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市政府关于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
索引号 | 000000001/2022-00776 | 分类 | 发展规划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意见 |
发布机构 | 宿迁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政发〔2022〕83号 | 关键词 |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关于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doc | ||
时效 | 有效 |
市政府关于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国办发〔2022〕18号)和《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稳外资稳外贸的决策部署,立足“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以开放合作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驱动,以政策引领为支撑,主动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坚决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加快企业“走出去”,构建高能级开放载体平台,打造长三角内陆开放先行区、江苏跨境电商新标杆、苏北外商投资首选地,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宿迁提供坚强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引领、创新发展。始终把改革创新摆在开放型经济建设核心位置,围绕“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打破思维定式,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创新,聚力破解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形成一批有影响的改革创新成果。
坚持区域协同、联动发展。充分利用多重国家和区域战略在我市交汇叠加的机遇,全力推动三个国家级开发区与省自贸区深度联动,促进宿迁港与徐州陆港、连云港海港、淮安空港“四港联动”,着力打造全省“向海发展”开放格局的战略支点。
坚持开放合作、融合发展。拓宽国际合作空间,拓展国际合作领域,实现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深度融合。推动内贸与外贸、进口与出口、引进外资与对外投资协调发展,更好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坚持转型驱动、集约发展。把绿色集约作为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进一步优化贸易投资结构,推动开放型经济量质并举,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保护,以绿色集约理念推动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开放型经济规模不断提升,经济外向度持续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拉动力显著增强,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到2025年,进出口规模超过120亿美元,年均增长15%;实际使用外资20亿美元以上,年均增长25%以上;跨境电商进出口20亿美元,年均增长20%以上;境外投资中方协议额1亿美元,年均增长30%,口岸、开发园区、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等各类开放载体功能更加完备。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外资发展新动能
1.加大外资招引力度。健全“168”招商体系,支持各地、各专业招商局、各招商服务中心开展驻点招商、委托招商,高频次大力度地开展外资招引活动,主攻港台、深耕日韩、突破欧美。提升运河品牌电商大会、绿洽会等市级招商品牌影响力,依托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国际开放平台以及利用省市共建驻德代表处优势,市级层面每年在境外举办招商活动2场以上,县区(功能区)每年在境外及境内外资密集区举办重大招商活动5场以上。到2025年,全市年度实际使用外资20亿美元以上、新设外资企业165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台办、市外办,市各驻外专业招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等)
2.聚焦产业链利用外资。围绕“6+3+X”产业体系和20条重点产业链,建立重点外资招引项目库、重点客商资源库,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以及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领域。到2025年,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占年度外资总额的比重达到35%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等)
3.鼓励企业增资扩能。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以增资、扩股、并购、实物出资等方式加大对宿迁投资,支持境外世界500强企业并购或参股我市企业。建立100家重点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项目库,每年推动一批优质利润再投资项目落地,到2025年,利润再投资实际使用外资占全市的比重超过20%。(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人行宿迁市中心支行、市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等)
4.支持外资总部经济发展。制定外资总部企业培育计划,出台市级外资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认定办法,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承接母公司研发、物流、销售和财务结算中心等功能,并逐步向具有管理、投资功能的地区总部发展。到2025年,市级外资总部和功能性机构10家以上,其中省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3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等)
(二)打造外贸竞争新优势
1.持续扩大贸易规模。围绕20条重点产业链,突出纺织服装、晶硅光伏、膜材料等优势产业,强化挂钩服务,加大市场开拓,保障要素稳定,鼓励企业走“国际化”道路,培育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对本地生产异地进出口企业,鼓励争取总部订单,实现外贸业务回归。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加大加工贸易配套企业引进,推动加工贸易向品牌、高附加值延伸。到2025年,全市进出口实绩企业突破1000家,其中,进出口超1000万美元企业200家以上、超亿美元企业30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2.增强外贸发展竞争力。发挥国家和省进口贴息政策引导作用,支持先进设备、关键零部件、资源性产品进口,以“优进”带动“优出”,到2025年,全市进口规模突破20亿美元。创新代参展、“线上线下”参展等模式,支持企业参加广交会、厦洽会、日本大阪展等各类展会,确保市场不丢、份额不减。鼓励企业培育自主品牌,开展“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后备库”认定,推动创建省级出口品牌。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增加“苏贸贷”惠企数量和放贷规模。到2025年,省、市级出口品牌达到50个以上,信保投保覆盖率30%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宿迁海关、市市场监管局等)
3.推动服务贸易实现突破。发挥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电子商务产业园等载体优势,引进头部企业,加快产业聚集,补齐补强服务贸易产业链。支持重点企业加快发展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保险、金融服务,文化和娱乐服务等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做大技术进出口、工业设计业务规模。加快引进一批龙头型、骨干型离岸外包企业,培育一批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智改数转重点企业,鼓励企业在技术研发、数字化改造等领域对外发包。到2025年,服务贸易进出口达3亿美元,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进出口占服务贸易比重超过50%,国家和省级重点服贸企业和基地实现零突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等)
4.加快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全面推进“两核一区多园”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壮大数字经济基础。推动沭阳县、宿豫区、宿城区三个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提档升级,支持泗阳县、泗洪县创建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支持京东(宿迁)跨境电商科技产业园等特色跨境园区发展。引进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平台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支持本地企业转型跨境电商、跨境电商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保税业务发展,拓展保税仓直播销售等新模式,打造进口产品分拨中心。优化海外仓布局,支持企业在美国、欧盟、东盟等市场布局海外仓,发挥海外仓畅通外贸供应链作用。到2025年,跨境电商主体突破500家,跨境电商交易额突破20亿美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宿迁海关、市科技局、人行宿迁市中心支行,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等)
5.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组织出口企业通过国内消费品展会、产销对接会、开设直营店等方式,拓展内销市场。推进内外贸产品 “同线同标同质”,扩大适用范围至一般消费品、工业品等领域。引导支持企业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品牌营销、渠道网络等能力,培育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商贸、物流企业“走出去”。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产品内销和外销兼具的制造业企业、出口型企业、电商平台等市场主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人行宿迁市中心支行,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等)
(三)扩大开放合作新领域
1.推动企业境外投资。建立境外投资重点企业信息库,扩大与投资促进机构合作,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境外园区为载体的“走出去”模式。推动食品加工、纺织服装、木材加工、有机新材料和塑料薄膜等优势产能投向“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支持企业建立境外生产基地、营销网络和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柬埔寨西港特区、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等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共建。到2025年,全市“走出去”项目达到120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外办、宿迁海关、人行宿迁市中心支行,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2.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大力推进对外承包工程,组织企业到境外开拓市场。搭建与央企、省内外企业对接合作平台,鼓励企业自主或与国内对外承包工程龙头企业共同开拓国际市场。推动对外劳务合作结构优化,拓展对外劳务合作新渠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外办、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宿迁市中心支行,市港口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四)夯实对外开放新载体
1.打造对外开放主阵地。深入推进开发园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发挥园区稳外资稳外贸示范带动作用,加大龙头型、总部型外资外贸项目招引力度,打造一批产业鲜明、外资来源集中的特色园区,提升园区承载力和经济发展外向度。到2025年,全市开发区进出口、实际使用外资占全市比重超过90%。(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2.加快建设特色开放平台。加快江苏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建设,依法复制推广自贸区各项改革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以上开发区申报江苏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推动开发区争创省级特色创新产业园、国际合作园区等,打造特色品牌。推动国家级开发区争先进位,支持以苏宿工业园区为主体、5个南北共建园区“1+5”联动发展,加快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步伐,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3.推进海关监管区建设。加快申创保税物流中心,开展保税仓储、保税物流、国际分拨配送等业务,推动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对照综合保税区创建标准留足发展空间,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向综合保税区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宿迁海关、市税务局、人行宿迁市中心支行、市港口集团、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宿城区人民政府)
4.完善口岸大通关体系。推动宿迁港加强与国际班轮公司以及国内航运企业合作,新开或加密航线,加快开通港口外贸远洋航线和外贸货运进口转关,促进外贸集装箱航线快速发展,到2025年,进出口集装箱吞吐量达到20000标箱。推动港口资源整合,推进有条件的集装箱港口设立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实现进出口转关赋能。推进“四港”联动发展,加强与连云港海港、徐州陆港、淮安空港合作,在延伸口岸功能、接续中欧班列、设立虚拟空港上改革创新,实现跨境贸易全方位、立体式提升。健全“公铁水”联运,支持宿迁港中心港区铁路专用线建设、洋河站货运功能改造提升,打造中欧班列接续点,逐步形成以宿迁港、海关监管区和洋河站货运为支撑的口岸大通关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宿迁海关、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集团、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行宿迁市中心支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
1.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非禁即入”。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改革,推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等管理方式,探索“拿地即开工”,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建立专业化全链条帮办代办队伍,重点龙头企业成立帮办专班,建立常态化走访机制,提供项目建设全流程和企业准入全生命周期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等)
2.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完善商务、税务、海关、市场监管、外汇管理等部门涉外领域信息共享机制。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依法依规将市、县(区)级相关经济管理权限下放至省级以上开发区,做到“应放尽放”,实现“区内事区内办”。简化港澳投资者商事登记流程和材料,健全贸易摩擦预警和应对机制,提升应对贸易摩擦成效,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落实《宿迁市优化营商环境“五心”服务承诺清单》,进一步丰富“宿迁帮办”“宿迁速办”“宿迁免费办”品牌内涵。(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编办、市税务局、人行宿迁市中心支行、市司法局等)
3.全面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对企业通关、查验需求实行7×24小时网上预约、快速响应,对进口货物实施“两步申报”“提前申报”改革,压缩通关时间。逐步打造政府、中介机构和企业“三位一体”的开放型经济综合服务体系。推进港口提效降费,降低进出口环节涉企收费,优化货物进出口作业时限效率,严格跨境贸易“双公开”制度落实。实施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持续加强汇率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政汇银联动,支持外贸企业开展外汇套保业务。推广“互联网+外汇”数字化服务,推进外汇管理行政业务“网上办”“远程办”。(责任单位:宿迁海关、市税务局、人行宿迁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推进。成立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市直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动全市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开放型经济重大决策部署,承办和督查督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研究制定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政策举措。
(二)强化资金支持。设立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制定外资外贸外经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每年从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用于支持外资提质增效、外贸优进优出、企业“走出去”、口岸建设、重大招商活动、跨境电商等开放型经济发展。各县区(功能区)结合实际设立一定规模的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强化要素保障。建立外贸外资工作专班,对重点外贸、外资企业挂钩帮扶,在用地、用水、用气、用工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和优先支持。强化人才保障支撑,加大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研发外包、国际商务等领域紧缺人才引进力度。
(四)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督查通报,对重点指标、重点项目实行“月通报、季督查、年考核”。健全开放型经济考核、评价、激励机制,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十四五”全市开放型经济主要发展指标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十四五”全市开放型经济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
类别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1年 |
年均 增速(%) |
目标值 |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1 |
利用外资 |
实际使用外资额 |
亿美元 |
8.52 |
25 |
10 |
13 |
16 |
20 |
2 |
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占年度外资总额的比重 |
% |
19.8 |
— |
20 |
20 |
30 |
35 |
|
3 |
利润再投资实际使用外资 |
亿美元 |
0.8 |
50 |
1.2 |
1.8 |
2.7 |
4.2 |
|
4 |
新引进项目数 |
户 |
59 |
30 |
75 |
100 |
125 |
165 |
|
5 |
外资总部企业数 |
户 |
1 |
— |
3 |
5 |
7 |
10 |
|
6 |
进出口 |
货物进出口总额 |
亿美元 |
69.67 |
15 |
80 |
92 |
105 |
120 |
7 |
出口额 |
亿美元 |
60.77 |
13 |
69 |
79 |
89 |
100 |
|
8 |
进口额 |
亿美元 |
8.9 |
20 |
11 |
13 |
16 |
20 |
|
9 |
进出口实绩企业数 |
户 |
939 |
2 |
958 |
980 |
1000 |
1020 |
|
10 |
1000万美元以上企业数 |
户 |
110 |
15 |
125 |
150 |
180 |
200 |
|
11 |
1亿美元以上企业数 |
户 |
10 |
25 |
13 |
17 |
22 |
30 |
|
12 |
省市级出口品牌企业数 |
个 |
35 |
10 |
38 |
42 |
45 |
50 |
|
13 |
投保企业数 |
户 |
200 |
10 |
220 |
245 |
280 |
300 |
|
14 |
服务贸易进出口额 |
亿美元 |
1.2 |
25 |
1.4 |
1.8 |
2.4 |
3 |
|
15 |
知识密集型产品进出口额 |
亿美元 |
0.46 |
30 |
0.63 |
0.81 |
1.2 |
1.5 |
|
16 |
跨境电商交易额 |
亿美元 |
/ |
50 |
5 |
8 |
12 |
20 |
|
17 |
跨境电商企业数 |
户 |
240 |
20 |
300 |
350 |
400 |
500 |
|
18 |
对外合作 |
中方协议投资额 |
万美元 |
600 |
30 |
4500 |
6000 |
7800 |
10000 |
19 |
对外投资项目数 |
个 |
88 |
10 |
95 |
102 |
110 |
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