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市政府关于深化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 ||
索引号 | 000000001/2023-00686 | 分类 | 政策文件及解读 质量监督 意见 |
发布机构 | 宿迁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政发〔2023〕137号 | 关键词 | |
文件下载 | 宿政发〔2023〕137号宿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docx | ||
时效 |
市政府关于深化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进一步促进全市质量整体水平提升,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宿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切实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全方位建设质量强市,为奋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提供更有力的质量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质量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增强,质量政策制度更加完善,质量强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质量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不断增强,消费品质量合格率、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和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同类地区前列。
——质量创新能力持续增强。20条产业链竞争实力不断增强。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2件。建成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150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0个、工程研究中心75个,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2%。
——质量品牌建设更加突出。建设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建设一批质量品牌标杆。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力争达50个。省级以上政府质量奖总数力争达7个,创建市长质量奖总数40个,培育江苏精品总数40个、宿迁精品总数80个。
——质量监管水平更加稳固。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满意度全面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强化,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质量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推动各县(区)建成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新建省级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计量、产业计量检测中心)3个,新创建20个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新增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50项以上、新增认证证书2500张以上。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全覆盖。
到2035年,质量强市建设基础更加牢固,质量第一成为全社会价值追求,质量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全面覆盖,切实提升质量水平
1. 抓好农产品领域质量提升。推广应用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构建农产品生产全过程大数据管理模式,实现农产品规模生产主体“一张网管理”,推动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现农产品可追溯。推广应用农产品药残胶体金法快速检测技术,推动构建高效便捷的基层快速检测体系。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和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抓好食品药品领域质量提升。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构建和完善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体系,实现安全追溯、协同监管、应急管理一体化。严防严控药品安全风险,构建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实现重点类别产品全过程可追溯。强化药品药械生产安全监管,完善药品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抓好生产制造领域质量提升。聚焦我市“6+3+X”现代产业体系和20条重点产业链,瞄准打造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的目标定位,坚持集群化、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通过项目引培、研发创新、技术改造,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条、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增强产业竞争优势,加快推动主导产业发展能级跃升。扎实推进质量比对、质量攻关、质量合格率提升工程,积极引导“链主”企业将上下游中小企业纳入共同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生产、组织、管理方式,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努力培育形成一批质量竞争型产业集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抓好工程建设领域质量提升。强化工程质量责任追溯追究,大力推进住宅工程、水利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持续加强重大工程建设和运行质量管理,推进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智慧升级,逐步推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试点建设。促进老旧小区(住房)居住质量提升、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优化市政公用设施布局和功能,加快实施农村基础设施提升改善工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围绕白酒、家居等重点行业开展质量提升活动,重点开展标杆示范引领行动,传播推广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等获奖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搭建质量工作交流平台,带动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整体跃升。推动企业发展个性定制、规模定制、高端定制,推动产品供给向“产品+服务”转变、向中高端迈进,进一步提高我市终端工业消费品在全市产品中的比重。围绕健康、医疗、养老、育幼、家居等民生需求,发展“互联网+消费品”模式,丰富消费品供给品类。(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开展服务领域质量提升行动。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发展,支持发展工业设计、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认证等高技术服务业。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服务品牌。推动政务服务联动审批、一网通办、跨地区通办,优化服务平台功能。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打造优质多元教育,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坚持品牌战略,突出重点打造标杆
7. 擦亮优势品牌。发挥“市长质量奖”的辐射和导向作用,优选一批龙头骨干企业,进一步推进卓越绩效管理、质量统计分析工具应用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在企业深入实施,鼓励引导更多有实力的组织争创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完善品牌培育机制,积极争创“中国精品”、“江苏精品”。鼓励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加大对“宿迁精品”、“宿有千香”等已有品牌的宣传,持续打造宿迁特色品牌。(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 争创品牌示范。鼓励全市园区、产业集聚区等创造性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升产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打造一批竞争力强、美誉度高的区域品牌,鼓励区域集群争创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以全市各产业集聚区为阵地,大力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精益生产、零缺陷管理、六西格玛、质量管理成熟度评价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引导更多企业导入现代管理理念。完善质量发展相关政策,健全配套政策和制度机制,积极争创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质量强国标杆城市、质量创新先导区。(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加强品牌保护。将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江苏精品、宿迁精品等获奖企业列入重点支持和保护对象,强化企业品牌保护意识,鼓励和支持企业提升商标注册、运用和保护能力。支持企业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为优质品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夯实基础建设,提高质量服务能力
10. 强化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各县(区)、市各功能区产业特点,合理布局质量技术服务机构,积极争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结构优化、高效实用的质量基础设施。多渠道加大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投入,逐步增加标准研制与实施、检验检测认证等无形资产投资,鼓励社会各方共同参与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完善质量基础设施管理。推动构建全市依法管理的量值传递体系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量值溯源体系,推进计量校准、测试、验证等技术服务市场化运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建立完善结构更加合理、技术更加先进、特色更加鲜明的高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标准化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等相关认证研究和能力建设。(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提高基础设施服务效能。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平台建设,强化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要素集成融合,打造集成服务平台,构建协同服务网络,打造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质量基础支撑。推动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各县(区)、市各功能区服务站点实现全覆盖,统一服务标识、服务项目、服务流程,为企业提供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协同化的服务。(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强化质量发展创新驱动。推动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研发机构等围绕技术研发、标准制定等环节开展协同创新。建立研发机构高质量提升培育库,针对不同规模、不同发展层次的企业,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培育一批高水平、高层次、高质量的企业研发机构。围绕新能源、高端纺织、绿色食品等产业领域,组织实施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进我市优势产业培育。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激励企业创新能力的普惠性政策。深入推进“苏质贷”融资业务,将企业质量信誉“无形资产”转化为发展所需的“真金白银”,着力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强化产业基础质量支撑。针对产业链质量薄弱环节,开展研发和应用验证,提高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质量水平。推进数字化技术应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显著提高。实施全产业链质量管理,引导产业链企业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升级。分行业开展产业链质量状况分析,组织对标达标,推动产业质量升级。(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监督体系,增强质量治理效能
15. 创新质量治理工作模式。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完善产品损害赔偿、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产品责任险和社会帮扶并行发展的多元救济机制。建立健全跨区域消费争议处理协作机制,全面实施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和长三角地区异地退换货制度。(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提升质量监管工作效能。加强工业品和消费品质量监督检查,开展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严格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强化网络平台销售商品质量监管,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共性技术研究和产品缺陷风险预判分析,提高产品标准,提升质量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推进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强化治理多元合作共治。支持群团组织、一线班组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劳动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和联合会作用,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引导消费者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围绕推动落实共建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和重大决策,深化质量合作。(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推进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转型和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建设,提升质量管理成熟度。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升级、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标准制定等,加强全员质量教育培训,深化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每年举办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提高质量信用建设水平。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相关组织信用信息的归集力度,不断健全质量信用信息库。每年组织企业申报省质量信用AAA级、AA级认定,提升企业质量诚信意识。落实企业质量信用主体责任,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推动质量信用结果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银行信贷等方面的应用。引导企业主动编制质量信用报告并向社会发布。(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质量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充分发挥市质量发展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每年组织召开质量大会,持续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切实提升质量总体水平。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推动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环境、人才等方面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重点支持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加大质量发展投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导向作用,加强对质量安全监管、质量品牌建设、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的经费保障,逐步形成支持质量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宣传我市质量工作的实践和典型,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把质量发展纳入党校和各类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加大质量文化建设力度,广泛开展“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认可日”、“中国品牌日”、“质量月”等活动,营造质量强市建设浓厚氛围。
四是强化考核督察。开展质量工作专项考核,优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确保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成效,探索实施党委质量督察工作机制。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