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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320291/2022-01433 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电子政务    通知
发布机构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10-20
文号 宿政办发〔2022〕57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时效 有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020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为健全完善全市大数据管理组织体系,高位推动政务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充分释放数据要素红利,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根据《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8号)、《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44号)、《市政府关于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221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工作主线,健全完善首席数据官制度,构建纵横贯通、衔接紧密的组织体系和边界清晰、任务明确的职能体系,全面提升大数据管理工作的领导力、决策力和执行力,推动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要素有序流通和共享,为加快数字政府建设、谱写强富美高新宿迁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强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底,覆盖市、县(区)两级的首席数据官制度体系全面建立,组织架构健全,职责范围明确,工作机制完善。

2023年底,首席数据官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形成纵横贯通、衔接紧密的组织体系,边界清晰、任务明确的职能体系,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考核体系,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成效明显提升,数字政府建设统筹协调能力显著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首席数据官组织体系

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市首席数据官,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市首席数据执行官。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任本部门、本单位首席数据官,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任本部门、本单位超级数据员。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首席数据官和超级数据员由本部门、本单位任免。各县(区)参照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形成覆盖市、县(区)两级的首席数据官组织体系。

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首席数据官和超级数据员书面报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管理局)备案,首席数据官和超级数据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应及时报备。

(二)明确首席数据官和超级数据员工作职责

1.市首席数据官职责。负责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组织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数字政府建设和数字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全市数据资源管理、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等工作。

2.市首席数据执行官职责。负责协助市首席数据官做好日常工作,抓好市首席数据官交办任务的推动落实、督查督办;全面推进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组织开展首席数据官业务培训、工作述职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3.市级部门和单位首席数据官职责。负责落实数字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部署及市首席数据官、市首席数据执行官交办的工作任务;统筹推进本部门、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管理等工作;加强条线部门首席数据官的业务交流指导。具体包括:

1)统筹信息化建设。落实数字政府建设相关要求,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部门、本单位数字化转型方案,统筹本部门、本单位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申报、建设、验收和运维等工作。

2)落实集约化要求。推动本部门、本单位内部业务系统整合,做到非涉密系统上云应上尽上,配合做好上级部门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工作,充分利用市级已建共性应用技术支撑能力,减少重复投资。

3)加强数据管理和共享应用。围绕数据全周期管理,统筹推进本部门、本单位数据普查登记、标准执行、质量管理、共享开放、开发利用和安全管控等工作;统筹协调内外部数据需求,推进基础数据无条件共享,推动条线部门数据回流;探索开展数据应用创新课题研究,推进重点领域应用场景落地实施。

4)实施常态化指导监督。协调解决本部门、本单位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数据归集治理、信息化建设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制止及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4.市级部门和单位超级数据员职责。负责协助本部门、本单位首席数据官开展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数据资产管理及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

各县(区)参照明确首席数据官制度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

四、实施计划

第一阶段(202211—202212月)

202211月底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202212月底前,各县(区)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初步建立市、县(区)两级纵向联动、横向协同、职责明晰的组织体系。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首席数据官、超级数据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要及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管理局)备案。

第二阶段(20231—202312月)

研究和加强首席数据官制度联络、协作、培训、述职、考评等各项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考核评估体系,促进各地、各部门间的政务数据共享和交流合作,全市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运行新格局初步形成。

第三阶段(长期推进)

各级首席数据官研究推进信息化建设和数据资源普查工作,不断强化数据采集汇聚,持续完善数据供需清单,深入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积极拓展数据应用场景,坚决守牢数据安全底线;促进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发展,充分释放数据要素红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业务培训。按照系统覆盖、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的原则,制定首席数据官业务培训计划和超级数据员技能培训计划,定期开展面向不同层级、区分不同岗位、满足不同需求的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宣贯数据法规,普及数据知识,强化数据技能,促进数据应用。

(二)开展述职交流。围绕各级首席数据官在数字化转型、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安全保护等方面履职情况,每年由市首席数据官组织召开一次全市首席数据官述职交流会,听取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首席数据官工作述职。

(三)严格评价考核。确立鲜明的考核导向,把首席数据官和超级数据员的评价考核纳入数字政府建设考核体系,研究制定评价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流程、考核标准和激励措施,更好推动首席数据官和超级数据员履职尽责、开拓创新。

   

   附件:1.宿迁市市级部门和单位首席数据官信息登记表

         2.宿迁市市级部门和单位超级数据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1

宿迁市市级部门和单位首席数据官信息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职 务

联系方式

附件2

宿迁市市级部门和单位超级数据员信息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职 务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