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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宿迁市政府网站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000000001/2022-00155 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3-04
文号 宿政办发〔2022〕1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宿迁市政府网站工作要点的通知.doc
时效 有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宿迁市政府网站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22年宿迁市政府网站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宿迁市政府网站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持续推进政府网站创新发展,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等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宿迁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围绕建设“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网上政府目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探索政策精细化服务、创新民生个性化服务、加强互动智能化服务,推动政府网站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更加实用、回应更加高效、功能更加完善,打造符合上级要求、满足群众需求、具有宿迁特色的政府网站体系。

2022年,全市政府网站要确保全年省、市两级政府网站抽查检查合格率100%,无“单项否决”或其他严重问题;运行安全稳定,无重大网络安全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互动交流”三大功能,进一步深化网站内容建设。

1.建设“找得到、看得懂、用得上”的政府政策文件库。按照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要求,建设全市政府政策文件库。多渠道加强政策汇集,按行业、部门等不同类别进行展示,提供清晰指引,让企业群众找得到;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通过新闻发布会、图表图解、音视频或动漫等多种形式进行展现,增强政策解读吸引力、亲和力,让企业群众看得懂;多维度开展精准推送,建立用户标签,通过政策与用户之间的匹配关系,实施个性化精准推送,让企业群众用得上。(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2.打造差异化、个性化、特色化的公共服务。围绕企业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打造各类专题和集成服务。市、县(区)两级政府门户网站至少要选择三个重点民生服务主题或以其他不同维度,有效汇聚整合与主题有关的各类政策文件、解读材料、服务指南、办事平台、常见问题、动态信息等资源,以专题专栏、应用程序等形式为公众提供服务,逐步形成有别于政务服务网的具有差异化、个性化、特色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3.构建“简单咨询1个工作日答复”的互动服务体系。推动政府网站网民留言栏目与市域治理“一张网”事件分拨系统的融合,建立统一分拨、统一督办、统一评价的办理机制,实现“多端受理、一端处理、快速精准回复”,提升网民留言办理质效。严格考核标准,所有咨询类留言1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类留言5个工作日内答复,超时未回复、答复的实行政府网站考核和市域治理“一张网”考核双重扣分制。(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

(二)顺应“适老化应用、智能推荐、集约开放”三大趋势,进一步优化平台功能应用。

4.推进适老化改造,降低网站操作门槛。依据《信息技术互联网内容无障碍可访问性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信息无障碍身体机能差异人群网站无障碍评级测试方法》等国家及行业标准,参照《互联网网站适老化通用设计规范》相关技术要求,对全市政府网站群进行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降低政府网站操作门槛,帮助特殊群体更方便获取政务信息、参与政民互动、享受政务服务,保障其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宿迁政务服务网”“宿迁公共资源交易网”“宿迁市政府采购网”“信用宿迁”等非站群类网站要年内同步完成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工作。(完成时限:政府网站群2022年6月底,非站群类网站2022年底)

5.完善智能化推荐,强化辅助决策支撑。将智能搜索、智能推送和智能问答有机结合,提升用户体验,强化辅助决策支撑。集成智能搜索模块,对政策、服务、互动等提供模糊检索、分类检索、相关推荐等功能,方便公众获取政策和服务;融合智能推送模块,建立用户画像系统,构建以用户为单位的基础数据,基于用户行为分析,向用户预测推荐配套式政务资讯和政务服务;搭载智能问答模块,向公众提供包括政策、办事、互动类内容的在线解答,丰富便捷政务服务渠道。(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6.推进集约化开放,助推数据融通共享。依托宿迁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一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构建政务资源、政务应用互融互通的开放格局。提升发布数量,优化发布质量,对数据进行深入挖掘,以多层次、更精准的角度为公众提供丰富详实的数据发布;加强可视化创新,探索解读形式,根据公众偏好,结合各主题自身特色,为不同主题设计与之相适应的展现形式,帮助公众更好读懂和理解数据;聚焦应用场景,提升资源利用能力,在推进政务资源互融互通的基础上,打通政务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各项应用,加快政务信息高度集成、政务服务集中供给。(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三)强化“平台工具、日常巡检、安全保障”三大支撑,进一步加强网站常态监管。

7.配强网站平台工具。增设自助专题设计工具,提供可视化操作页面,用户对设计工具中的各功能组件进行简单拖拽,即可完成专题页面的排版设计,更好满足各地各部门在专题页面布局和风格上的设计要求。上线网站工单系统,对网站工单需求进行流程化管理,规范网站工单的提交、审核、派发和修改,为各地各部门网站的日常优化和完善需求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8.加强网站巡查检查。持续强化政府网站“日巡查、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的常态化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宿迁政务服务网”“宿迁公共资源交易网”“宿迁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宿迁市)”“信用宿迁”等专项网站的检查力度。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读网制度,加强网站日常巡查,有条件的可通过购买专业检测软件、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强化对政府网站的全天候、无死角监管。(完成时限:2022年全年)

9. 增强网站安全保障。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筑牢政府网站安全责任防线,守好政府网站发展底线。加强审核把关,对已发布的重点信息内容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防止出现政治性表述错误或易引发负面舆情的有害信息等问题,确保网站内容安全。建立政府网站安全预警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漏洞扫描,每季度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或渗透测试,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故障等风险的应急处置能力。(完成时限:2022年全年)

(四)把握“日常运维、政务服务、内容保障”三大关键,进一步提升网站运行维护精细化水平。

10.做好日常运维。以《宿迁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为指引,制定网站管理、运维、安全、服务、数据等操作与实施手册,健全网站管理体系,规范网站运维工作。细化梳理政府网站运维责任清单,明确栏目更新频率、内容质量要求、具体责任人员,确保网站所有栏目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服务可用、回应高效。(完成时限:2022年全年)

11.优化政务服务。市行政审批局作为“宿迁政务服务网”的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办网管网的主体责任,持续优化平台建设,规范办事事项发布审核和流程管理,提升网站系统稳定性、网站兼容性、功能可用性;加强与市大数据中心沟通联系,及时处理网站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市各相关部门是“宿迁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的维护单位,要同步落实好服务事项的调整更新和日常监管责任。(完成时限:2022年全年)

12.抓好内容保障。根据2021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各县区、市各功能区、市各有关部门内容保障基准数(具体见附件),各地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完成年度基准保障数量。各县区(功能区)政府网站要围绕专题专栏、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薄弱项目补齐短板,提升保障能力;市级部门网站要加强民生服务类信息报送,每季度至少报送一个政务专题选题计划,及时整理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并制定报送规范准确的答复口径,不断充实市政府门户网站答问知识库,重点民生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在线访谈,加强与网民的线上互动。(完成时限:2022年全年)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府网站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网站工作任务要明确到具体处室、责任要落实到每个人员,形成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学习培训。市政府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政府网站工作专题培训;各地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开展交流研讨,安排相关业务人员到市大数据中心跟班学习,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懂网、建网、管网的能力水平。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对本要点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要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安排,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将实时跟进推动,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四)强化考核奖惩。市政府办公室年底将对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对工作成效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推广先进经验;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市大局的单位将严肃问责。


附件:1.“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网民留言办理规范

   2.2022年政府网站年度综合考评办法


附件1

“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网民留言办理规范

“宿迁市人民政府网”是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群众表达意愿、反映诉求、提出意见建议的重要渠道。为认真做好“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网民留言的办理工作,提高留言办理实效,切实发挥政府网站听民意、解民忧、聚民心的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规范:

一、办理流程

“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网民留言办理实行“统一受理、分类处置、限时办结、定期公开”的工作制度。

(一)统一受理。网民通过“宿迁市人民政府网”咨询投诉平台提交的留言,由系统自动流转至市域治理“一张网”事件分拨平台形成工单后进行全流程办理。

(二)分类处置。网民留言进入市域治理“一张网”事件分拨平台后,由系统管理员根据网民留言选择的地区或部门,将工单派发至相关责任单位办理。工作时间提交的网民留言,应在当日1小时内派发完毕;非工作时间提交的留言,应在工作时间开始后1小时内派发完毕。

(三)限时办结。网民留言工单派发至相关责任单位后,相关责任单位应在1个工作小时内受理,简单咨询类留言应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其他类别留言应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

(四)定期公开。各地各部门应每月公开网民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除涉及国家安全、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内容或网民个人要求不予公开的留言,所有网民留言办理情况(包括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答复内容等)均应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办理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按照留言性质、内容、涉及领域等对留言进行及时办理,并遵循以下要求:

(一)对网民提出的正当、合理的利益诉求,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按政策办理,严禁推诿扯皮、敷衍搪塞;

(二)网民留言内容表述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确、无法核实的,应告知其明确相关内容;

(三)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向网民说明理由,并及时告知进展情况;

(四)网民留言内容不属于政府管理权限范围、非本部门职能范围或应当通过信访、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应告知其反映途径;

(五)答复网民时要求文字简明扼要,问有所答,表达清晰完整,措词平和得当,用语文明礼貌,真正做到让网民满意;

(六)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加强信息审核把关,不得在答复内容中泄露国家机密或不宜公开的敏感信息,不得向他人或其他利益相关主体透露网民个人信息;网民留言内容涉及不当言论的,应及时予以删除。

三、责任分工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宿迁市人民政府网”咨询投诉栏目网民留言办理的统筹协调、调度推进等工作。

市大数据中心负责网民留言平台建设以及网民留言的受理、统计、进度跟踪、督查考核等工作。

市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负责网民留言平台与市域治理 “一张网”事件分拨平台系统的对接维护、工单派发、督查考核等工作。

各县区(功能区)政府办公室(党政办公室)负责本地区网民留言办理的转办催办、督查考核等工作。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具体网民留言的办理工作,包括对留言所涉具体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置、答复、公开等工作。

四、考核及责任追究

“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行政府网站考核和市域治理“一张网”考核双重扣分制,市政府办公室定期对各地各部门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进行通报,对逾期未办结或敷衍塞责、无故拖延、办理回复质量差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因办理不及时造成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2

2022年政府网站年度综合考评办法

2022年政府网站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分为两部分,总分100分。第一部分为政府网站年度评测,县区(功能区)占比80%,市级部门占比70%,以评测成绩按权重比计算综合考评得分;第二部分为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评,县区(功能区)占比20%,市级部门占比30%,根据考核规则计算成绩后按权重比计算综合考评得分。

一、政府网站年度评测指标

如网站存在《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中关于政府网站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即判定为不合格政府网站,该部分不得分。累计得分超过100分的,综合考评该部分得分按满分计算。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细则

分值

发布解读

25分)

概况信息

1.未开设相关栏目的,不得分;

2.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2

领导信息

1.未开设相关栏目的,不得分;

2.导姓名、照片、简历、分工等信息缺失或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2

内容更新

1.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动态类栏目未更新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2.存在空白栏目的,每发现一个,扣5分。

3.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类一级栏目未更新的,每发现一个,扣5分。

4.应更新栏目未更新的(除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栏目),每发现一个,扣5分。

15

政策解读

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3个以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地区本部门办公室(党政办)名义印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被解读的文件数量每少一个,扣1分。(注:不足3个的则检查全部文件。)

3

解读关联

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3个解读稿:未与被解读的政策文件相关联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该政策文件未与被抽查解读稿相关联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注:不足3个的则检查全部解读稿。)

3

办事服务

23分)

在线申请

1.未提供在线注册功能或提供注册功能但用户(含异地用户)无法注册的,不得分。

2.注册用户无法在线办事的,不得分。

2

办事统计

1.未公开办事统计数据的,不得分。

2.监测时间点前1个月内未更新的,扣1分;3个月内未更新的,不得分。

2

办事指南

随机抽查5个办事服务事项:

1.事项无办事指南的,每发现一个,扣4分。

2.提供办事指南,但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缺失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3.办理材料格式要求不明确的(如未说明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等),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1分。

4.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形(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表述),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2分。

5.办事指南中提到的政策文件仅有名称、未说明具体内容的,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0.5分。

(注:不足5个的则检查全部事项。)

8

内容准确

随机抽查5个办事指南,信息(如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存在错误,或与实际办事要求不一致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注:不足5个的则检查全部指南。)

5

表格样表

随机抽查2个办事指南,要求办事人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但未提供规范表格获取渠道的,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办事指南,扣1分。

2

服务集成

针对重点服务事项,整合相关资源,细化办理对象、条件、流程等,提供专题或集成服务。提供3项及以上的,得4分;提供12项的,得2分。

4

互动交流

22分)

互动交流

22分)

调查征集

1.未开设栏目的或开设了栏目,但栏目不可用或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未开展调查征集活动的,不得分。

2.开设了栏目,但开展了调查征集活动但次数不达标的(县区功能区门户网站少于6次,其他政府网站少于3次),得1分。

3.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开展调查征集活动次数达标的(县区功能区门户网站大于等于6次,其他政府网站大于等于3次),得4分,且调查征集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均公开反馈结果的,得8分。

8

统一登录

网站各个具有互动交流、在线办事功能的栏目提供的注册登录功能,未实现统一注册登录的,不得分。

1

留言公开

1.咨询建言类栏目(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对所有网民留言都未公开的,不得分。

2.随机抽查5条已公开的网民留言,未公开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答复内容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3.监测时间点前2个月内未更新的,扣3分。

4.未公开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的,扣2分。

(注:不足5条的则检查全部留言。)

5

办理答复

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信箱系统存在留言超过规定时间答复的(咨询类1工作日,投诉类5个工作日),每条扣1分。

5

实时互动

拟用户进行1次简单常见问题咨询,1个工作日内答复且内容准确的,得3分,超过1工作日答复的,不得分

3

功能应用

10分)

网站标识

未在全站页面底部功能区清晰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网站主办单位、联系方式的,每缺一项或没发现一项内容不准确的,扣0.5分。

1

可用性

1.首页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打不开或错误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上的链接。

2.其他页面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打不开或错误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

2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

1.未在首页底部功能区规范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的,不得分。
2.
未在其他页面底部功能区规范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

1

1.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存在网民留言超过3个工作日未答复的,不得分。

2.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存在答复内容质量不高,有推诿、敷衍等现象的,不得分。

1

页面标签

1.随机抽查5个内容页面,无站点标签或内容标签的,每个扣0.1分。
2.
随机抽查5个栏目页面,无站点标签或栏目标签的,每个扣0.1分。

1

数据开放

1.开设数据发布类栏目并在监测时间点前3个月内有更新的,得2分;监测时间点前3—6个月内有更新的,得1分。

2.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通过图表图解等可视化方式展现和解读数据的,得1

3.定期更新数据集并提供下载功能或可用数据接口的,得1分。

4

日常监管

20分)

市级检查

按每季度通报得分乘以5%累计计算。

20

加减分

情形

加分情形

在全省季度抽查中得分排名第1的,加5分,2-3名,加3分,4-5名,加1分,多个排名按最高得分计算,不累计。

减分情形

1.在全国政府网站抽查中被判定为不合格网站或被通报存在问题的,考核不得分。

2.因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全市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考核不得分。

3.在全省政府网站季度抽查中被判定为不合格网站的,考核不得分;抽查结果合格,但存在单项问题被点名通报的,每次减10分,不设上限。

4.在全省政府网站季度抽查中得分排名后三名的,每次减5分。

二、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评规则调整说明

根据2021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评情况,对2022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评规则作如下调整:

1.县区(功能区)的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评在政府网站年度综合考评中占比20%,市级部门占比30%。

2.该部分考评分为信息采用考评、信息报送考评,其中:信息采用得分占比70%,信息报送得分占比30%,两者相加之后按权重比计算综合考评得分。

信息采用得分=(信息采用积分÷同级同类单位最高积分)×70分。

信息报送得分=(信息报送条数÷基准条数)×30分。超过基准条数的,该部分得满分。

各单位报送基准条数为:县、区1200条/年,市各功能区360条/年,市级部门第一档240条/年,市级部门第二档120条/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