遇时,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提出长护险失能评估申请:
线下申请:参保人员或其代理人可向各地长护险服务中心、承办机构服务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失能评估时需失能等级评估申请表和自评表、有效身份证件、真实有效的病例病史资料等。
线上申请:参保人员或其代理人通过“宿心办APP”长护险专栏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按要求填写电子申请表,并上传真实有效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再次感谢大家对我市医疗保险和长护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熊 磊】
谢谢马局长,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就进行到这里,媒体朋友如果有其他问题,会后可跟各单位再单独交流,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