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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014320144/2018-00001 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06-21
文号 宿政办发〔2018〕61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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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突出重点,以“两项试点”为抓手,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打造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高质高效开展政策解读回应工作

(一)致力重大政策落地生效。切实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以及部门制定的各项重要政策,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重大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市政府办牵头,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分工,选取社会广泛关注、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重点事项,提出行之有效的公开任务、内容、频次等,作为本部门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向社会发布。(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根据《2018年宿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宿政办发〔2018〕8号),做好决策前预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鼓励通过其他渠道同步征求公众意见,对于征集到的意见,吸收采纳情况及理由,要与正式文件、解读材料同步向公众公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物价局按职责分工落实)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市编办牵头,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市工商局牵头,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要应公开尽公开答复全文。(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保障重点领域公开任务落实到位。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最新部署,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继续深化市、县(区)政府及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要求做好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制度动态调整机制,切实抓好预决算公开年度专项检查和考核统计工作。市、县(区)政府和部门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宿迁市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向公众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市财政局牵头落实)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宿政办发〔2018〕41号),深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贯彻落实好省最新部署,坚持高效便民,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公开政府信息,注重实现公开的政府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确保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其他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梳理历年来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领域公开任务,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促进政策解读知晓率和公信力提升。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深入推进经济发展高质量、改革开放高质量、城乡建设高质量、文化建设高质量、生态环境高质量、人民生活高质量等重大工作部署,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宿政办发〔2017〕124号),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着力开展政策简明问答工作,由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牵头,联合政策制定业务部门(处室)、宣传部门解读重点政策,把企业、公众关注的政策信息从政策文件中提炼出来,以一问一答方式,采取图表、动漫、视频等多种形式,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简明问答”专栏进行解读。鼓励拓展新媒体等传播渠道,提升政策的传播和推广效应。(市政府办牵头,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强化回应社会关切及时高效。切实用好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新平台,充分发挥其灵活性强、交互性好的优势,重点做好信息发布和互动回应工作,不断提升平台交互体验,将其打造成行政机关又一重要政务发布平台。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消息。进一步增强政务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委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重大政务舆情要在积极处置的同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重点做好就业社保、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引导社会预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应急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各地要适时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各县、区,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高质高效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工作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再造网上办事流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市政管办牵头,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全面公开网上办事服务信息,年内开展一次办事服务信息公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完整便民、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县、区,市政管办按职责分工落实)清理并公开公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通过各种渠道可以精简的一律精简。(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推进“不见面审批”标准化建设,动态调整“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推动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持续扩大网上办事服务范围,推出更多的服务事项实现在线填报、审查、办理和查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公开标准化。(市编办、市政管办牵头,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提升政务大厅办事服务能力。实行政务服务网上平台与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统一服务标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准确一致、办理口径一致,方便公众和企业办事。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结合公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企业、公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市政管办牵头,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继续深化“3550”改革,及时公开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全面公开涉及市场准入方面的办理流程、审批时限等信息。(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加快推进全市政府及部门网站、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逐步实现政务信息数据全市共享共用,贯彻落实省有关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部署要求,积极打造政务公开体验区,整合政务大厅现有资源,推出政策文件、办事指南和办理进度查询,材料填报模拟展示,以及建议投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功能,为公众提供权威性、一站式、个性化、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市政管办、市电子政务办牵头,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优化网上办事服务“一号答”。依托宿迁政务服务网及移动客户端,建立政务服务线上互动渠道,解答网上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相关政策,提供网上办事服务咨询和协同办理,统一接受企业、公众投诉建议,完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实现政务服务“一号答”。(市政管办牵头,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建立政务服务“一号答”咨询问答知识清单,开通“一号答”服务导航,提供在线智能问答和自助查询服务。(市政管办负责落实)对各类政务热线电话进一步清理整顿,重点解决政务热线号码过多、接通率低、缺乏统一管理等问题,除确需保留的和紧急类热线外,其他的原则上整合到“12345”热线中心,有关清理整合情况于今年11月底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市12345政府热线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健全公共企事业办事公开制度。在教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公共交通和供水、供电、供气等领域,市级各主管部门要参照国家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贯彻落实省有关部署,建立健全我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好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好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好本地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办,各县、区负责落实)

三、高质高效提供政务公开制度保障和平台支撑

(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和宣传工作。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制定专项培训和宣传计划,通过组织开展培训班、研讨会、宣传活动周、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新修订的条例学习培训和宣传普及,同时加快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对照新条例全面梳理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规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市政府办牵头,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公文办理中的政务公开程序,加快将政务公开要求固化到现有业务管理系统中,推动政务公开操作与政府日常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结合新修订的条例出台,严格执行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个人隐私最新部署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同时注意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对一些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要提前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稳步推进主动公开目录编制,依据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组织编制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标识管理。加强信息内容建设,丰富网站信息资源。强化信息资源检索功能,提高检索的准确性、便捷性和结果展现的科学性。扎实推进全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建设,实现平台县区和市级部门全覆盖。以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为依托,建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力争年底前实现网民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信息的集中处理。完成市政府门户网站改造工作,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提升网站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能力,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坚持合法、必要、正当地收集、使用、管理用户信息数据,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优化考评体系,继续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通报、年度测评等工作。(市电子政务办牵头,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着力推动政府公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有关要求,建立市级权威发布体系,加快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部门文件报送制度、联络员制度和报送刊登情况通报制度。强化政府公报服务公众功能,适时了解公报受赠单位的使用情况,动态优化调整赠阅范围和数量。探索在依申请公开、新闻发布、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场景中更多应用政府公报,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法定、权威、规范、便民的功能,提升政府公信力。(市政府办牵头,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高质高效完成“两项试点”工作任务

(一)高水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国家级试点工作。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已获批为国家级试点项目,各地各部门要在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国家级试点工作的任务和时序进度目标要求,以公众需求为依据,以问题为导向,以简便实用为抓手,压实责任、积极作为、明确进度、细化措施、整体推进,高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及时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做法,打造政府信息公开“宿迁样板”。(市政府办牵头,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高质量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沭阳县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办发〔2017〕155号)要求,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对照试点工作任务目标,查漏补缺,精准施策,系统推进。及时总结提炼试点成果,形成具有“沭阳经验”、符合宿迁乃至江苏经济发展的标准和规范“样本”。(沭阳县负责落实)市政管办要在“便民方舟”建成统一的政务公开体验区,为公众提供权威性、一站式、个性化、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服务,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资源共享。(市政管办负责落实)市电子政务办要整合资源,开通“宿迁政务发布”移动公众号。(市电子政务办负责落实)试点领域涉及的12个市级部门要当好“把关人”,加强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统一规范。(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今年6月底前,沭阳县要完成各项试点任务,确保高质量通过省里组织的试点成果验收。(沭阳县负责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并在本要点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在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资源力量整合,细化措施,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加强督查评估,各地、有任务分工的市各部门年内对本地区、本系统政务公开专项督查评估不少于1次,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将对落实情况适时进行督查,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并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市目标(绩效)综合考评中。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宿迁军分区。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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