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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宿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专家服务费支付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522/2023-00083 分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3-05-12
文号 宿司〔2023〕10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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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宿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专家服务费支付标准》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宿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专家服务费支付标准》已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公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标准与本标准不一致的,按照本标准执行

宿迁市司法局

2023512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专家服务费支付标准

序号

支付类型

支 付 项 目

支付数额

(元)

1

规章、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

参加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论证、评估

800-1000

2

参加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核工作

3

参加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论证

4

参加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制审核工作

5

行政复议工作

参与、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的研究、论证

800-1200

6

接受市政府受理、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咨询

800-1000

7

接受省政府受理、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咨询

8

代理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

5000-15000

9

行政诉讼工作

参与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的研究、论证

800-1200

10

接受市政府行政诉讼一审案件咨询

800-1000

11

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一审案件

5000-15000

12

接受市政府行政诉讼二审案件咨询

600-1000

13

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二审案件

3000-7000

14

接受市政府未进入诉讼程序行政案件咨询

800-1000

15

其他非诉讼事务

参与市政府重要经济项目、资产处置的法律论证、咨询

1000-1500

16

参与市政府重要合同、协议的审查洽谈

1000-2000

17

参与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法律论证

1000-3000

18

接受其他一般性法律咨询

600-1000

19

参加政府法宣传等公益活动

500-1000

20

参加政法法培训活动

1000-3000

:如法律顾问工作中接受的工作事项不在此表范围内的,参照相近事项支付;没有相近事项的,相关费用根据具体情况单独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