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 | ||
索引号 | 000000001/2023-00157 | 分类 | 政策文件及解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意见 |
发布机构 |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政办发〔2023〕13号 | 关键词 |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doc | ||
时效 | 有效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高标准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吨粮田”,保证粮食安全,现制定全市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排灌设施配套、耕地质量优良、田间道路畅通、农田生态良好、生产方式先进”总要求,突出数量、质量、生态一体化建设,实现高标准农田规模化、生态化、智能化、宜机化、景观化,为打造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为加快全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型、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发展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切实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持续加大资金投入,构建上下联动、部门配合、运转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和农民群众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突出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省级重点帮促地区等重点区域,综合考虑适度规模经营、宜机作业、集约化生产等需要,坚持区域化整体建设,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整镇、整村推进。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新建与改造提升相结合,综合考量水利、农业、林业、科技、生态等因素,因地施策,补短补弱,因地制宜建设基础配套齐全、综合产出能力高、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
(四)生态优先,融合发展。丰富高标准农田建设内涵,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促进农田建设、绿色生产、农田景观有机统一,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特色田园乡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融合。
(五)创新驱动,高效建管。坚持改革出动力、创新出活力,不断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模式,提高建设管理效能,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要求,确保耕地进出平衡、效益长久。
三、建设目标
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由新建逐步向改造提升转变,全面提升农田整体质量。到2025年,全市新改建高标准农田120万亩以上。全市累计建成上图入库高标准农田460万亩以上,占永久基本农田比例80%以上、占耕地面积比例稳定在75%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围绕永久基本农田全覆盖目标,加快规划编制和项目编排,将高标准农田打造为优质粮食产业核心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集成示范区和现代农业物质装备展示区。强化多规融合,提升规划水平。充分利用“三区三线”划定和“三调”成果,紧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乡镇发展规划、乡村产业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农田灌溉发展规划,合理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改造提升规划,做到水源和灌排等工程配套到位、产业需求紧密结合、农业空间边界清晰。突出功能定位,明确建设方向。紧密结合不同区域水土资源和地形特征,分区分类科学谋划高标田建设的主导方向和重点内容。在条件优越的平原地区,要明确“吨粮田”建设布局,规划建设一批“吨半田”;沿湖低洼地区、生态红线地区附近,要在保障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农田生态系统建设;在丘陵高岗地区,重点突出农田节水性能提升和水源工程配套。细化计划编制,落实项目布点。坚持高标田建设规划和项目计划统筹考量,围绕国家、省建设任务落实,以县、区为单位,完成未来三年建设方案和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工作,把高标田项目布点落实到年度、到乡镇、到具体地块。
(二)强化提标改造。结合各地实际,按照全要素建设配套的要求,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做实做细每个项目区的工程设计和建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力加快改造提标,满足现代农业发展新需要。注重宜机化改造,按照机械化的要求,合理确定田间道路建设规格和密度,建设机耕桥和涵闸,设置必要的下田坡道、错车点和末端调头点,提升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注重节水型建设,结合灌溉规模、地形条件、交通和耕作要求,综合运用管灌、喷灌、微灌等方式,扩大高效节水灌溉规模,做到沟畅渠通、引水有门、分水有闸、排水有控制、过路有桥涵,节水设施管理方便、运行良好。全市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万亩。注重农田生态功能,在生态红线和水源地保护区周边,按照“退水不直排、肥水不下河、养分再循环”的模式,总结试点经验,加快推广进度,建设生态农田示范区15个。大力推广绿色生产技术,突出节水、节肥、节药能力提升,全面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注重耕地质量提升,把地力水平提升作为高标田建设的重要内容,系统采取熟土覆盖、土壤培肥、增施有机肥及秸秆还田等措施,加速土壤熟化,改善土壤适耕性能。全市新建改建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耕地质量平均提升0.1等级。注重配套建设,依据产业需求,坚持量力而行,合理布局和支持建设集中育秧育苗、农机具存放和维修设施,为开展产地储藏烘干、分级分选、初加工及数字化、智能化设施留足空间。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灌溉保证率和田间工程配套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5%以上。
(三)强化工程监管。坚持高标准农田必须高质量的原则,建立全流程质量控制体系,真正把事关粮食安全的高标田建设夯实夯牢。把好选项关,落实整体推进机制,细化项目区功能定位,策划好高标田新建、提升改造的建设重点。把好设计关,严格按照规程设计,强化现场勘察,听取多方意见,规范分级审查、部门联审会审制度,做到贴合实际、管用好用。把好施工关,严格工序流程和工艺技术标准,合理调度人员和物料,强化原材料取样检测,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做到指导到位、监理到位、管理到位。把好验收关,建立健全分步分项验收制度,严格把好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完善“建设单位主体验收、县级部门全面验收、市级部门综合评价”三级验收评价机制。强化监管责任,坚持全程监管,发挥主管部门作用,建立健全施工过程质量抽检制度;压紧压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检测单位“四方”责任,加强信息共享、联动监管,对违法转包分包、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责任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惩处;充分发挥乡镇主体作用,落实乡镇政府、监理、第三方质量检测、主管部门、受益农户“五位一体”监管机制,确保施工全过程有人盯、有人管,杜绝质量问题发生。开展优质工程示范评价,探索建立高标田优质工程和文明工地评定制度,细化评价评优办法,强化结果运用,对获优质工程、文明工地的相关单位,与信用管理、招投标评分相结合,科学设置激励措施。
(四)提升田美乡村建设水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开展田、水、路、林系统综合治理,努力建设“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水相连、旱能浇、涝能排”的大美田园景观。统筹排灌体系建设,强化部门协作与项目协同,高标田项目规划与生态河道建设计划相结合,与大中型灌区改造规划相衔接,优先在大中型灌区灌溉保障范围内安排高标田建设。推进建设农田现代水网体系,加大田间排水河沟疏浚改造、河道生态衬砌、河坡绿化美化力度,全面恢复渠道和排涝沟功能,打造节约高效、生态友好的田间水网。到2025年,新建改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内中沟级以下的河道均达到生态河道标准。合理配置农田林网,围绕农田增绿,建立高标田绿化树种名录,突出地方树种运用,科学搭配乔木、灌木和草(花),配置适宜密度防护林,强化防风防渗固土功能,打造林相整齐、结构合理的田间林网。注重与村庄风貌相协调,结合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对靠近庄台的项目区单独设计、提标建设,推动泵站、桥梁、道路等工程设计与村庄风貌营造相统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行主道路黑色化,促进农田与村庄相融合,生态、生产、生活空间相协调。
(五)提升强村富民水平。在高标田建设中,紧密结合公共配套设施日常运营和管理,将高标田新增资产权属下放到村,进一步增强村级集体资产积累。明确资产权属,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的电站(泵站)、仓库、晒场、配电设施和育秧、粮食烘干、农产品初加工设施等固定资产,将其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明确到所在村。加强溢出土地归集,田块平整、土地整治、沟渠整理等新增溢出耕地,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统筹利用,增加收入。提高村集体协调服务能力,结合高标准农田规模化建设、集约化利用,支持村集体统一组织、集中流转土地,采取多种方式参与产业经营,通过提高服务水平增加村集体收益。到2025年,高标田资产确权到位率100%,项目区内村集体通过高标田建设实现增收。
(六)提升长效管护水平。严格用途管制,强化高标准农田利用管理,及时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严格“进出平衡”,扎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占用补建工作,对依法批准占用耕地涉及高标准农田的,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完成补划补建工作,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严格建后管护,按照“县负总责、乡镇落实、村为主体”的要求,落实管护责任,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按照“所有者管护、受益者参与”的原则,将高标田管护纳入村规民约、融入“积分制”,激励广大村民自觉爱护、维护高标田设施。对于集中流转的土地,要把高标准农田设施完好率等纳入土地流转合同。探索多元管护模式,结合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改革,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健全巡查队伍,明确日常巡查责任,建立网格化巡查制度,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护、专职管护员网格化管护、引入市场主体专业化管护等,提高高标田管护水平。
(七)提升建设机制创新水平。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规程,完善高标准农田规划设计、工程监管、安全生产、竣工验收、长效管护等各方面制度,形成配套完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度体系。积极探索“先建后补”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先立项、后建设,先实施、后补助”,推动高标田项目早规划、早启动、早实施、早竣工。积极推行“先流转后建设”模式,坚持乡镇牵头,由村集体按自愿原则流转农户承包地,按照农业现代化和适度规模经营要求,通过小田并大田,统一规划、集中建设,有效解决地块分散、平整成本高、设施配套难的问题。积极开展整片推进示范,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统筹新老项目工程衔接,整村整镇推进,集成宜机化、生态化、节水型、全配套等建设要求,集中打造一批高标准农田综合示范区。各县、区每年建设5000亩以上的高标田综合示范区1个以上,打造“吨粮田”“吨半田”示范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市级统筹、县区负责、乡镇落实、社会参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县(区)两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高标准农田规划布局、任务落实和日常工作推动等工作。各县、区具体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督、指导和资金调度,协调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化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充实乡镇建管人员,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乡镇政府要履行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抓细抓实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管护全流程。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机制,整合农业农村、水利、资规、发改、财政等部门力量,分工做好建设标准制定、节水工程指导、土地利用数据库共享、政策资金支持等工作。
(二)加强要素保障。各级财政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保障作为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具体举措,县、区财政配套资金要及时落实到位,鼓励县、区结合实际适当提高本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各县、区要落实建后管护责任,探索建立多元化高标准农田管护资金保障机制。可通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工程收益等多渠道筹措管护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政策资金支持,落实调整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要求,加大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高标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纳入补充耕地指标库优先用于占补平衡,所得收益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再投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鼓励各地通过社会融资、发行专项债等方式,支持高标田建设。探索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责任保险,构建以市场力量为基础的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管护服务”新机制。切实保障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合理用地需求,确保灌溉及排水设施、田间道路等配套工程建设用地需要。
(三)加强监督考核。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机制,实行分级考核,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列入市对县(区)、县(区)对乡镇乡村振兴、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地方予以表扬激励。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农田建设内控制度,切实防范农田建设管理风险,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队伍安全。加强绩效管理,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推动高标田保质保量建设、常态长效运行,为粮食安全夯实基础支撑。
附表:宿迁市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23-2025年)任务分解表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表
宿迁市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23-2025年)任务分解表
县区 |
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万亩) |
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
建设高标准农田综合示范区 |
建设高标准农田耕地 质量提升示范区 |
||||
小计 |
新建 |
提升改造 |
数量(个) |
面积(万亩) |
数量(个) |
面积(亩) |
||
沭阳县 |
49.00 |
31.00 |
18.00 |
3.70 |
4 |
1.20 |
4 |
2000 |
泗阳县 |
20.40 |
8.40 |
12.00 |
2.30 |
4 |
1.20 |
4 |
2000 |
泗洪县 |
29.00 |
10.00 |
19.00 |
3.20 |
4 |
1.20 |
4 |
2000 |
宿豫区 |
11.55 |
3.55 |
8.00 |
1.10 |
3 |
0.90 |
3 |
1500 |
宿城区 |
19.95 |
10.95 |
9.00 |
1.60 |
3 |
0.90 |
3 |
1500 |
全市合计 |
129.9 |
63.90 |
66.00 |
11.90 |
18 |
5.4 |
18 |
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