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局,市各功能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22〕81号)文件精神,打造电商人才培养平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宿迁市电商人才培训基地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宿迁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从业资质的电商企业、在宿院校、电商园区(基地)和社会培训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较好的经营管理水平,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具有开展电子商务培训所需的师资力量(专兼职)、设施设备、培训场地,其中培训场地应满足不少于50人培训要求。
3.2021年以来应常态化开展电商人才培训活动,累计培训不低于200人次。申报主体为在宿院校的,2021年以来在校及毕业电子商务相关专业学生应不低于200人,开展社会化人才培训的优先确认。
4.稳定运营三个月以上,制定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方案,有明确的建设目标、推进举措和预期成效。
三、推荐数量和确认办法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合理布局、择优确认”的原则,采取单位自愿报名、县区初审推荐、市级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各县(区)分别推荐2家左右,市各功能区分别推荐1家,全市确认不超过10家。
1.自愿报名。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所在地商务(经发)部门。
2.初审推荐。各地商务(经发)部门对照申报条件要求,进行现场核实,择优行文推荐至市商务局。
3.审核确认。市商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工作需要赴现场审核,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确认。
四、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及时填写《宿迁市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附件3,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附word文档一份)报送至县区商务(经发)部门。县区商务(经发)部门初审合格后,出具推荐文件于11月9日(星期三)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联系人:林焕英,联系电话:80908118,电子信箱:sqwlcy@163.com)。
附件1:宿迁市电商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表
附件2:申报材料真实性信用承诺书
附件3:佐证材料清单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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