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市政府关于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 ||
索引号 | 014320291/2022-01426 | 分类 | 政策文件及解读 电子政务 意见 |
发布机构 | 宿迁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政发〔2022〕104号 | 关键词 |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关于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doc | ||
时效 | 有效 |
市政府关于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加快建设现代数字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为主线,以构建数据资源体系为核心,以政府治理模式变革、方式重塑、能力提升为根本路径,充分激发数字技术的创新活力、要素潜能、发展空间,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水平不断提升,建成权责清晰、协调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引领驱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谱写“强富美高”新宿迁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协调、系统推进。紧扣一体化布局,坚持整体谋划、联动集成,加强政务数据共享、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统筹协调力度,完善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体系,推动以部门为中心的建设模式向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方向转变,全面提升数字政府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2.需求导向、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着力解决民生“难点”“痛点”,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3.数据赋能、业务联动。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统筹云网环境、数据共享、通用技术等共性基础支撑能力建设,着力推进数据汇聚融合和开发利用,深化政务协同应用,加快破除“条块”分割,全力消除“信息壁垒”,推动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不断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4.开放包容、安全可控。兼顾发展和安全,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管理模式创新,推动政务数据依法安全有序开放,加速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对接融合,释放数据活力,激发社会创新动力;规范企业参与数字政府建设,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监管,推进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坚决守好安全底线。
(三)总体目标
按照“1256+N”总体思路推进数字政府建设。“1”即建设全市统一的数据资源体系;“2”即基于“一网通办”和“一网统管”,打造“宿迁速办”和“一网管全域”两大品牌;“5”即统筹建设云网环境、数据共享、智能感知、通用技术、安全底座五大基础支撑平台;“6”即提升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政务运行六大能力。“N”即各地各部门聚焦各行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需求,开发建设若干应用场景。
到2025年,纵向贯通、横向协同、覆盖全市的数字政府建设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决策科学、治理精准、服务高效的数字政府运行模式基本形成,一批数字政府特色应用在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数字政府建设进入全省前列。
——基础设施集约完善。政务云、电子政务网、公共数据平台等数字政府建设基座不断提升完善,非涉密系统上云率达到100%,基础支撑水平进入全省前列。
——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打破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全量化汇聚和标准化治理,公共数据按需共享率达到100%,应开放公共数据开放率达到100%,全市统一的数据资源体系基本建成。
——政务服务便捷高效。高质量建成全市统一“苏服办”总门户,政务服务应用应接尽接,“苏服码”在数字政府领域全面应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率达到100%。
——社会治理更加精细。高水平构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体系,实现实时监测、精准预警和精细管理,打造全国中小型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标杆。
——行政效能显著提升。政府部门内部实现政务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政府部门之间实现业务协作和事务协同,政府整体行政效能明显提升、行政成本大幅缩减。
——安全底座牢固可靠。数字安全体系更加健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数字安全底座更加牢靠,安全态势感知体系初步建成。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通用集约的数字政府基座
1.打造高质量政务云。围绕建设全市政务“一朵云”目标,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迁移上云,严控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云下部署。持续增强政务云服务能力,优化计算、存储、网络资源,推动云平台技术架构迭代升级,保障算力供给,提供“按需分配、集约高效”的基础软硬件云服务,满足各级部门业务应用需求。提升政务云精细化管理水平,规范申请、使用、撤销等全过程管理,提升云资源使用效率,更好支撑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应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2.建设新一代电子政务外网。积极运用5G、IPv6+、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优化升级电子政务外网,提升各传输节点网络负载能力和服务效能,推进IPv4/IPv6双栈协议部署改造,构建新一代电子政务外网。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及运行维护平台功能,进一步提升电子政务外网监管及防护能力。推动非涉密业务专网迁移整合,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非涉密业务专网,新建续建非涉密业务应用系统统一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3.建强全市一体化数据平台。优化升级全市一体化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将其打造为全市公共数据共享交换的唯一主干通道,形成覆盖全市、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大平台。按照逻辑互联先行、物理集中跟进的建设模式,整合归并政府部门其他数据交换通道,实现与市数据共享大平台全面对接融合。提升平台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以数据实时共享、接口调用为主的服务机制。深化省、市数据共享平台级联,推动构建上下无缝对接的一体化数据共享交换体系。(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4.构建智能感知体系。优化市、县(区)两级视频网络架构,科学规划前端设施点位,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和统一标准规范,构建市、县(区)两级公共视频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市级综合管理及共享交换平台,推进视频资源汇聚共享、智能调度和融合应用,赋能部门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配合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依托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市级物联网数据管理及共享交换平台,加强物联网数据的对接和目录化管理,实现物联传感设备数据的集中管理和交换服务。(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5.强化通用技术支撑。推进全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应用,提升自然人和法人身份安全认证能力,为政务服务在线办理提供统一的实名身份认证服务。优化提升可信电子证照平台,健全证照制发、核验、维护等功能,各部门证照系统接入平台进行证照制发,纸质证照统一向平台转换汇聚。推进电子签章、电子签名系统应用,加快制发全市各级政务部门电子印章,推动实现电子证照、电子材料与电子印章融合发展,结合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认证体系,强化互认和应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二)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
1.创新数据运行管理机制。建立政务数据共享议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压实各地各部门数据管理职责,落实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应用、安全等相关责任,形成纵横贯通、齐抓共管的大数据工作格局。将数据资源目录、数据共享清单作为政务信息化项目申报的必要条件,推动数据“应归尽归”。加强数据供需管理,建立数据应用方提需求、数据提供方做响应、数据平台管理方保流转的运行管理机制,促进数据精准高效共享和有序开发利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完善“超级管理员”政务数据共享机制,按需扩大“市长账号”开设范围,借助直通数源、实时性高的优势,实现更多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免提交。(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2.完善数据资源目录体系。按照全覆盖、穿透式要求,面向全市各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信息化能力和公共数据资源普查,摸清公共数据资源家底,梳理形成全市统一、分级管理的数据目录清单、数据需求清单、数据共享清单和信息系统清单,依托一体化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发布公共数据目录清单,并强化运行管理和及时更新,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持续更新、安全可靠的数据资源体系,为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分类分级管理、开发利用和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打下坚实基础。(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3.提升数据要素供给能力。统筹规划公共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完善人口、法人、信用、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和重要领域主题库、专题库建设。以需求为导向,推动国家级和省级相关数据资源向我市回流。以政务数据资源建设为抓手,探索对公共数据、社会数据的归集整合,构建集上级数据回流、市县(区)两级数据汇聚、社会数据融合的“数据资源超市”,引领全局性、体系性的数据资源建设。加强数据标准化管理,构建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强化数据源头治理和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保障数据一致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促进数据权属界定、开放共享、交易流通和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4.推动数据开放应用。加强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科学合理制定数据共享和开放策略,优先开放与民生密切相关、社会迫切需要、潜在经济效益明显的公共数据,安全有序推进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的融合创新和开放应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探索实施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以“数据可用不可见”为前提,建立第三方多元主体对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新模式。创新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鼓励政企合作开展数据运营,试点建设大数据交易中心,高水平搭建数据交易平台,营造安全有序的数据交易环境,探索数据资源依法交易。(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5.加强数据融合和利用。依托全市公共数据资源,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设集数据挖掘、数据建模、数据计算、数据分析、可视化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大数据分析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数据与企业积累的社会数据进行对接融合,提供面向政府管理、社会治理、民生服务、数字经济等各领域业务应用的数据分析服务。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机制,开发建设综合决策分析应用场景,做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更好辅助决策施政。(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三)打造优质高效的便民利企窗口
1.打响“宿迁速办”品牌。以服务便利化为根本,以行政许可相对集中改革为依托,集成市域范围内各类成熟创新改革举措,建设“宿迁速办”区域政务服务公共品牌。以集成性、系统性、示范性创新政务管理服务模式,优化便利服务事项,指导四级政务体系共同认领、推行实施政务事项总和。系统化梳理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和中介服务等四大类事项,重点围绕事项、数据、行为、监察协同,探索无差别综合接件,围绕政务服务事前、事中、事后,推动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2.深化“一件事”改革。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的全生命周期,探索将“一件事”改革向企业和群众需求迫切的投资项目、公共服务事项等领域拓展。加快“苏企通”推广应用,向市场主体提供政策直达服务,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办结。开展“一件事”业务流程再造,融合“一件事”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线上充分利用数据共享,推行“两个免提交”,推动“一件事”网上办理。线下设立“一件事”专区和专窗,实现线上线下同标准、无差别办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3.一体建设“苏服办”。按照省统一部署,推进“苏服办”总门户建设,加快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形成网上大厅、办事窗口、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互衔接融合、各有侧重的综合政务服务体系,做到“一入口、好办事、管全程”。按照“苏服办”标准规范,建设运营宿迁特色政务服务旗舰店、移动端旗舰店(专区),与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城市服务)移动端实现服务应用统一管理、同源发布。(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4.提升网上政务服务便利度。围绕个人事项全领域和企业经营全周期服务,从侧重行政权力事项转向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并重,融合线上线下全渠道,做到全时在线、网上可办好办。以“苏服码”作为自然人和法人的主要数字身份识别码,在政务服务全领域推广使用,实现一人一码、一企一码,做到一码通办。结合办事需求,不断丰富“掌上办”“就近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等服务。拓宽“好差评”覆盖范围,推动实现办件100%评价、差评100%整改。(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5.推广“宿心办”城市门户APP。围绕“一端惠全域”目标,坚持以个人办事、企业办事为核心,突出“友好、实用”导向,优化系统功能、丰富服务事项、推动向基层延展,为市民、企业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政务服务、生活服务和社区服务,打造一站式城市综合生活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产发集团;配合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四)打造观管防一体的城市“智慧大脑”
1.夯实完善体系架构。围绕“一网管全域”目标,按照管理科学、平战结合、市域一体、纵横联动的思路和“1334+N”系统架构,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一网管全域”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五级应用体系,推动县(区)级综合指挥调度中心实体化、常态化运行。(牵头单位: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2.全面推动“三网融合”。以扁平化管理作为网格设置重要依据,推进应急、综治、城管等多类工作网格汇聚融合,加快建成“一专多能”的全要素网格,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通过重构优化基层业务流程,持续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业务协同工作机制融合,形成基层社会治理扁平化、精细化、高效化的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配合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委政法委、市城管局等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3.纵深推进“四大治理”。大应急领域。紧盯安全生产、工程建设、危险化学品、消防、防汛防旱、公共卫生等,构建智能化城市安全预警体系,搭建预知研判模型,动态排查风险隐患,实现事件接报、应急响应、指挥调度、研判分析、协同会商、应急评估等全流程管理,实现涵盖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流程指挥调度。大综治领域。强化重点人群、重点场所排查管控、社会治安等业务支撑,推动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预警、预测和指挥调度能力提升;聚焦风险防控、网格治理、矛盾调处、扫黑除恶和虚拟城市安全等相关治理内容,充分掌控人、地、事、物、情等关键要素,深度融合网格化系统,实现基层智慧治理一体联动。大城管领域。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围绕老旧电梯、扬尘等热点难点问题,建设智能应用场景,深化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推进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试点城市创建。大交通领域。依托交通大脑、交通运输指挥中心,构建以数据为核心的交通行业治理体系,推动智慧停车、危险货物运输智慧监管、大客流聚集管控、交通拥堵治理等应用场景建设和完善,优化交通运输组织智能分析,创新交通服务保障模式;强化数据实时分析、高效处理,实现完整、立体的交通泛感知和智能交通安全管理,提升智慧监管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市应急管理局、市委政法委、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4.数据赋能基层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各类社区治理数据互通融合,让数据“一次录入、多方共享”。延伸服务触角,推动基层工作端集成化、协同化、闭环化,减轻基层工作繁杂琐碎压力,助力基层治理精准高效。推广线上社区服务,让更多群众“用起来”“用得好”,实现民意反馈、居民互动、社区治理等资源整合。创新治理模式,深化视频联网运用,不断提升打防管控、群众服务、社会治理等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配合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五)提升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
1.提升经济调节能力。构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平台,加强经济领域多源数据汇聚治理,构建经济治理主题数据库,提升运用大数据做好经济运行监测的能力水平。建设和完善自然资源和空间规划、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科技创新等涉及经济运行管理的专业化应用。加强财政、税收、金融、国资、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的数字化应用,推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建设,实现征缴信息共享;强化金融地产等领域风险监测预警与防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行、宿迁银保监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市场监管能力。树立“大监管”理念,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互联网+监管”体系,实现政府监管领域全覆盖、多部门联动监管常态化。推动协同监管、信用监管、智能监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梳理“互联网+监管”跨部门综合事项清单,推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综合监管事项落地落实。研究制定全市统一监管数据标准,加强重点领域数据汇聚,强化信用、投诉举报、风险预警线索等数据分析,为跨部门综合监管提供数据支撑。(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3.提升生态保护能力。以“两河两湖”生态保护为重点,建立全面感知、泛在互联、多元共治的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体系。完善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优化监测点布局,全面加强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的实时监测和分析评估。围绕“数字自然”建设,建立自然资源管理“林长制”“生态产品信息云平台”等应用场景,科学支撑“三区三线”管理,提升国土空间与自然资源资产的数字化治理水平。推进水利数字化转型,建设智能融合的水利感知设施,为水旱灾害风险防控、水资源开发利用、河湖长制管理等提供决策支持服务,提升涉水事务管理水平。(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发挥政府数字化转型对促进政府公共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鼓励支持新技术赋能,强化重点领域数据信息交换共享,大力推进公共服务智慧化、均等化发展,在教育、医疗、社保、就业、文化旅游、社区服务、全民健身等领域打造一批数字化应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智能、更便捷、更优质的公共服务。加快信息无障碍建设,切实解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帮助老年人、残疾人等共享数字生活。(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政府运行效能。强化数字化赋能,推进政府内部业务流程整合优化、精简高效,提升行政效能、降低运行成本。推行协同办公模式,依托全市协同办公系统,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机关事项多部门联动办理,实现日常办公与业务办理一体融合,提高办文、办会、办事协同水平。围绕审批衔接、审管联动和放管结合,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协同”工作机制,推动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联动办理,让审批服务“零梗阻”。(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6.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优化政策信息数字化发布,建设分类分级、集中统一、共享共用、动态更新的政策文件库,多维度开展政策智能推送,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开发多样化政策解读产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形成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政策信息传播格局。打造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知识问答库,以数字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开展政民互动,回应群众关切,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六)筑牢严密坚实的网络安全防线
1.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相关要求,建立权责清晰、可管可控的安全管理体系。全面落实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要求,加强云、网、数据、系统等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提高系统访问、技术应用、运维服务、数据流动等方面安全管理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及风险评估等制度,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2.强化技术支撑。围绕政务云安全,组建专业安全服务团队,统筹建设安全可信保障平台,推动基础安全保障系统、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等安全相关软硬件建设,提高政务云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加强科技创新,推动自主可控技术应用。落实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共数据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加强敏感数据保护,探索数据安全预警和溯源。按照国家密码管理政策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深化密码在数字政府各领域应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密码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3.建立长效机制。建立跨地区、跨部门条块融合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日常监测预警,确保网络安全工作协同共治。健全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网络安全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消除风险隐患。(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市领导担任副组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功能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加强顶层设计和高位协调,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管理局),组建工作专班,推动日常工作,落实重大项目,强化督查考核。各地各部门要把数字政府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首席数据官)具体抓,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方案措施,确保数字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二)明确各方责任
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管理局)负责数字政府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研究编制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协调政务数据归集治理、开放共享;扎口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牵头制定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年度清单,组织审查项目建设方案。市委网信办负责对项目安全建设内容进行审核,加强网络安全监管;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市财政局负责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监管,并根据项目建设运维情况统筹安排资金;市审计局负责依法加强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审计工作,推动政务数据共享相关制度落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负责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与“一网管全域”业务联动性审核,推动“多跨”应用场景共建共享;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数字化治理主体责任,确保研究谋划到位、规范管理到位、集约建设到位、数据共享到位、安全保障到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统筹建设管理
按照集约节约、共建共享、建享挂钩、审管协同的原则,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设的全流程、全覆盖管理制度,着力整治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建而不用和粗放管理等问题,努力提升政务信息化建设水平,加速数字化转型进程。探索推行信息化项目建设与数据共享挂钩机制,先共享再建设,新建设必共享,已建成项目按需共享,推动项目建设绩效与数据共享质量正相关双提升。探索推行信息化项目审批与建设管理协同机制,严格把好项目方案审核、建设管理、绩效评估和网络安全等关口,不符合数字政府建设要求的不予列入年度项目清单、未落实数据开放共享要求的不予批准项目开工、未达到建设管理标准的不予安排运维经费,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优质项目支撑。(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四)强化队伍建设
从战略性高度着眼、基础性工程出发,抓实抓好数字政府工作的从业人员培养和专干队伍建设。加强各地各部门信息化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培养和储备一批数字政府建设的主体力量。选优配强各地各部门首席数据官,充实配齐各级大数据管理机构人员力量,着力引进培养一批既精通政府业务又能有效运用数字化手段开展工作的复合型人才,造就数字政府建设骨干力量。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习培训内容,提升数字素养。落实数字政府领域技术人才职称评定制度,畅通人才发展通道。探索政、企、校合作,有效发挥企业、学校高技能人才优势,组建市级专业技术支撑团队,高效、灵活协助政府部门开展数据治理、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维。(市委组织部、市大数据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严格考核评估
建立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常态化考核机制,将数字政府建设纳入全市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和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数字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重点评估统筹管理、项目建设、数据共享、安全保障、应用成效等方面情况,确保评价结果科学性和客观性。以全市总体指标体系为统揽,各地各部门聚焦指标细化,落实指标支撑。树立正确评估导向,引导鼓励各地各部门比学赶超、创新创优,聚力推动数字政府建设高效有序发展。(市委组织部、市大数据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