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全市残联2025年工作要点 | ||
索引号 | 570316779/2025-00014 | 分类 | 规划计划 其他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残联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残联发〔2025〕1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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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残联2025年工作要点
市残联关于印发全市残联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社会事业局、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市残联各处室、直属单位:
经研究,现将《全市残联202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残联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全市残联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十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科学谋划“十五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为谱写“强富美高”新宿迁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一、加强党的建设,把牢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
(一)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细化实化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要求。加强党的建设,把准政治方向,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带好头、作示范,深化“学听跟”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对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政治引领,提高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定力和政治能力。
(二)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目标,推动全会精神在全市残联系统落地生根。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系统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工作以及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对标对表中夯实理论根基、坚定理想信念。
(三)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认真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健全防控机制。充分发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具体办法》,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大兴调查研究,践行“四下基层”,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中展现残联担当,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不断提高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残疾人群众的能力水平。
二、坚持就业优先,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充分就业
(四)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统筹落实扶持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通过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等形式,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充分就业。争取省残联线上达比例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补工作在宿试点。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就业奖励政策机制。确保完成省残联下达的新增残疾人就业和培训残疾人等任务。
(五)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开展“就业援助月”“走访拓岗促就业”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加强人才工作,做好高校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服务。帮助京东等重点单位做好残疾人就业、稳岗等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省残联、省农科院战略合作协议,促进农村残疾人及其家庭稳产增收。发挥“美丽工坊”项目示范作用,带动更多残疾妇女实现就业增收。开展盲人按摩培训,探索盲人客服就业新途径,助力盲人增收。做好金融助残促就业工作。
(六)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按照残疾类别、就业方向和重点领域,加强对残疾人就业能力和就业特点分析研究,提高培训针对性。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重点做好智力残疾人就业。以“残疾人之家”为主阵地建设一批家门口“辅助性就业车间”。用好“鲜丰汇”等消费帮促平台助残专区,助力残疾人产品销售增收。加强就业数据监测和分析应用。
三、围绕“急难愁盼”,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七)织密兜牢残疾人生活保障网。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定期精准采集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及支出型困难四类残疾人信息,开展动态监测,做到早预警、快救助。优化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开展宣传周活动,提早谋划新一轮保险采购。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的实施意见》,协调做好残疾人救助帮扶工作。
(八)凝聚部门政策帮扶合力。强化惠残政策搜集、整理,更新《宿迁市扶残助残特惠政策指南》。加强与民政部门紧密协作,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补贴精准发放;加强与社会工作部门对接,推动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失能、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加强与人社、医保部门对接,落实相关救助政策,广泛动员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九)优化残疾人托养服务供给。优化提升寄宿制托养、日间照料、居家托养等三种服务模式,为1万名符合条件的16-59周岁无业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组织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情况评估。落实《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规范》省级标准。继续开展综合性“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对符合省级资金使用范围的支出,原则上每个机构补助不高于6万元。加强党建引领,依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立“残疾人之家”或残疾人服务点,推动服务向村(社区)延伸。探索开展“残疾人之家”社会化运营。完善辅助性就业项目调配中心建设,开发匹配残疾人需求的辅助性就业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开展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培训,提升托养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和质效。
(十)助力特殊教育提升发展。为符合条件的高中及以上残疾学生发放教育生活补助,为在省外高校及省内部属高校就读的宿迁籍残疾大学生发放学费补助。为考入中等以上学校残疾学生发放一次性教育奖励。配合教育部门进一步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落实好残疾人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过程免学费政策。推进“慈爱孤独少儿 善助融合教育”试点项目。向重要领域发放通用手语百句和盲文安全知识手册等书籍,做好通用盲文、手语推广工作。
四、聚焦精准服务,提高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水平
(十一)加强康复机构规范管理。持续强化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管服务制度,规范机构运营管理。深入落实《宿迁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细则》,更加注重家长反馈与社会监督,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质效提升。
(十二)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规范实施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加强对康复成果的分析研判。推动落实持居住证残疾儿童享受居住地基本康复服务,延伸孤独症、肢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至16周岁。完善社区康复服务,推广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模式。健全康复专技人才培养机制,落实规范化培训任务。
(十三)深化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切实抓好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落实,完成全市15家残疾人辅具服务点改造提升工作,试点在辅具租赁服务点配套开展辅具维修服务,做实做细做强服务残疾人的一线阵地,提高惠残服务的便捷性和到达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强辅具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辅具服务信息化、智能化管理。
(十四)加大残疾预防力度。落实省、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任务,做好结项工作。研究制定新一期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承办好全省爱耳日活动,组织开展孤独症日、残疾预防日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知识宣传力度。
五、推动融合共享,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
(十五)加强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依托基层公共文体服务平台,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文化进社区等群众性文化活动,提高残疾人参与公共文化的积极性,丰富基层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依托“残疾人之家”开展残疾人阅读等文化活动。加强文化艺术人才培养,鼓励支持残疾人文艺作品创作。配合省残联组织参加各项文化活动。
(十六)推动残疾人体育全面均衡发展。开展优秀运动员选拔输送工作,发挥我市传统项目优势,发现培养残疾人体育人才。做好重大赛事备战参赛及保障工作,选送运动员参加2025年全国第十二届残运会暨第九届特奥会;举办田径比赛、游泳训练营等,选拔优秀人才积极备战2026年第十二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在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之家”、残疾人群众中建立残疾人群众体育项目队伍,结合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冰雪运动季等契机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体育运动。
六、强化法治保障,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十七)提升残疾人法律服务水平。深入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持续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根据不同类别残疾人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聚焦残疾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救助等服务;深入推进残疾人法律服务和司法保护,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和“公证助残月”等活动;健全基层残疾人法律服务网络,引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向残联、残疾人服务机构等场所延伸,指导推动各级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普遍建立律师联系制度,实现县级法律救助工作站建设规范化。
(十八)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质效。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相关要求,改造推动残联及所属机构无障碍环境设施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含文明办、住建、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及志愿者、残疾人代表在内的各级无障碍督导队伍,以体验、督导的方式开展公共服务场所和机构无障碍找茬活动;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信息无障碍建设、无障碍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无障碍环境认证等相关工作。持续开展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根据服务规范完善项目流程、提升项目质量。
(十九)提升残疾人信访维权服务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将残疾人信访纳入地方综治中心、矛盾调解中心工作内容;加强风险隐患舆情排查,落实涉残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做好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推进残联系统依法履职、平安维稳、反诈宣传等工作。
七、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基础
(二十)营造良好助残风尚。做好第七次全国、全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候选人推选工作。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和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做好惠残政策、助残典型等宣传,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主题宣传活动。注重宣传工作的时度效,积极对接主流媒体合作,办好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注重品牌培育和推广,提升正面宣传引导力和政治引领力。大力推进残疾人慈善事业发展,落实好99公益日募捐活动。
(二十一)强化残疾人事业保障。运用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常态化监测机制,督促各地残联切实履行资金执行主体责任,加快惠残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持续加强预算绩效和预算执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坚持过紧日子,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出实效来。强化残疾人领域基础研究。加强对康复、托养等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指导,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服务设施运营,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二十二)防范化解风险挑战。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守牢安全底线,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高标准开展残联系统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大事故发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着力增强防风险能力,主动防范化解残疾人工作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社会稳定风险。强化各级残联政治安全、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档案工作及档案信息化建设安全、保密安全等重大风险日常防范措施,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因病因灾等困难残疾人保障和帮扶,确保残疾人事业健康安全发展。
(二十三)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科学谋划“十五五”发展任务。全面完成《“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江苏省“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宿迁市“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计划、配套方案各项任务。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和“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八、深化残联改革,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十四)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贯彻落实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为基层减负赋能相关要求,以大抓基层为导向,将基层残联组织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逐步形成“以党建带残建,以共建促融合,以融合促共享”的新格局。推动惠残助残内容纳入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基层治理清单,召开全市村(社区)残协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完善基层残协组织功能,巩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成果。深化开展残联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帮扶困难重度残疾人工作,统筹推进“走转改”、困难残疾人家庭访视等工作。开展社会助残公益创投工作,推进志愿服务项目化运行,吸引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志愿助残服务事业。积极推荐社会组织优秀助残项目参加第二届全省社会助残服务项目大赛。推动残疾人专门协会强化自身建设,发挥联系广大残疾人纽带和桥梁的作用,精心开展特色品牌活动,不断提升活动质效。推进残联干部队伍建设,举办全市残联系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级残疾人专职委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和知识竞赛。强化残疾人干部和人才库建设,积极推介残疾人励志故事,发挥好优秀残疾人人才带头示范作用。
(二十五)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以高效办成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为抓手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强化政策宣传与平台应用,持续优化涉残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做好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等残疾人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提升残疾人服务质效。用好“智慧残联”大数据平台,完善数据安全管理,推广“互联网+助残服务”模式。加强和规范残疾人证管理工作,持续推动为行动不便重度残疾人开展“上门评残”服务;深化新办证回访机制,充分征询基层残疾人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与大数据局、民政局、公安局、卫健委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以大数据系统为媒介的数据比对新模式,提高残疾人证管理精准性、时效性。
(二十六)凝聚部门工作合力。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推动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残疾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建立宿迁市残疾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部门间联席会议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工作规则,形成高效协同的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