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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迁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0001/2018-00042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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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收费及减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计划。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11日至2017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宿迁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宿迁”(http://www.suq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南湖路1号,邮编:223800,电话:052784368216,电子邮箱:sqzfxxgk@163.com)。

一、概述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64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4号)等文件和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平台建设、学习培训,深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探索创新,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努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法治宿迁、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明确由常务副市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和成员,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全面统筹全市政务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2次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总结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查摆问题,部署推进工作,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深入推进“五公开”,制定出台《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评价办法(修订)》(宿政办发〔201771号)、《市政府办公室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宿政办发〔201786号)、《宿迁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宿政办发〔201798号)、《关于加强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宿政办发〔2017124号)、《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宿政办发〔2017176号)等制度文件,将“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并明确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地本部门“第一解读人和发言人”,要求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发布,严格按照3个时间节点要求(重特大舆情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一般政务舆情48小时内权威回应)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试点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两个试点”)中,制定出台《关于成立宿迁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宿政传发〔2017125号)、《宿迁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试点工作总体规划》(宿政办发〔2017139号)、《宿迁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宿政信创办〔20171号)、《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宿政办发〔2017155号)等系列制度文件,排定试点项目全流程工作计划表,扎实推进“两个试点”工作。

(三)加强平台建设。为切实发挥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并优化网站智能搜索,扩大智能搜索覆盖范围,实现跨平台、跨站点搜索,提升搜索结果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实用性,为公众提供多维度地政府信息服务。创建智能问答系统,为公众提供全天候咨询服务。开发建设适配于各类移动终端访问的移动版网站,满足公众更加便捷地访问网站的需求,提升公众体验效果。依托市级政府网站群综合服务平台,在全省率先开展全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建设,将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全部迁移至市级平台,实现市、县(区)两级政府门户网站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政府信息资源互联互通、有效共享。

(四)加强学习培训。按照“每2年轮训一遍”要求,认真落实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新任公务员入职培训课程,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是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并举。810日、927日、111日先后3次邀请有关高校教授和法院、行政复议机关等实务部门专家,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102228日,组织全市70余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在西北政法大学开办了第2“宿迁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班。二是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指导。通过以会代培方式,召开座谈会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研讨;对市地税局、市国税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计80余人进行培训;通过微信、QQ两个政务公开工作群,适时上传国务院、省和市有关政务公开的政策文件、工作部署以及各地发生的典型案例,推动交流学习。通过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实现学干相长,学以致用,不断夯实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五)加强督查考核。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绩效)综合考评体系,并设置分值权重6分,充分发挥全市目标(绩效)综合考评“指挥棒”作用,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深入稳步开展。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日监测+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机制,把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性考核相结合,加大督查频次和力度,全年编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4期,在及时发现问题和督促落实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强化第三方评估作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通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的评估”要求,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年中围绕《宿迁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侧重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年底对全市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评估考核,并将“两个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一并纳入考核,最终形成总评估报告,同时对各地各部门进行排名,结果运用到2017年度全市目标(绩效)综合考评中。

(六)积极探索创新。一是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度。制定出台《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规定凡是涉及重大民生工程、涉及民生和公共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重要涉企政策等事项,一律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1025日、126日先后2次邀请共9名普通市民代表和企业代表列席市政府五届十七次、十八次常务会议参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企业投资审批改革、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等议题的讨论,在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同时,提升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促进了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二是积极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45日,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试点项目获得省质监部门批准后,立即按创建要求启动试点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在组织领导、办公场所及人员、经费等方面都提供了坚实保障。工作中,编制了《宿迁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基础知识读本》,并每月编发1期工作简报。目前,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序时进度要求正在稳步推进。59日,国务院将我市沭阳县纳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部署要求,我市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推进试点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相关问题。912日,下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序时进度和节点要求,同时对承担相关试点任务的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等13家市级部门,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1020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线试点工作专题专栏,将“两个试点”工作整合到一起,集中向社会公开,并对试点工作进展动态实时上传更新。沭阳县也按照要求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抽调人员,全力推进,试点各项工作达到序时进度要求。三是拓展年度报告公开方式和渠道。227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专题,集中公开市政府、市级部门和县(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通过主流媒体《宿迁日报》,将市、县(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专刊形式集中向社会公开发布;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将市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采取图表形式进行公开并解读,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多渠道、多角度、多维度、多形式地宣传,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四是创新政务公开培训方式。111日,我市开办第1期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大讲堂”,通过“大讲堂”的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进行生动活泼地解读和培训,学习成效明显提升,在以学促干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五是建立跟班学习机制。我市在《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评价办法(修订)》中,明确规定各县(区)和市级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到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跟班,并将跟班学习情况作为加分项纳入年终考评结果中。泗洪县、市质监局等部分县(区)和市级部门先后派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跟班学习。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市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1759条。其中,县(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8817条,市级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942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74110条,通过《宿迁市人民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83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60441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8204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524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 申请情况

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4件。其中,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收到27件,市级部门收到180件,县(区)共收到157件。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集中在房地规划、征收补偿、“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社会管理制度、不动产产权、企业改制、行政执法、棚户区改造、扶贫和社会救助等方面。

从申请渠道看,信函154件、网络187件、当面21件、电话1件、传真1件。其中,网络、信函为申请人采取的主要渠道,占比分别为51.37%、42.31%,合计占比为93.68%

2.办理情况

全市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4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112件,占比为30.77%;属于“同意公开”的108件,占比为29.67%;属于“部分公开”的20件,占比为5.49%;告知“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42件,占比为11.54%;告知“申请信息不存在”的39件,占比为10.71%;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13件,占比为3.57%;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16件,占比为4.40%;申请人“主动撤”的2件,占比为0.55%;“不予公开”的12件,占比为3.30%。全部依规办结。

(三)不予公开情况

全市共产生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数2820条,在所有产生的政府信息中占比为1.03%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市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1. 行政复议情况。全市共办理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11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5件、被依法纠错3件、其他情形3件。与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驳回申请2件。

2. 行政诉讼情况。全市共办理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31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7件、被依法纠错2件、其他情形2件。与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及《省政府关于做好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105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201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全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7件、省政协委员提案6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49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55件,办理复文均及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各县(区)、各部门网站进行网上公开,方便公众查阅。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宿迁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围绕“稳增长、防风险”

1.推进经济社会政策预期公开引导。全年共开展就业、产业、财政、货币等领域政策解读43期,召开新闻发布会92场,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经济社会政策信息公开专栏,全年公开社会保险信息13条、就业创业信息12条、财政信息6条,及时发布《宿迁市2017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2.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价格收费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动态公开清理调整的收费目录,公开取消的白蚁防治费、房屋转让手续费、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收费、船民证临时船民证等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2项政府性基金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重大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2017年宿迁市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公开全市300项年度重大项目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以及审批、核准、备案结果等信息。着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北斗电子、智能装备特色产业园、东关口历史文化公园等各类信息82条。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实现服务、交易、监管“一网覆盖”,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年共公开相关信息1.3万条。

4.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信息公开专栏,全年共公开PPP项目77个。其中,宿迁市体育服务综合体、宿迁牛角淹“美丽乡村”、宿迁市宿豫区交通服务综合体等11个项目被列入江苏省2017年第一批PPP入库项目名单。

5.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通过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全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标成交公告、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各类信息2060条。

6.推进金融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金融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以及宿迁金融、宿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网站专题专栏,定期不定期做好相关信息的发布工作,全年共公开经济运行情况报告12期,金融领域监督管理信息44条、行政处罚信息5条。

(二)围绕“促改革、强管理”

1.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专栏,全年共公开政策文件、中介机构、“双随机”检查等相关信息97条。

2.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国资国企信息公开专栏以及部门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及时公布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监督检查、经营业绩考核以及企业保值增值等情况,全年共公开各类信息16条。

3.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农业供给侧改革信息公开专栏,定期不定期发布主要农产品价格、面积、产量、进出口等信息。在市农委网站上增设农业供求与分析预测板块,启用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全年共公开涉农政策、农产品质量、土地承包经营等相关信息170余条。

扎实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新型经营主体、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宿迁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方案》、4期《土地确权农业部季报表》,并通过开展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春风行动”,发布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相关信息12条,通过“点对点”短信形式,精准推送招聘会信息235万余条。

4.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将全市预决算公开信息统一接入江苏省预决算公开平台,分类分级细化公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和资产信息等内容。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全市69家市级部门均按要求主动公开2017年预决算信息。

(三)围绕“调结构、转方式”

1.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科技创新信息公开专栏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局的网站,及时公开发布相关政策文件3份,公开智能家电产业、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产业等各类信息68条。

2.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专栏的节能减排信息公开模块,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公开化解过剩产能、升级改造等各类信息26条。

    3.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坚持生活必需品市场一月一分析、一月一公开,全年共公开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12期。及时做好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工作,公开市、县(区)两级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7条。扎实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监督抽查结果、执法专项行动等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政策文件67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等信息8条,社会群众关注的农资、消费品等信息7条。

(四)围绕“惠民生、促服务”

1.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扶贫救助信息公开专栏和宿迁阳光扶贫网,全年公开政策文件、扶贫资金、爱心捐赠、“三进三帮”、督查通报等各类信息75条,公开社会服务统计月报表12份。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检查,并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2.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全年共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类信息107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类信息18条,实时发布国控监测点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值,发布空气质量类信息365条、水质类信息52条。

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263’宿迁在行动”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扎实推进黑臭水体、畜禽养殖、中运河沿线等综合整治工作,全年共公开政策文件信息13个、工作动态147条。

3.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卫生信息公开专栏以及政务微博、微信等,全年共公开各类政策文件以及改薄情况、学区划分、民办教育监管等信息24条,以及5场高考志愿填报咨询会相关信息;公开新农合大病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政府信息25条,并将非法行医纳入“黑名单”管理。

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食品小作坊登记发证情况等信息,全年共公开各类信息508条。

5.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专栏,全年公开政策文件3份及相关解读材料,公开房地产市场监管、楼盘信息、公积金管理等各类信息153条。

6.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专栏,重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实行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结果以及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全公开,切实执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全年公开行政许可信息87条、行政处罚信息27条、事故调查报告7份。

四、存在问题

2017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地方未配备专门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虚设,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少数部门没有严格执行“五公开”部署要求,将其纳入到办文办会程序中,如拟制公文时,未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部分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三是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时存在回复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合规等问题。四是少数部门没有把政府网站切实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致使网站运行管理与政务公开工作衔接不畅,没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下步工作计划

2018年,我市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两个试点”为抓手,通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打牢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增强公开工作实效,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对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建设的积极作用,着力抓好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贯彻落实“五公开”要求,并针对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查找短板、细致谋划、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制度、机制,为更好地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切实抓好“两个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试点工作任务,确保“两个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努力建成优质的政务公开工作标准规范体系,全面提升我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国家级试点项目申报工作,争取获批。

三是继续开展业务培训。在督促各地各部门保持工作人员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持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每2年轮训一遍”的部署要求,通过“走出去+请进来”、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力度,积极开展针对性专题培训,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和工作能力。

四是切实强化督查考评。在政务公开工作已纳入全市目标(绩效)综合考评体系的基础上,以督查为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切实加大督查、监测的频次和力度,确保中央、省和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地生效。持续开展并加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将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年终目标(绩效)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推动全市政务公开深入开展。

五是进一步强化保密审查。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和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规定,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真正将“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中,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从源头上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问题,有效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切实做到“涉密的政府信息不公开、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涉密”,保障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宿迁市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宿迁市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71759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0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0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83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7411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60441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8204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5243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10696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6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44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19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46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064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159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7003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364
        1.当面申请数 2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88
        4.信函申请数 154
5.电话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364
        1.按时办结数 350
        2.延期办结数 14
    (三)申请答复数 364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1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08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2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2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42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9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13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16
9.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数 2
   四、行政复议数量 1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5
    (二)被依法纠错数 3
    (三)其他情形数 3
    五、行政诉讼数量 3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27
    (二)被依法纠错数 2
    (三)其他情形数 2
   六、举报投诉数量 3266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48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85
    (三)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数 435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35
     2.兼职人员数 300
    (四)政务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88.21
    九、政务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56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7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932

注:本表有关指标说明详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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