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中心城市氛围营造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4320144/2018-00181 | 分类 | 重点工作 其他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政办发〔2018〕102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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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中心城市氛围营造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中心城市氛围营造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中心城市氛围营造长效机制建设
实 施 方 案
开展城市氛围营造工作是落实全国文明城市长效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城市日常管理的客观需要,也是弘扬传统文化的有效载体。为深入持续做好中心城市氛围营造工作,建立常态长效工作机制,营造开放、包容、现代的城市氛围,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六增六强”高质量发展要求,通过在重要时间节点和日常动态期间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富有特色的氛围营造,进一步提升城市内涵品位、增强城市文化底蕴、培育城市内生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工作思路
按照“创新创意、突出特色、塑造精品、市区联动、常态长效”的工作思路,突出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节点,突出日常动态期间,突出点线面重要部位,高标准、系统性、常态化进行氛围营造,着力打造具有浓郁地域文化特色的整体城市氛围格局。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主题鲜明。紧贴市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根据不同节日节庆和重要活动特点,紧密结合弘扬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展现地域文化特色需要,因地制宜,区别策划,做到主题突出、特色鲜明。
2.规划先行、系统设计。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注重创新创意、统筹策划和景观协调,以高水平规划和系统性设计,形成点线面有机统一、相互衔接、相得益彰的整体效果。
3.突出重点、区别实施。突出主要道路、商业街区、公园广场等重点部位,突出绿雕造型、创意小品、城市色彩、夜景亮化等重点内容,根据区域特点比选适宜的形式,打造以市府新区和各区核心区为集聚主体、其他重点部位为点缀的氛围体系。
4.强化联动、注重长效。按照“谁主管、谁实施”的原则,坚持集中营建和常态长效相结合,通过完善机制、明晰职责、市区联动,做到城市氛围营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开展。
二、工作安排
(一)时间节点
重点实施“311”,即“三节一会一常态”重要时间节点氛围营造。“三节”即“五一”、元旦、春节;“一会”即“9·28”中国宿迁绿色产业洽谈会(含“十一”国庆节和中秋节);“一常态”即日常动态期间常态化氛围营造。
(二)重点范围
突出主要道路、重点部位、关键节点,精准发力、重点推进,努力形成示范集聚效应。
重点道路:洪泽湖路、黄河路、八一路、发展大道、人民大道、迎宾大道等。
重点公园:古黄河公园、九鼎公园、千鸟园等。
重点街区:楚街、仁恒里街区、金鹰商业街区、宝龙商业街区、中央商场商业街区、水韵城商业街区、金融财富广场商业街区、幸福路商业街区等。
重点广场:市人民广场、宿城区人民广场、市财政广场等。
(三)载体形式
1.在道路绿化带、交汇处(含出入口)、公园广场等部位设置绿雕、园艺等景观小品,同时要做到尺度与场地匹配,彰显气势,防止过小或过大。
2.在道路路灯杆、建筑边沿等部位设置灯笼、国旗、中国结等。形式上做到一路一风格、不混搭,同时要注重质量、规范,防止粗制滥造。
3.在庭院围栏、道路隔离栏、商业外立面、公交站台等部位按要求设置公益广告。
4.在楼体、树体、水体、桥体等部位按相关标准要求营造夜景亮化。
5.在公共区域利用大型电子显示屏、工地围墙(公益广告比例不低于30%)等载体宣传营造氛围。
6.在活动场地或场馆周边,通过设置空飘、拱门、彩旗、花卉造型等多种形式烘托氛围。
7.在单位门前周边区域适当摆放花草造型等。
8.在有关区域和时间段适当组织各类主题演出、群众互动、展会展览等活动。
9.其他营造氛围的有效载体和形式。
以上载体形式,应根据“三节一会一常态”的不同需要,因地制宜选择实施。
(四)主要内容
根据不同时间节点氛围营造的特点和要求,区别运用各种载体和形式,突出主题,精心实施,造浓氛围。其中,“三节”期间,“五一”突出劳动最光荣,元旦、春节突出辞旧迎新、祝福美好主题,营造欢乐祥和的喜庆氛围;“一会”期间,突出绿色发展主题,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展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和成果,并将“十一”国庆节和中秋节一并纳入,明确主题,统筹实施;“一常态”期间,突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建设主题,从城市亮化、绿化、色彩以及创意小品、创新户外广告设置、重要节点环境整治、街景综合提升等多方面入手,常态保持浓厚的城市氛围。
(五)任务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实施”的原则,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负责实施市管范围氛围营造,其中,涉及园林绿化的重要点位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涉及路灯杆部位由市城管局负责实施,涉及公益插牌、独立式中小型公益电子显示屏、大型电子显示屏、工地围挡、庭院围栏、道路隔离栏、商业外立面、公交站台等载体公益广告设置的由市文明办牵头负责;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区管范围的组织实施(重点任务分工见附件)。中国宿迁绿色产业洽谈会等重大活动期间,按照组委会部署要求,由相关承办部门负责实施。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管委牵头负责城市氛围营造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氛围营造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建立氛围营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城管委办公室要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文明办、财政局、商务局等部门,精心策划,统筹安排,认真组织,确保氛围营造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严格实施标准。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高标准策划实施,充分挖掘地域文化特色和不同节日节庆民俗特点,紧密结合区域建筑及园林绿化风貌环境特征,委托高水平专业团队进行统筹规划、统一设计、整体实施,确保形成协调有序、特色鲜明、氛围浓厚的效果。同时,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引领面上工作高标准推进。
(三)强化资金保障。按照“谁实施、谁投入”和“简约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各责任主体结合工作任务,将氛围营造工作经费纳入年度市、区财政预算,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氛围营造,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参与,节日节庆搭台、文化经济唱戏”的良好格局和效应。
(四)注重管理维护。按照“谁实施、谁维护”的原则,由各责任主体做好氛围营造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特别是对各类临时性氛围营造设施,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要求予以及时清理。要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五)健全督查机制。市城管委办公室要加强氛围营造工作动态督查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市城管委月考核、季奖惩体系。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加强自身督查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要创新监督方式,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市各新闻单位要加强氛围营造工作的动态宣传引导,及时报道工作进展和成效,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和宣传效应。
附件:中心城市重要点线氛围营造任务分工一览表
附件
中心城市重要点线氛围营造任务分工一览表
重要点线 |
责任单位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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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道路 |
洪泽湖路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文明办、宿豫区、宿城区 |
1. 重点道路市管路段由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实施,其中,路灯杆部位由市城管局负责实施,绿地部位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沿线公益广告载体设置和宣传等由市文明办牵头负责;重点道路其余路段由相关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实施。 2. 各相关区除了已明确的重要点线外,其他重点区域以及苏宿工业园区、市洋河新区内重点实施区域,由各区结合各自实际确定,做到同步实施、统筹推进。 |
黄河路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文明办、宿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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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路 |
市城管局、市文明办、宿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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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大道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文明办、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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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道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文明办、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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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宾大道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文明办、市湖滨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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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公园 |
古黄河公园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宿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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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公园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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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鸟园 |
宿豫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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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街区 |
楚街 |
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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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恒里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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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路商业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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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广场商业街区 |
宿豫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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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商业街区 |
市商务局负责协调推动相关商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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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龙商业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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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商场商业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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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韵城商业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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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广场 |
市人民广场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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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广场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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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人民广场 |
宿城区 |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宿迁军分区。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