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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0000001/2024-00717 分类 政策解读   知识产权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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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相关决策部署,市政府于2021年5月出台了《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宿政发﹝2021﹞38号),有力促进了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水平的快速提升。鉴于该文件3年有效期已届满,为进一步调整优化我市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市知识产权局启动了新一轮政策文件的起草工作。为此,市知识产权局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精神,吸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实际,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期间,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并征求各县区及市各功能区、13个市直部门、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市政府相关领导多次听取起草情况汇报,并提出明确修改意见。8月19日,经市政府六届四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9月23日正式印发。文件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共6个方面21条措施。

一是引导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包括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鼓励实施专利海外布局、培育区域商标品牌、支持企业加强商标国际注册、实施专利导航工程等5条措施。比如在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方面,明确对符合条件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给予最高4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二是鼓励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包括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实施区域商标品牌运用工程、支持探索数据知识产权运用、鼓励高价值专利转移转化等4条措施。比如在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方面,每年支持我市范围内一批创新型企业实施市级知识产权强企计划项目,按照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分别给予最高20万和30万的资金支持。

三是促进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包括支持权利人依法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健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机制、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示范高地等3条措施。比如对高知名商标、高价值专利主动维权案件给予40%维权费用支持,每户企业最高资助40万元;主动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维权给予50%维权费用支持,每户企业最高资助50万元。

四是推动知识产权高水平管理。包括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鼓励创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等2条措施。比如在鼓励创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方面,明确对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奖补。

五是发展知识产权高效能服务。包括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水平、推进基层知识产权工作站建设等4条措施。比如在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方面,鼓励引导企业购买知识产权保险,按照不超过单笔保费的30%给予补助,单笔补助不超过0.5万元,当年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1万元。

六是培养知识产权高素质人才。包括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推动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学校建设、推进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等3条措施。比如在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面,对被评选为江苏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宿迁市骨干人才的,分别给予1万元、0.8万元奖补。当年度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给予所在企业0.6万元/人奖补。

市区范围内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由市、区财政按5:5比例共同承担,各县资金由各县财政承担,同一事项市县区的财政专项资金不重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