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深化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
索引号 | 000000001/2023-00687 | 分类 | 政策解读 质量监督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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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和《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进一步促进全市质量整体水平提升,近日,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化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2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2022年11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文件精神,2023年3月,市市场监管局(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起草了《关于深化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四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方位建设质量强市,为奋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提供更有力的质量支撑。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主要针对至2025年的发展目标设置了20个指标,分为5个部分:一是质量发展水平稳步提升,消费品质量合格率、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同类地区前列。二是质量创新能力持续增强,20条产业链竞争实力不断增强,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2%。三是质量品牌建设更加突出,省级以上政府质量奖总数力争达7个,培育江苏精品总数40个。四是质量监管水平更加稳固,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五是质量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新建省级产品质量检测中心3个,新创建20个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
第三部分:重点工作。《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具体工作举措,共分4个方面19条重点工作。
一是围绕强化全面覆盖,切实提升质量水平。抓好农产品领域质量提升,实现农产品可追溯;抓好食品药品领域质量提升,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抓好生产制造领域质量提升,加快推动主导产业发展能级跃升;抓好工程建设领域质量提升,强化工程质量责任追溯追究;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围绕白酒、家居等重点行业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开展服务领域质量提升行动,支持发展高技术服务业。
二是围绕坚持品牌战略,突出重点打造标杆。擦亮优势品牌,鼓励引导更多有实力的组织争创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争创品牌示范,鼓励区域集群争创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加强品牌保护,支持企业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
三是围绕夯实基础建设,提高质量服务能力。强化质量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完善质量基础设施管理,健全计量、标准化和认证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基础设施服务效能,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平台建设;强化质量发展创新驱动,推动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强化产业基础质量支撑,实施全产业链质量管理。
四是围绕完善监督体系,增强质量治理效能。创新质量治理工作模式,完善风险监控制度和救济机制;提升质量监管工作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治理多元合作共治,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质量管理成熟度;提高质量信用建设水平,提升质量诚信意识。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提出强化组织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质量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强化政策支持,逐步形成支持质量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质量、诚信、责任意识;强化考核督察,开展质量工作专项考核四个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