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发布机构: |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宿政办函〔2020〕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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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0-12-31 | 有效性: | |
名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政策文件 应急管理 通知 | ||
附件下载: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doc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