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00001/2023-00688 | 分类 | 政策文件及解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通知 |
发布机构 | 宿迁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政发〔2023〕142号 | 关键词 | |
文件下载 | 宿政发〔2023〕142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docx | ||
时效 |
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0年)》已经市政府六届三十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0年)
第一章 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建设基础
(一)区域特征
宿迁市位于江苏省西北部,地处淮海经济带、沿海经济带、沿江经济带交叉辐射区,区位优势明显。境内生态资源禀赋突出,有洪泽湖和骆马湖两大著名的淡水湖,京杭大运河、古黄河穿境而过,全市水域面积305余万亩,湿地保有量16.26万公顷。宿迁市文化底蕴深厚,是西楚霸王项羽和美人虞姬的故乡,知名的水乡、酒都、绿海和花城。
(二)工作基础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历次全体代表大会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1. 生态制度和环境治理体系日益健全
扎实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宿迁市生态环境问题追责问责事项移送工作办法》,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终身追责”制度落到实处。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积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保护体系。出台《宿迁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操作规则(试行)》,构建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核心的环境管理体系。常态化推进环保信用评价,根据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严格落实差别水电价和绿色信任保护政策。出台《宿迁市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的若干规定(试行)》,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积极开展跨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与淮安、徐州、连云港三市签订流域横向生态保护合作与跨界区域补偿协议,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实施绿色金融政策,与江苏银行宿迁分行签订绿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20个项目获得“环保贷”支持。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的20个问题和129件信访件全部完成整改,第二轮督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2.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2022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6.7%,PM2.5年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大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1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年均水质达标率为100%,全面完成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全市国省考优Ⅲ比例92%,15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优Ⅲ水体比例为86.7%。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为100%。EQI值为60.11,持续位居全省前列。宿迁市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共记录物种2379种。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程度持续提升,2017-2020年,宿迁市生态环境满意率连续四年位居全省第一。
3. 污染防治攻坚成效突出
大气环境治理取得实效。“十三五”期间,全面开展工业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整治、城市面源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累计实施4000多项治理项目。制定出台《宿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宿迁市交通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实施建筑工地“红、黄、绿”牌扬尘管控分级管理制度。深入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全面禁止秸秆焚烧。水环境治理不断加强。颁布全市首部地方环保法规《宿迁市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水环境保护条例》,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任务,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现全覆盖。统筹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城市、海绵城市示范城市、污水提质增效与排水防涝“四城同建”,成功入选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典型市”,并创成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土壤污染防治全面推进。完成126个国控、省控土壤监测点位布设,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类别划定工作,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初步摸清土壤污染状况底数,有序推进土壤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
4. 生态保护工作扎实推进
持续加大重要生态空间保护力度,优化调整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构建合理完善的生态空间系统格局。全面启动生态河湖行动计划,首创“河湖警长”制度,完成洪泽湖全湖退捕工作。大力推进湿地保护和修复,完成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已建立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4个省级湿地公园。2022年,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8.1%。不断厚植绿色家底,全市林木覆盖率提升至29.87%,在全省率先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庭院开放改造,建成“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全面推进,泗阳县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泗洪县获评全国首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成60个“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示范点。
5. 结构调整力度显著加强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理制度,产业结构明显优化,由2016年的11.6:48.9:39.5调整为2022年的9.1:44.9:46.0,经济结构在2018年实现“二三一”到“三二一”转变。扎实淘汰落后产能,累计关停退出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企业2548户,淘汰平板玻璃产能300万重量箱、纺织1.3万吨、铅酸蓄电池139万千伏安、落后工艺98项、落后设备11099台套,取缔“散乱污”企业2946户。持续推进化工行业专项整治,累计关闭化工企业94户,取消沭阳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产业定位。持续削减煤炭消费总量,超额完成“十三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的省定目标任务,清洁能源总装机达到211.6万千瓦,同比增长38.7%;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30.3亿度,占全社会发电量的29.9%。积极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绿色化改造项目273个,建成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10个,省级绿色工厂4户,市级绿色示范企业59户。
6. 城乡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城市居住品质持续提升,全面打响“江苏绿心、华东绿肺”生态品牌,打造中心城区城市公园体系结构,全市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全部达到一星及以上的绿色建筑标准。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五年行动,农村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达到100%,农业环境生态修复不断加强,全市中沟以上河道全部进行了绿化完善和提档升级,构建特色绿色种植制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人心,成功申报江苏省第二批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制定绿色补贴政策,节水节能器具得到有效推广。
7. 生态文化日渐繁荣
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初见成效,初步构建了党委政府统领、宣传部门牵头、环保部门主导、其他部门协同、社会公众参与的大环保宣教格局,通过开展“六五环境日”“5.22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活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开展环保学科渗透,积极组织生态文明教育节目汇演、
二、存在问题
1. 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压力较大。2022年宿迁市优良天数比例和PM2.5年均浓度省内排名靠后,臭氧污染问题逐步显现,工业围城问题尚未破解,“清风廊道”规划区域内存在涉气高排放企业,制约区域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随着国省考断面数量大幅增加、考核要求逐步提高,断面达标难度加大,洪泽湖、骆马湖等湖泊仍处于轻度富营养化状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不稳定,受农村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水体流动性差等影响,农村黑臭水体问题也日渐凸显。
2.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全市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尚不完善,南水北调截污导流工程容量有限。部分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低,配套管网建设滞后,运营管理水平较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仍然存在缺口,收运体系尚待完善。废铅酸蓄电池、废桶、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近六成处置利用设施集中在宿豫区,近四成需转移市外进行处置利用,全市仅1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不高,基层执法监管能力有待加强。
3. 环境风险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中六成以上为小微企业,
4. 生态空间布局不够科学合理。生态空间破碎化程度高,造成生物栖息地丧失和片段化,生物多样性降低,影响宿迁城市生态系统动植物资源的丰富度。骆马湖、洪泽湖受农业面源污染影响,水生高等植物分布面积减少,河湖水系受围垦养殖侵占。城镇用地布局分散、结构不优,土地利用效率亟待提高。城区拓展多向发力,空间框架偏大,紧凑度不高。用地结构与布局不够合理,工业占比高、效率偏低,住宅过量、空置率高。
5. 生态系统依然较脆弱。宿迁地处苏北平原,古黄河冲积带,人类活动频繁,原有的森林、湿地等生长系统不断萎缩甚至消失,生态系统较为脆弱。全市森林资源中,道路绿色通道、水岸绿化带、农田林网、四旁散生树等占绝对优势,林带较窄、树种单一、结构简单,生态廊道的宽度和连通水平不足,森林绿地斑块的破碎化程度较高,导致生物多样性维护能力较弱。湿地的历史过度开发利用导致功能和效益日益下降,危及湿地生物的生存环境。外来物种的入侵也使得本土的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宿迁市部分城市内河河道、河滨带、缓冲带受侵占,京杭运河等城市河道普遍径直化、人工化,建设硬质驳岸,河滨带消失,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有待加强。
三、机遇与挑战
(一)机遇
1.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供根本保障
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的历史起点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这些重要论述科学擘画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蓝图,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宿迁市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打造“生态大公园”,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城市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行动纲领。
2. 重大战略交织提供宝贵契机
“十四五”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局起步相互交融,美丽江苏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进程加快推进。宿迁位于淮海经济区,是苏、鲁、皖三省通衢之地,“一带一路”、淮河生态经济带、大运河文化带等在这里叠加交汇,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重大战略向这里覆盖,“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加速推进,多重战略叠加交汇为宿迁创造了良好的集聚发展基础,有利于宿迁加速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实现“弯道超车”“跨越发展”,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解决区域性流域性环境问题提供重大契机,也为宿迁绿色转型发展带来空前的历史机遇和广阔的进步前景。
3. 生态大公园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宿迁不断
(二)挑战
1. 资源环境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
宿迁市农业经济占比较省内其他城市大,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依赖性较强,虽然目前全市土地资源的供给和需求尚可平衡,但随着城市开发强度不断提高,土地资源的供需矛盾将会逐步显现。“十三五”期间,宿迁市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但全市工业化基础弱、层次低,面临着提高规模和提升效益的双重压力。电力和煤炭等能源需求将继续保持刚性增长,能源利用效率有待提高。“十四五”时期,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资源密集型产业仍将占有一定比重,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偏重的产业结构和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短时间内不会发生根本改变,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的矛盾依然存在,快发展需求与生态环保空间矛盾愈发凸显,如何在新一轮产业发展中突出自身特色和优势,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将是面临的一项挑战。
2.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进入攻坚期
“十三五”期间,通过“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但成效尚不稳固。一些重点环境问题,如工业围城、散乱污、细颗粒物和臭氧空气污染、黑臭水体、土壤环境风险、湖泊富营养化、农业面源污染等,仍需下大力气解决,其他如地下水污染、环境健康风险、碳减排等环境问题将逐渐凸显,生产与生活、城市与农村、工业与交通环境污染交织,多领域、多类型、多层面的生态环境问题累积叠加,应对难度将更大。与此同时,相对容易实施、成本相对较低的污染减排措施大多已完成,环境质量提升的边际成本持续上升,污染治理的难度不断增加,生态修复的系统性要求更高,对加快推进源头治理、精准治理、系统治理,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3. 外部形势变化可能对生态文明建设投入产生影响
从全球角度看,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国际环境正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更多非经济因素挑战。“十四五”时期,深度参与国际分工、招引外资外智、发展外向型经济仍是全市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但多重因素影响下统筹发展和保护的难度增加。地方财政收入降低、刚性支出增加,势必影响政府环保投入尤其是对环保基础设施的投入。同时,受外部环境影响,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诸多困难,资金压力增大,环保治理的积极性降低。外部形势变化将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对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用地等结构调整造成一定影响,对深入推进减污降碳带来挑战。
4. 社会共治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近年来,社会、公民、媒体对于环境质量的关注度不断提升,对于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越发强烈。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部分企业决策者仍然认为环保治理投资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削弱发展竞争力,不能主动承担环保责任,公众自觉履行环保责任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践行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养成简约适度生活方式的氛围尚未完全形成。环境质量强需求与环保责任弱意识的矛盾,将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产生一定制约。
第二章 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三大光荣使命,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
二、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将生态环境承载力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以改善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核心,构筑自然健康的生态系统和适宜居住、创业的人居环境,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系统谋划、彰显特色。强化规划引领作用,聚焦新时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短板,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依托宿迁市“两湖两河”独特的地理位置,统筹兼顾自然资源和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彰显宿迁市自然山水、人居风貌和特色文化,走出独属宿迁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以人为本、改善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与自然和谐为宗旨,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入手,以水环境污染防治、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和土壤污染防控为重点,统筹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品质。
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坚持生态惠民、生态为民、生态利民,探索“共谋、共建、共享、共治”新路径、新载体,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和公众协同推进机制,增强各类主体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社会大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宿迁市行政管辖区域,含宿迁市所辖沭阳、泗阳、泗洪三县和宿豫区、宿城区,总面积8524平方公里。
四、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2022年
规划期限:2023-2030年
规划近期:2023-2025年
规划远期:2026-2030年
五、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江苏生态大公园”目标定位和“江苏绿心、华东绿肺”品牌定位,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显著提高,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建设成为全域生态大公园城市的全国样板。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恢复,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初步展现“强富美高”新宿迁的现代化图景。
(二)分阶段目标
近期目标(2023-2025年)
编制科学可行的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并发布实施,积极推进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国土空间格局更加合理,产业结构布局不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绿色生活理念深入人心,全面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标准。到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完成率达到80%,全市PM2.5平均浓度下降至32.6ug/m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和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均能完成省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土壤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指数进一步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逐步提高,河湖风情魅力彰显,基本形成全域生态大公园格局。
远期目标(2026-2030年)
不断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生态文明意识显著提高。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共进,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城市生态承载力稳步增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面生动展现,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持续提升,生态文化空前繁荣,成功打造“美丽中国”宿迁样板。
六、建设指标
根据生态环境部2019年9月发布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环生态〔2019〕76号)和2021年7月发布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宿迁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及规划目标见下表。
表1 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标准值 |
现状值 |
目标值 |
指标 属性 |
|||
2022年 |
2025年 |
2030年 |
|||||||||
生态制度 |
(一)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 |
制定实施 |
制定实施 |
制定实施 |
制定实施 |
约束性 |
||
2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约束性 |
||||
3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20 |
≥20.5 |
≥21 |
约束性 |
||||
4 |
河长制 |
—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约束性 |
||||
5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
6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 |
100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
生态安全 |
(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
7 |
环境空气质量 |
优良天数比例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76.7%,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
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
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
约束性 |
|
PM2.5浓度下降幅度 |
37微克/立方米,比2020年下降2.89% |
32.6微克/立方米,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
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
||||||||
8 |
地表水环境质量 |
达到或优于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国省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 |
国省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 |
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
约束性 |
|||
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
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 |
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 |
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 |
||||||||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
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
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
||||||||
*地表水省控以上断面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 |
100 |
— |
100 |
100 |
特色指标 |
||||||
生态安全 |
(三)生态系统保护 |
9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湿润地区 |
— |
≥60 |
65.5 |
≥65.7 |
≥66 |
约束性 |
||
10 |
*生态质量指数(EQI) |
— |
≥45 |
60.11 |
≥60.11 |
≥60.11 |
特色指标 |
||||
11 |
林草覆盖率 平原地区 |
% |
≥18 |
29.87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参考性 |
||||
12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
% |
≥95 |
100 |
100 |
100 |
参考性 |
|||
外来物种入侵 |
— |
不明显 |
不明显 |
不明显 |
不明显 |
||||||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 |
不降低 |
不降低 |
不降低 |
不降低 |
||||||
(四)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13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
14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约束性 |
||||
15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约束性 |
||||
生态空间 |
(五)空间格局优化 |
16 |
自然生态空间 |
生态保护红线 |
—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为12.56%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2.56%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2.56% |
约束性 |
|
自然保护地 |
重要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 |
重要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 |
建成自然保护地体系 |
||||||||
生态空间 |
(五)空间格局优化 |
17 |
河湖岸线保护率 |
%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两湖两河”河湖岸线保护率: 洪泽湖为94.12% 骆马湖为64%, 黄河故道为84.36% 京杭运河为58.5%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约束性 |
||
生态经济 |
(六)资源节约与利用 |
18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准煤/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较2021年上升5.06%,“十三五”期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6.7%,完成下降10%的省定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约束性 |
||
19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立方米/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61.6,较2020年下降12.89%,完成省定目标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约束性 |
||||
20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 |
≥4.5 |
42.77公顷/亿元,同比下降5.9% |
下降率≥4.5,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下降率≥4.5,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参考性 |
||||
21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 |
吨/万元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0.6383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约束性 |
||||
22 |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 |
% |
完成年度审核计划 |
完成年度审核计划 |
完成年度审核计划 |
完成年度审核计划 |
参考性 |
||||
(七)产业循环发展 |
23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幅度 综合利用率>60%的地区 |
%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0%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2%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3% |
参考性 |
|||
生态生活 |
(八)人居环境改善 |
24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
25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95 |
95.6 |
≥95 |
≥95 |
约束性 |
||||
26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
≥50 |
40.2 |
50 |
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
参考性 |
||||
27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95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
28 |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 |
% |
≥80 |
100 |
100 |
100 |
参考性 |
||||
29 |
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平方米/人 |
≥15 |
15 |
≥15 |
≥15 |
参考性 |
||||
30 |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45 |
完成省定目标 |
完成省定目标 |
特色指标 |
||||
(九)生活方式绿色化 |
31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50 |
100 |
100 |
100 |
参考性 |
|||
32 |
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超、特大城市≥70 大城市≥60 中小城市≥50 |
% |
≥60 |
72 |
75 |
80 |
参考性 |
||||
33 |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
|
实施 |
实施 |
实施 |
实施 |
参考性 |
||||
34 |
*建成区内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面积占比 |
% |
|
40 |
50 |
80 |
特色指标 |
||||
生态生活 |
(九)生活方式绿色化 |
35 |
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 |
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 |
% |
≥50 |
81 |
≥83 |
≥85 |
参考性 |
|
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 |
% |
100 |
100 |
100 |
100 |
||||||
一次性消费品人均使用量 |
千克 |
逐步下降 |
18.8千克, 比上一年减少4.9% |
逐步下降 |
逐步下降 |
||||||
36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
≥80 |
88.06 |
90 |
95 |
约束性 |
||||
生态文化 |
(十)观念意识普及 |
37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100 |
参考性 |
||
38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
≥80 |
91.2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参考性 |
||||
39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 |
≥80 |
86.5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参考性 |
第三章 生态制度体系建设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一)优化绿色发展考评体系
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机制,按照宿迁市各板块定位,优化调整现有的宿迁市绿色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实施差异化考核制度,将资源消耗、生态产品总值、环境损害、碳强度降低、环境质量、生态保护成效等生态环境保护关键指标和工作任务纳入评价体系并加大权重。由市委、市政府对生态文明重大目标任务具体部署,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落实各层级、各部门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规范审计内容,完善审计工作构架,逐步扩大审计范围,加强审计结果分析及整改情况的跟踪和督查。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明确追责情形和认定程序,加大问责力度,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终身追责”落到实处。
(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完善生态环保督察追踪、督办、整改机制。严格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整改方案清单化管理制,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深化各级生态环境督察、各类专项督察的反馈整改。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一套完整的举报受理、转办、核查、督办、回访工作制度,确保整改任务全面落实。举一反三开展区域内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排查、整改,严肃责任追究。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体系
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意识,探索通过建立正反双向激励惩处措施激励和约束企业环保职责与义务,压实企业治污责任和守法责任。深化企业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创新,进一步规范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行为,优化环境资源配置,规范、完善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制度,实现审批、建设、监察、监测等“一
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一)完善生态环境法规制度体系
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规规章的立法和修订进程,适时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加强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联动衔接,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互通、案件移送制度,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加强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检测鉴定工作,完善资源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制度,探索“专业化司法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
(二)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对优化空间开发布局、推进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改善以及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将生态环境考量纳入产业布局、经济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事项中。严格执行规划环评制度,探索建立从项目审批源头落实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放及低效率项目监管体制。进一步强化全市规划环评质量管理,充分发挥园区规划环评刚性约束作用。督促各级产业园区定期开展自查工作,适时加大市级以下规划环评的复核力度。实施现场督办、项目限批等措施,确保规划环评执行率达到100%。
(三)落实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
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推进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源“一证式”管理模式。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建立排污许可质量控制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融合,推动排污许可与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等环境管理制度有机衔接。加强排污许可专项执法,确保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严格执行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
(四)落实工业园区(集中区)限值限量管理制度
完善工业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双控”。全面实施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引导园区和企业主动治污减排。加快推进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为落实限值限量管理提供坚实保障。
(五)完善河湖长制
全面深化“河长制”“断面达标负责人制”改革,全域建设幸福河湖。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细化乡镇级、村级河长在河道管护方面的职责,健全河道巡查、违建清理、岸线保洁、漂物打捞、清淤疏浚、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整治等方面的日常管理机制。建立“河湖长制+管网、道路、绿化、垃圾、河道”
(六)建立生态环境承载力约束机制
加强功能区划底线管控,全面统筹区域空间,划分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农业发展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完善生态环境源头管控体系,严格落实“三线一单”要求,有效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抑制高碳投资,推动碳评、环评、能评、安评融合。严格落实重大项目高质量引建工作规程,建立市级统筹调度机制,对绿色低碳、高质高效的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集约、精准、高效配置要素资源。
(七)健全“放管服”工作机制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鼓励推行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开发环保管家服务平台,规范环保第三方服务市场。完善环保技术帮扶机制,对重大项目落实“一企一策”。实行生态环境网络资源、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安全资源集约建设、集中管理、整体运维,构建“一站式”生态环境政务服务办事平台。完善“专家会诊服务”“企业环保接待日”机制,畅通服务企业“绿桥”,提升“环保管家”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高效利用资源能源制度
(一)构建能源高效利用管理制度
落实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节能准入标准,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实现“增气减煤”。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实施能效提升计划。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和能源计量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
(二)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保护制度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目标,扎实推进耕地保护各项工作。健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管机制,推进产业用地更新“双百”行动,强化区域建设用地总量、开发强度和产出效益三管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落实“增存挂钩”“增流挂钩”“增违挂钩”机制,推动土地差别化管控和“五量”管控(严控总量、增量递减、存量优化、流量增效、质量提高)。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土地入市配套制度建设,健全促进土地高效利用的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机制和配套政策,强化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
(三)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需水管理,严格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制定支持节水科技、节水产业的优惠政策,加强农业高效增效,制定推行喷灌、滴灌等节水型设施农业技术政策,加强工业节水减排,强化取水许可全过程管理,全面推行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探索将水耗标准承诺纳入企业信用档案管理。
四、全面建立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
(一)建立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
持续加大重要生态空间保护力度,优化调整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持续推进“两湖两河”保护,严守洪泽湖管理保护范围,建立湖泊水域岸线自然资源总量管理、全面节约和违规退出制度。严格执行《宿迁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加强骆马湖水源地保护管理,建立长效禁采机制。加强大运河主河道两岸空间管控,严格落实《宿迁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和《宿迁市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水环境保护条例》。
(二)全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
推进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全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逐步实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覆盖。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标准体系和产业准入政策,明确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市场规则,规范市场建设。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市场监测监管和调控机制,建立自然资源资产市场信用体系。通过规划管理、用途管制、要素配置、保护修复等手段,全面提升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水平。
(三)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落实《宿迁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全省唯一全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为契机,打通“
创新
(四)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以共享、受益者补偿和损害者赔偿为原则,逐步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利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环保贷”、PPP等政策平台,积极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扩大生态补偿范围,加快完善湿地、水资源、耕地等领域生态补偿办法。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扩大生态补偿范围,鼓励建立跨区域横向财政转移和生态补偿制度。
五、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构建立体、垂直、精准、规范、高效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执法体系。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制度,全面推进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
(二)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创新环境治理模式,推进工业园区生态环境政策集成改革,形成高效的市场配置环境资源方式和先进的生态环境监管模式。应用“政府补贴+第三方治理+税收优惠”联动机制,推动重点行业企业治污设施更新换代。推进工业园区开展第三方治理试点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完善绿色发展促进政策,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和碳排放协同增效。推行用能权、水权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建立资源环境绩效为导向的约束激励机制,推动有限资源能源和环境容量指标向重点行业企业流动。深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鼓励化工医药、食品加工、装备制造等高环境风险企业参保。优化绿色发展价格机制,促进企业提质增效。
(三)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落实排污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拓展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领域信用监管。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优化实施差别价格、差别信贷等措施。建立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
(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健全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构建以自动监测为主的水、气、声环境综合监测体系。开展卫星遥感监测影像智能解译工作,提升生态保护区域遥感监测能力,在洪泽湖和骆马湖等重要水体开展重点水生物种监测,建设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地面观测站点,提升重点生态空间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能力。加强监测监控标准化能力建设,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以“人工智能+云计算+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为核心,实现全市生态环境风险信息的集中展示与预警。建设全市环境应急指挥调度平台。
(五)健全全民参与机制
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确保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100%。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创新公众参与机制,拓宽环保监督渠道。加强举报反馈机制建设,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四章 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一、应对气候变化
(一)加强碳达峰工作顶层设计
切实强化低碳发展规划导向,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强化全市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的支撑保障。制定并落实宿迁市碳达峰行动方案,深入开展能源低碳转型行动、产业绿色升级行动、绿色城乡建设行动、交通体系优化行动、碳汇能力提升行动、循环经济减排行动、科技创新降碳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试点示范创建行动等碳达峰九大专项行动。强化目标指标约束和峰值导向,落实碳排放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二)深化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加快推进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多种能源系统互补互济。持续降低工业二氧化碳排放,积极开展碳排放强度对标活动,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发展低碳农业体系,开展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示范,推广农业循环生产方式和农业固碳技术。控制建筑领域碳排放,探索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及其配套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比例。
(三)加强非二氧化碳排放控制
加强工业非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强化从生产源头、生产过程到产品的全过程温室气体排放管理,降低工业生产过程中含氟气体和氧化亚氮的排放。加强农业生产非二氧化碳排放控制,控制农田种植、畜禽养殖过程中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加强废弃物处置甲烷排放控制,整治不符合环保标准和达到使用年限的垃圾填埋处理设施,在餐厨废弃物和生活污泥处置设施的甲烷产生环节,实施封闭负压收集和集中处理。
(四)增加生态系统碳汇
提升林业系统碳汇能力,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深化城市森林建设,加快河湖水系生态廊道建设、造林复绿工作,提升铁路、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沿线绿色通道建设水平。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加大生态公益林保护力度,实施低效林改造示范,优化造林模式。开展森林督查、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等专项执法行动,切实保障林木安全。提升湿地、土壤碳汇能力,加强湿地的总量管控和用途管制,加大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建设,优化湿地生态系统结构,维持湿地生态系统碳平衡,增加湿地面积、恢复湿地功能、丰富湿地生物多样性、增强湿地储碳固碳能力。
(五)夯实应对气候变化基础支撑
推进协同减排和融合管控,在电力、化工等行业开展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试点示范,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将碳排放重点企业纳入污染源日常监管,推进碳排放报告、监测、核查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融合。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与核算,持续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开展森林、湿地碳汇核算研究,结合宿迁市森林、湿地资源实际,开展碳汇核算试点。支持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碳汇项目进场交易,做好入市交易准备工作。加快推行碳排放权交易,落实国家和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统一部署,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和碳金融服务创新。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开展符合宿迁实际的“碳专项”系列研究。
二、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
(一)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千吨万人”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落实规范化建设要求。优化水源地布局及周边产业布局,加快实现城乡水源地整合,区域供水水源逐步转向洪泽湖、骆马湖、京杭运河等大水体及水质良好的湖泊、水库,建立水源地周边重大项目立项、建设及其运行的跟踪系统,降低水源地风险。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排查和整治,确保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保持100%。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与管理,推进水源地标准化管理与长效管护,完善水源地水质监测与信息发布。
(二)强化工业废水污染治理
强化水污染源头治理,合理规划工业布局,推进涉水企业清理和综合整治。提高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能力,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继续开展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强化工业园区管网的雨污清污分流规范化改造,逐步推进“一企一管,明(专)管排放”建设。加强特征水污染物监管,强化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氟化物、重金属、抗生素、内分泌干扰物质、药品及个人护理品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监控,切实做好医疗污水收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等监督管理。
(三)全面提升城镇污水治理水平
推进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统筹优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布局,根据区域主要水污染物收集处理能力及处理量缺口,实施差别化治理措施。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强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科学实施污水处理厂新一轮提标改造,持续推进城镇污水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加强污水处理全过程环境监管。增强初期雨水污染治理能力,因地制宜开展初期雨水截留纳管和处理设施建设。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全面巩固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持续推进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编制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方案,实施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县建设,分类推进治理。
(四)全面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强化种植业面源污染管控,优先控制重要水体干支流氮磷超标河段、重点河库、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构建农田退水闭路循环回用与生态拦截体系。持续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以县为单位编制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规范非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有序推进重点湖泊退圩(围)还湖,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市湖滨新区等6个水产养殖主产县区完善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实施方案,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持续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水系连通和清淤疏浚。
(五)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管理
进一步摸清排污口底数,全面加强排污口规范化建设。2023年底前完成全市骨干河道和重点湖泊的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加强排污口布局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排污口设置审核或备案。全面推进排污口整治,按照“取缔关停一批、登记备案一批、整治提升一批”的原则,对违法违规排污口进行分类整改,2025年底前完成排污口整治任务。强化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推进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控安装联网,实施排污口与断面水环境质量联动管理。
(六)继续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
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继续推进船舶生活污水存储设施、船舶垃圾储存容器改造,加强对从事船舶相关作业单位的环境监管,建立完善船舶油污水联合监管和处置机制。推进船舶水污染物整治工作,开展内河非法码头整治,重点建设京杭大运河绿色航运示范区。统筹推动既有码头环保设施的升级改造和新建码头环保设施的建设使用,确保生产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七)持续推进“两湖两河”保护
加强洪泽湖综合整治,建立湖泊水域岸线自然资源总量管理、全面节约和违规退出制度。全面清理圈圩养殖,依法依规推进退圩还湖还湿,建立河湖休养生息制度。推进湖滨带生态缓冲带建设,建设“支浜、湿地、草林”三大缓冲系统,研究溧河洼生态
三、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一)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实施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统筹推进PM2.5和O3、NOX与VOCs、固定源与移动源、点源与面源协同控制,加强区域联防联控。严格落实空气质量目标责任制,及时开展监测预警、督查帮扶,到2025年,PM2.5浓度下降幅度完成省定目标。实施PM2.5和O3协同治理,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差异化精细化管控。坚持源头治理,精准开展秋冬季PM2.5和夏季O3污染防治,深化全过程废气收集治理。开展VOCs来源解析,加强并持续改进更新精细化VOCs和NOX排放清单,推动VOCs排放控制从总量减排过渡到活性减排。
(二)加强工业废气治理
实施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开展重点行业“一行一策”研究,严格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限值,强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加大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提高源头管控力度,推进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强化无组织排放管理,发布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录,推进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建设VOCs“绿岛”项目,实现车间、治污设施共享。加强恶臭、有毒有害物质治理,推进“无异味”园区建设。全面实施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指导、督促各工业园区(集中区)制定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方案,加强园区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
(三)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实施扬尘精细化管控,严格区域降尘量考核。严控施工扬尘,全面推行“绿色施工”,落实“六个
(四)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强化机动车精细化管控,统筹“油、路、车”综合治理,推进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加快老旧车淘汰更新。推进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建设,建立在用车排放监管体系,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模式。加强船舶污染控制,加大船舶更新升级改造,鼓励船舶使用低硫油及清洁燃料,推进京杭运河等高等级航道加气、充(换)电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全面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提高管控要求。
(五)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落实区域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在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框架下,全面落实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统筹实施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
四、保障土壤环境质量
(一)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严控新增耕地土壤污染,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降低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开展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加强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控制和减少农业生产活动对耕地造成污染。强化重点监管企业风险防控,加强重点行业土壤污染情况排查,动态更新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加强重点监管单位日常监管力度,到2025年底,重点监管单位完成一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在排污许可证载明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加强未利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定针对不同用途的未利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措施并监督落实,防止造成土壤污染。
(二)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强化农用地分类管理,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实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动态管理,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集成和应用,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自评估,组织实施辖区内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工作。
(三)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加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推进化工、电镀、农药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活动等关闭搬迁遗留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对“四个一批”化工行业整治、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企业搬迁改造以及取消化工定位园区(沭阳循环经济产业园)关停搬迁企业遗留地块实施重点排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形成全市污染地块“一张图”。加强暂不开发利用地块风险管控,对发现污染物已经扩散或产生不良影响的,应督促地块责任主体及时采取有效污染物隔离、阻断等风险管控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有序推进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建立土壤污染责任追溯制度,明确治理与修复责任主体,强化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监管,定期开展已修复土壤地块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评估,巩固污染土壤修复成效。加强污染地块安全再利用监管,落实准入管理,健全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机制。
(四)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实施重金属污染总量控制,严格涉重企业环境准入,推进涉重企业清洁化改造,完成国家、省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任务,建立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影响后评价、后督察制度。加强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印染、铅酸蓄电池等行业隐患排查和整治,推动涉重行业生产工艺设备提升改造,开展铅锌等有色采选和冶炼、硫酸、磷肥、无机化工等行业企业废水总铊深度治理,全面推进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沭阳经济开发区南区和泗洪县青阳镇等重金属重点防控区规范化建设。
(五)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开展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工业集聚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调查监测,摸清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的地下水环境质量及周边环境风险。加强洋河双沟酒产区地下水保护,编制地下水保护规划,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统筹实施酒产区各类污染源整治,建立健全地下水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建立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和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灌溉水质监测与管理,严防人工回灌引起地下水污染。加强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管。探索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治理模式,开展重点污染区域地下水污染防控、防渗改造以及地表水与地下水紧密联系区地下水污染防控等试点示范工程。
五、开展固废治理
(一)加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促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严格产生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规范危险废物鉴别程序,推进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医疗废物源头管理,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分类管理、专用包装、集中贮存等要求。提高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实现危险废物申报、收集、转运、利用、处置一体化服务,服务区域和收集种类全覆盖,建成全程可追溯的监控体系,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科学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构建小量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体系,有序推进小量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绿岛”建设。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实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理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运用力度,建立关联预警机制。
(二)加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利用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完善工业固废管理制度,推动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单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执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建立一般工业固废全过程分类管理体系,全面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转移、处置情况在线申报。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与收集处置,鼓励生产企业间的废物循环和再利用,完善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实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推动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规范化、绿色化、规模化发展。到2025年,全市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达到95%。
(三)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
以农作物秸秆、蔬菜尾菜废弃物、废旧农膜等为重点,以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为主线,探索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治理模式。完善废旧农膜和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推进“三级”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到2025年,废旧农膜回收率达9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四)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实施垃圾源头收集市场化,加快建立城市生活垃圾“一级直转”模式、农村垃圾“中转+直运”模式,采取定点分类投放,定时分类收集、转运,全面规范垃圾源头收集。加快推进垃圾收集、中转的市场化,引入国有集团企业参与建设、收集,形成生活垃圾源头收集、中间转运、渗滤液处理、转运站和处理终端建设运营等链条式运行模式。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厨余垃圾处理、有机粪便处置等各类垃圾分类处置终端建设。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产品目录以及扶持政策,鼓励采用“互联网+回收”、智能回收等方式,增强可回收物投放、交售的便捷性。
(五)加强白色污染治理
扎实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相关办法,有序减少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应用范围。推广可降解塑料等替代产品以及可循环包装、绿色物流配送、台账记录等新业态新模式。
六、加强噪声污染综合防治
(一)严格控制工业与施工噪声
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制定项目准入机制,严防高噪声污染项目进入工业园区。完善噪声监测网络建设,加强噪声污染执法监测能力。督促企业采用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敏感区内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达标。加强施工噪声控制,规范建筑企业施工行为,加大对夜间违法施工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加强社会生活与交通噪声防治
落实声环境功能区管理要求,加强对餐饮业、商业、文化娱乐等三产噪声源的监管。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声环境保护意识,减少社区、广场等区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加强交通噪声控制,推动机动车噪声治理,强化城市禁鸣、限速管理,优化路网结构。不断改善城镇人居声环境质量,开展乡村噪声监测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降低夜间噪声。
七、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一)开展水生态调查及评估
全面开展重点河湖水生态状况摸底调查及评估工作,形成长序列水生态数据,制定河流生态监控预警与风险评估方案,洪泽湖、骆马湖等重点湖泊适时开展湖泊生态安全调查及评估,制定重点湖泊生态监控预警与风险评估方案。建立河湖生态缓冲带监测与评估体系,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结合地面调查,科学分析评价水生态的现状和变化。
(二)构筑特色生态安全屏障
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构建区域生态安全屏障,维护生态保护网络边界,提高生态空间抗风险能力,“十四五”期间,在泗洪县、泗阳县和宿豫区全域推广建设生态净化型生态安全缓冲区,其他地区围绕重要生态空间保护以及重点水体水质改善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生态安全缓冲区。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强化岸线用途管制,促进水生态恢复提升,优先在京杭运河、六塘河、柴米河等主要河流及洪泽湖等重点湖泊和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三场一通道”、野生动物保护栖息地等周边开展生态缓冲带划定、保护与生态修复试点工作。以古黄河、京杭运河宿迁段为双轴,打造生态富民廊道。到2025年,全市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56.35公里。
(三)开展“生态岛”建设试点
“十四五”期间,在泗洪县建设成子湖生态岛试验区,通过生态岛建设试点,全面提升区域生态质量,建立“一核四廊三区多点”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形成洪泽湖核心区、延伸区、屏障区三级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推动高质量生态产品聚集转化,建成水绿交融水鸟群飞、生态经济民生幸福的泗洪成子湖生态岛试验区“大斑块”。充分发挥泗洪成子湖生态岛试验区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全市生态质量更加优良,生态要素进一步丰富,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显著提高。
(四)加强湿地保护体系建设
推进自然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建设,重点保护泗洪洪泽湖、骆马湖湿地。建立、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强化湿地用途监管,加强洪泽湖周边、南水北调沿线等区域退化湿地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开展水库湿地修复,在洪泽湖、骆马湖等重要湿地被围垦或破坏的生态敏感区域,进行鸟类栖息地修复。实施省级以上湿地公园提质增效,提升湿地公园生态系统稳定性。推动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保障区域水生态安全。
(五)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评估体系,在开展全市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的基础上,推进重点保护物种、原生生态系统群落建群种、重要生物遗传资源和种质资源周期性、持续性专项调查,建立相关物种名录和数据库。构建完善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加强地面生态观测站、观测样区和样线样方建设,启动建设宿迁市三台山森林系统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点,对宿迁市典型森林生态系统区域开展周期性、连续性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观测。加强重要物种保护,强化特色植物群落及其生境保护,改善鸟类、兽类、两栖爬行类、鱼类等栖息地生境,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大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监测管理,构建外来入侵物种风险评估和风险分析体系,强化外来入侵物种防控能力。创新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开发利用机制,规范生物多样性友好型经营活动,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生态产品体系。
八、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一)加强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控
严格化工行业准入管理,深入推进化工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化工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健全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工程,高标准推进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环境保护体系规范化建设,力争升级为省级化工园区。加快园区内污染物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2023年底前实现重点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全覆盖。实施典型化工企业环境安全整治及废水深度处理升级改造,建设园区有毒有害物质排放风险应急系统。加强园区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智慧监管平台,确保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率100%,实现风险隐患“一表清、一网控、一体防”。
(二)全面推进环境风险综合防控
加强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常态化推进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确保风险点、危险源在控可控。强化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价,建立健全重点环境风险源清单。以“两湖两河”、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南水北调清水通道等敏感目标保护为重点,开展水环境安全工程建设,到2025年,全面建成“1个实施方案+N条重点河流应急处置方案和实际案例”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健全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修订编制各级环境应急预案,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夯实环境应急保障基础,加快推进市级环境应急综合队伍建设,健全多层级网络化环境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拉练,增强实战能力。
(三)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
严格核与辐射项目审批,落实好核与辐射“零报告”制度,完善放射源使用、操作、安全保卫等制度和程序,实现放射源全生命周期跟踪监管。深入推进全市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强化分类分级管控,提升放射源贮存场所安全水平。做好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推动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实施废旧放射源季度排查。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提高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能力。
(四)加强船舶港口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水路运输企业源头管控,强化航运公司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液货危险品航运企业按规定建立船舶安全与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完善船舶、港口、水上服务区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体系。严格监管危化品水上运输,实施船舶环境风险过程管控,开展船舶载运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加强船舶污染事故预警及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定期开展水路运输生产、建设运行环境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行动。完善交通运输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培训体系,建设港口和船舶污染事故以及船载危化品事故的专业应急队伍,开展京杭运河沿线城市港口码头船舶污染事故联动应急演练。
(五)有效防范新污染物与健康风险
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制定并实施有毒有害物质(含新污染物)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新化学物质登记,建立数据库和环境风险地图。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系统构建新污染物治理长效机制。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试点开展EDCs、抗生素、微塑料污染治理修复示范。
探索划定环境与健康风险区,建立高风险区域重点项目健康风险评估制度,有效支撑环境与健康危害的管理决策。依据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将已对公众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或具有较高环境健康风险的相关企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将有毒有害污染物相关管理要求纳入排污许可制度管理。
第五章 生态空间体系建设
一、生态空间用途管制
(一)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以空间统筹利用为核心,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统一空间利用与管控,形成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合理确定城镇化发展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科学从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
(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围绕“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对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实施分级分类管控措施,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原则上不得开展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逐步建立完善遥感监测和地面监测相结合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测网络体系,建立常态化巡查、核查制度,
(三)严守耕地红线
完善永久基本农田的管理制度,实施正面清单管理。建立完善基本农田储备区,在现有基本农田周边或连片化程度较差的地区,在符合生态保护和农业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实施现有耕地提质改造,农用地整治等工程,促使基本农田朝着规模化和集中化方向发展。
(四)严守城市绿线、蓝线
绿线范围内原有村庄改造应不扩大现状建设占地规模,因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等情形需要修改绿线的,应遵循区域绿地规模总量不减少、服务半径不增加、绿地系统完整的原则。蓝线范围内原则上可进行水利工程、市政管线、港口码头、道路桥梁、综合防灾、河道整治、园林绿化、生态景观等公用设施建设,对确需占用河道建设的,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对占用水域岸线进行补偿。蓝线两侧预留的建设控制地带为河流水系的调蓄空间,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不得进行有碍行洪与污染河流环境的设施建设。
(五)实施生态空间分区管控
落实《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确保生态功能不退化、水土资源不超载、排放总量不突破、准入门槛不降低、环境安全不失控。准确把握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功能定位,建立完善市域总体准入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
二、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
(一)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整合各级各类保护地,解决自然保护地区域交叉、空间重叠等问题。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完整、物种栖息地连通、保护管理统一的原则进行合并重组,解决保护管理分割、保护地破碎和孤岛化问题,构建“一核多点”自然保护地保护体系,形成以江苏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核心,骆马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江苏三台山国家森林公园、古黄河—运河风光带省级风景名胜区、江苏宿迁泗阳黄河故道省级湿地公园、江苏沭阳三河省级湿地公园等为辅的保护体系。
(二)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
自然保护地修复与治理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分区分类开展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建设生态廊道、开展重要栖息地恢复。对被占用的重要候鸟栖息地和迁徙停歇地、鱼类重要产卵区和洄游通道等生态敏感区域,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湿地重建或扩大湿地面积,营造生态鸟岛等优质水鸟栖息生境,提升栖息地水鸟种群数量。进一步加强对取水、污染物排放、野生动植物资源利用、挖砂、取土、开矿、引进外来物种和涉外科学考察等活动的管理。
(三)规范自然保护地资源利用
全面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依法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原住居民权益,实现各产权主体共建保护地、共享资源收益。对划入各类自然保护地内的集体所有土地及其附属资源,探索通过租赁、置换、赎买、合作等方式维护产权人权益,实现多元化保护。
(四)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
构建自然保护地分级分类管理体制,加强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巡护监测能力,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与自然保护地科学管理水平。持续完善全市自然保护地资源统一动态监管体系,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建立自然保护地科学评估体系,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优化和保护成效科学评估,加强自然保护地内人类活动监控监测。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动态监管自然保护地内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违法违规情况,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国土空间布局优化
(一)完善城镇空间布局
构建“1-1-2-9-N”市域城镇体系,即1个市域中心城市,1个市域副中心城市,泗洪和泗阳2个县域中心城市,9个重点镇,以及N个特色镇和一般镇。以宿迁市辖区为主体,整合中心城区资源和平台优势,做强市域中心城市,提升城市能级和服务水平。建设沭阳县城为市域副中心城市,加强与市辖区的功能联动,强化对区域的服务带动,形成一主一副的发展格局。做优做特县城,建设泗阳和泗洪2个县域中心城市,形成城市个性和特色。推进9个重点镇、18个特色镇和37个一般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二)优化产业发展布局
构建“三园两区多点”的产业功能布局,“三园”是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大国家级平台,“两区”是指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宿迁运河港两大示范园,“多点”即县级产业平台和特色小镇。全市坚持以增量调布局、以存量促转型、以减量提质量的原则,优化生产空间布局,提高产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产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政策,完善全过程评估监督机制和退出机制。
(三)构建宜居共享的生活空间
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发挥中心城区外围自然山水景观优势,以五条绿楔建设城市通风水廊,打造一、二级通风廊道系统,改善城市风环境,减轻热岛效应。巩固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完善生态园林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公园布局,形成结构清晰、特色鲜明的“一带两核、一山四环、两经两脉、八心多点”中心城区城市公园体系结构。开展两河文化公园建设,打造两河四岸,建设两园五街区。实施城市综合公园建设,探索无界公园城市建设,构建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公园体系。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生活圈内部形成多层次的社区服务体系。
四、构建全域生态大公园格局
落实宿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立足“江苏生态大公园”战略定位,
(一)市域格局
构建以两河两湖为中心,以市域主要水系为脉络,以湿地、花木等生态片区为特色的“一带两湖、五片八水多点”的生态保护格局。“一带两湖”包括由大运河、古黄河构成的两河风景玉带,由骆马湖蓝色湖湾、洪泽湖湿地湖湾构成的两湖生态风景区,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提高“一带两湖”总体生态岸线率达90%以上。“五片”为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骆马湖生态湿地区、沭阳花木生态区、泗阳平原林海区、泗洪西南岗生态林果片区,实施生态保护与建设管控,推进片区内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污染治理等相关工作。“八水”为怀洪新河、新濉河、徐洪河、六塘河、淮沭河、新沂河、大涧河、柴米河、宿连新河等八条清水生态廊道,开展岸线清理,建设缓冲、净化的河滨屏障林带。“多点”为3处遗址公园、14个湿地公园、5个森林公园以及多个农业公园试点,打造市域内集生态、文化、休闲功能于一体的绿色网络节点。
(二)市区格局
依托骆马湖、大运河、古黄河、万亩良田等自然资源,在市区构建“一城一区、一带一湾一田园”河湖城田交相辉映的格局,展现“枕湖、倚水、观田、秀城”的空间意向。“一城”即中心城区建设活力主城。“一区”即运河新区(洋河+洋北)建设独具特色的酒香慢城。“一带”即建设古韵今风的两河人文风光带。“一湾”即建设风光无限的美丽湖湾。“一田园”即构建可观、可玩、可游的大美田园基底。
(三)中心城区格局
塑造滨湖环绿、玉带穿城、
第六章 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一、生态工业体系建设
(一)构建绿色工业产业链
以推动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围绕“6+3+X”制造业体系,以20条重点产业链建设为抓手,按照绿色循环低碳要求,利用先进生态技术,培育发展资源利用率高、能耗低排放少、生态效益好的新兴产业。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新材料等高端产业发展,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绿色产业集群,形成“纵向延伸、横向耦合、末端封闭”的绿色循环产业新体系。主导产业体系通过项目引培、研发创新、技术改造,进一步完善生态产业链,提升产业生态化水平。先导产业体系着力培育形成具有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区域特色的可持续发展产业生态,提升产业集群层次。
(二)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
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包装、新营销模式对传统产业企业现有设备、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绿色化提升改造,促进传统产业向生产智能化、装备自动化、企业集聚化方向发展。重点聚焦酒类、绿色食品、高端纺织、绿色家居等传统产业,通过深入实施两化融合,推进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提升节能清洁低碳生产水平。实施“文化+”战略,将传统产业产品打造成为具有宿迁地域特色和文化基因的新产品和新品牌,助力传统产业提升附加值和竞争力。
(三)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按照产业规模化、技术高端化、布局集聚化、生产智能化、产品绿色化的要求,提升壮大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三个优势产业,加快培育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二个成长产业,引导发展数字经济高潜力产业,全力打造宿迁战略性新兴产业“3+2+1”产业体系。全面优化新一轮科技创新布局,推动产业和科技深度融合,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四)提升绿色制造水平
以电力、建材、包装印刷和工业涂装等行业为重点,强化能耗、水耗、环保、安全等标准约束,推动重点行业加快实施智能化、绿色化改造,以重点污染物削减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为重点,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绿色制造试点示范,鼓励企业加快引入绿色技术、绿色设计、绿色产品的行业标准和管理规范,打造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试点示范项目,到2025年,绿色制造体系初步形成,省级以上园区全部达到绿色园区标准,省级以上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以及市级绿色工厂数量达到150个以上。到2030年,建成完善的绿色制造体系。
二、生态农业体系建设
(一)构建生态农业产业链
改变粗放型的传统农业发展模式,推进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农林牧渔多业共生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开展加工副产物循环利用、全值利用、梯级利用,形成主导产业为核心、废弃物及副产品为纽带,多个产业链相互耦合的农业生态产业链。推进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生物质能、旅游康养等循环链接,鼓励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二)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提升行动,推动市级园区向重点镇、特色镇覆盖,向主导产业优势区布点布局。加强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重点促进粮食食品、畜禽水产、果蔬花木等产业化,打造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主体链
(三)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促进绿色技术创新在农业领域的发展和推广应用,全域实施绿色生产示范工程,建设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创建国家绿色农业发展先行区。加快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发展,持续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向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加强“绿色、环保”节约型农机利用。加快高标准农田改造,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追溯体系建设以及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向六大产业主产区覆盖。建设节水型农业生产体系,严格灌溉取水计划管理,实施来龙、蔡圩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改造。实施生态农业工程,打造泗洪西南岗农牧循环示范区、洪泽湖和骆马湖沿线渔业净水养殖示范区、园艺果蔬“两化”(化学农药、化肥)减量示范区、洪泽湖沿线稻田“生态湿地”示范区、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生态有机农业示范区。
三、生态服务业体系建设
优化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体系化、集聚化发展,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现代金融、科技服务、信息服务业五大产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全力发展现代商贸、现代旅游、健康养老、文化产业和教育培训五大产业。
(一)全力打造“电商名城”
发挥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作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能级作用,推动电商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县、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积极引导传统产业电商化,
(二)完善绿色物流体系
实施物流园区提升工程,鼓励创建国家级、省级示范物流园区。依托京杭大运河“黄金水道”,加快推进运河宿迁港三期工程以及二类水路口岸创建,将运河宿迁港建设成宿迁连江通海的“出海口”,全面形成“公铁水”联运优势以及完善的集输运网络。构建完善智能化城市配送体系,打造集交易、仓储、配送、中转、信息等功能于一体的物联网智慧物流集散中心,推进绿色低碳物流发展。加快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物流体系,提高标准化器具和包装物的循环利用水平,重点引导京东物流探索更加低碳环保的物流解决方案,实现绿色物流系统整体最优化。
(三)发展绿色旅游业
优化生态旅游发展空间格局,推动宿迁市全域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创建。加快大运河皂河古镇、新盛街片区改造、电商筑梦小镇等精品项目建设,谋划打造大运河宿迁段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四季旅游线路等特色旅游线路。提升文旅特色化智慧化水平,深化“旅游+”融合发展。加强对自然旅游资源的保护,强化自然景观的生物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的保护,防止景观破碎化。加强旅游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餐饮住宿业节能改造,加大绿色宾馆建设,推进旅游业开发、管理、消费各环节绿色化,构建循环型旅游服务体系。
(四)发展绿色商贸业
加速传统商贸绿色转型升级,支持传统商贸企业向全渠道平台商、集成服务商、供应链服务商、定制化服务商等转型,引进高端商贸载体,促进线上线下融合互动。开展“节能产品进商场”活动,鼓励和引导批零企业开展绿色采购和绿色销售,鼓励有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开展节能改造。建设绿色商场,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运用物联网技术强化资源整合和供应链全程优化。
四、产业结构调整
(一)优化工业结构
调整优化工业结构,依法建立产业出清机制,持续淘汰落后产能、污染产能、过剩产能、低端产能。推进“亩产效益”评价,对资源消耗大、污染重、产出少的市场主体,实行环境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强化关键核心技术、资金、人才等高端资源要素导入。前瞻布局先导产业,结合全市及长三角地区应用需求和产业发展趋势,遴选一批产业及技术领域进行布局,探索建立产业创新离岸孵化机制。积极打造地标产业,加快建设江苏省酿造产业园,形成酒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充分发挥“京东”平台优势,建设京东(宿迁)智能制造产业园。
(二)优化农业结构
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推进生态河蟹、工厂化食用菌、花木三大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提升农业产业能级。促进一二三产融合互动,形成全产业链。发展智慧农业,促进信息化与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度融合,提升农业生产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与“苏农云”生态共建、互联互通,建设基于北斗的农机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宿有千香”品牌大数据系统。
(三)优化服务业结构
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优化提升传统服务业态,扩大新兴服务业态供给。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高端化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向品质化和便利化发展。推动新兴服务业壮大规模、特色发展,提高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水平。到2025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50%左右。构建“一核引领、两带支撑、三城联动”服务业发展空间布局,“一核”发挥市区服务集聚辐射功能,推动高端服务业向中心城区集聚,串并联动“两带”,以沿京杭大运河发展带、沿发展大道产业带为重点,打造特色化、专业化、集成化的现代服务发展带,强化沭阳、泗阳、泗洪“三城”现代服务功能,培育形成特色鲜明、功能突出的现代服务业新区域增长极。
五、优化能源结构
(一)实施煤炭清洁替代
在工业、交通领域推进“以电代煤”“以电代油”。加大散煤治理力度,2023年底前实现“无散煤”城市。加强集中供热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增设公共热源点,除公用热电联产外禁止新建燃煤供热锅炉。到2025年底,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和落后煤电关停整合。
(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加快推动智慧能源体系全面建成,对能源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化学纤维、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企业建设在线监测平台,实施能源动态监测、能效对标、控制和优化管理。推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增效,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加快节能核心关键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推动重点用能企业逐步建立高效运转、持续改进、节能成效明显的能源管理体系,促进企业主要单位产品能耗、重点工序能耗大幅度下降,达到标杆或更高能效水平。
(三)推进清洁能源利用
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高效利用项目,推进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加快生物质供热、生物天然气发展,推动清洁高效、低碳优质能源逐步成为增量贡献主体,建立稳定的多元化供能体系。支持利用畜禽粪便为原料发展沼气工程,结合种植业生产需求对沼渣、沼液等附加产品利用,控制畜禽养殖甲烷、氧化亚氮排放。全方位启动低碳节能发展模式,加强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管理,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充电桩规划建设,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六、改善运输结构
(一)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
推动大宗货物“公转水”“公转铁”,推动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充分利用已有干支线航道、铁路专用线能力,逐步将大宗货物运输转向水路或铁路运输,探索推广大宗固体废物公铁水协调联运模式。大力发展内河集装箱运输,充分利用内河航道资源优势,加快建设内河集装箱运输核心通道,推进内河集装箱运输体系建设。依托京杭运河黄金水道以及宿连航道,积极推动“五定班轮”的运行模式,构建运河宿迁港通过京杭运河、长江经上海港(太仓港)等出海口出口的河江海联运通道,把运河宿迁港打造成上游内河港通往沿江沿海的中转港,扩大内河集装箱航线覆盖面。
(二)优化综合运输网络
畅通高等级航道网,以京杭运河为主轴,三级以上航道为骨干,加快干线航道及重要航道建设,将宿迁打造成连接鲁南、皖北,辐射淮海经济区的陆上航运中心,服务引领沿线产业发展。提升干线铁路运输能力,推进干线铁路建设及既有线的扩能、电气化改造,完善对外货运铁路通道。开展新长铁路扩能改造前期研究,提高货运铁路通行能力。加快货运枢纽布局建设,推动全市域既有货运枢纽场站资源和服务功能集聚整合、网络化协同联动,加快构建以多式联运型货运枢纽为骨干,其他通用集散型枢纽为支撑的货运枢纽场站体系。重点推动以运河宿迁港中心港区、沭阳港区为主的多式联运枢纽建设,吸引航运、货代、物流、电商等物流产业集聚,打造枢纽经济。
(三)推进绿色交通发展
积极推进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绿色枢纽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构建“绿色、高效、智慧、集约”的城市货运配送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打造绿配服务品牌。积极推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应用,稳步推进LNG动力船舶新建改建工作,推动依法依规建设内河LNG加注站。鼓励港站枢纽规划建设充换电等配套设施。依托省级绿色港口创建,加快推进港站枢纽绿色化、智能化改造,推动场站、码头前沿装卸设备、水平运输车辆、堆场装卸机械等关键设备采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协同推进船舶和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深入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到2025年,全市港口生产新能源清洁能源消费占比75%以上。
七、提升清洁化生产水平
(一)工业清洁生产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督促企业按清洁生产审核要求进行技术改造。推动能源、钢铁、焦化、建材、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印染、造纸、化学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一行一策”制定清洁生产改造提升计划。促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重点发展燃煤工业锅炉改造、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工业污水处理及回用、工业“三废”资源综合利用等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鼓励工业园区创建生态工业园区,提升园区及区内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深入实施“亩均论英雄”评价和企业碳排放绩效评价,支持建设绿色低碳园区、绿色低碳工厂,推进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
(二)农业清洁生产
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加快养殖场有机废物的资源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推广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和设施化处理技术,推广应用有益微生物生态养殖技术,控制畜禽养殖污染物无序排放。加强农业生产过程清洁化,继续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大力推进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开展化肥减量等相关田间试验示范,每年建立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和化肥减量示范区5个以上,实施2个绿色种养循环试点县项目。促进农业领域节能降耗,严格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建设节水型农业生产体系。
(三)服务业清洁生产
促进商贸企业绿色升级,培育壮大绿色流通主体,规范有序发展出行、住宿、养老等领域共享经济。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推进演出会展业绿色发展,推动汽修、装修装饰等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倡导酒店、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引导外卖、零售等行业减少过度包装。
八、推进循环经济建设
(一)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
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提升工程及生态工业园区创建,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公共平台,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全面推进“绿岛”建设。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探索新的园区循环化改造标准,推动大区域、跨区域废弃资源交换利用,增强产业关联度和耦合性。制定鼓励循环经济投资的优惠政策,加强绿色金融平台建设。建设能源管理平台,实时掌握园区内重点企业能耗情况,加强评价考核。到2025年,全面完成省级以上开发区循环化改造。
(二)构建产业循环经济链
大力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积极推动园区企业间和企业内部的循环链条培育延伸,探索建立资源联供、产品联产和产业耦合共生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开展信息采集、数据分析、流向监测,为构建区域性循环经济产业链提供信息支撑。到2025年,力争培育2-3条绿色低碳循环示范产业链。到2030年,力争培育3-4条绿色低碳循环示范产业链。
(三)推动静脉产业园建设
统筹规划各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确保静脉产业园的废弃物安全规范处置、再生资源高效回收。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城市矿产”基地。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报废船舶、废铅蓄电池等拆解利用企业规范管理和环境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整治力度。加快建立再生原材料推广使用制度,鼓励建设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产业园区。
(四)促进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
研发再制造技术装备,提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重型机床、内燃机、文办设备等再制造水平,推动盾构机、航空发动机、工业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推动建立逆向物流和旧件回收体系,支持建设再制造产品交易平台。积极推广再制造产品,鼓励企业在售后服务体系中应用再制造产品并履行告知义务。
第七章 生态生活体系建设
一、推进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
(一)加快补齐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短板
统筹优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建立健全区域水污染物平衡监督管理,实现监控联网全覆盖。加强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效能,着力消除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口、污水管网空白区。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净化,并作为城市景观用水、绿化灌溉用水循环利用,到2025年底,全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园区)城市建成区60%以上面积建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
(二)完善垃圾处理基础设施
完善生活垃圾转运设施,推进环卫综合体建设,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置设施全覆盖。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完善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统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园林垃圾等城市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协同处置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市新增生活垃圾焚烧能力500吨/日、厨余垃圾处理能力150吨/日、园林垃圾处理能力50吨/日。
(三)开展海绵城市建设
加快推进宿迁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修编工作,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核心指标、重要空间管控要素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升城区排水防涝能力,加强径流污染有效削减和雨水资源高效利用,构建健康的城市水生态系统。推广建设初期雨水截留纳管和处理设施,完成宿豫区、宿城区、经开区、苏宿园区等重点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高标准建设新区排水设施,老城区结合城市更新,加快改造不达标排水设施,全面完成易涝积水点改造工程。到2023年中心城市建成区5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
二、绿色城镇化及生态城区建设
(一)完善绿色交通网络
进一步推动宿迁市城市交通结构转型,建立品质、高效、智能的城市绿色出行系统,以绿色出行城市创建为契机,扩大绿色出行路权、优化绿色出行设施设备、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加强绿色出行方式无缝衔接。配套建设完善、便捷、安全和换乘方便的自行车及人行道系统,依托轨道交通、公交枢纽,设置自行车租赁点,努力构建集“轨道交通、常规公交、慢行交通”为一体的多元化公共交通网络。
(二)积极推广绿色建筑
积极采用绿色、环保型建筑材料和建筑节能技术,鼓励使用地热、太阳能、工业余热等新能源,配套建设中水回用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大力推广开发区企业使用分散式光伏光电设施。加强建筑节能技术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发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到2025年,全市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
(三)全力打造江苏生态大公园
丰富城市公园绿地体系,持续推进道路、水系林网建设,努力打造“有景必有林、有林必成景”的平原绿化特色。构建城市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游园四级公园体系,实施两河文化公园、黄河故道文化公园、湖滨公园、运河湾半岛公园、中运河风光带等综合公园建设,推进各类社区游园改造,利用街角路旁闲置地块建设口袋公园。改造通湖大道、洋河大道、西楚大道等城市交通干道,打造“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带状公园。到2025年,基本形成全域生态大公园格局。
三、推进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
(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农村水网、电网、路网、气网、通信网、能源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大力提升农村电气化水平。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构建“以县道为骨架,乡道为主体,村道为支撑”的高品质农村公路网。积极支持光伏、风能等新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应用,打造分布式能源监测平台,持续提供清洁、安全、高效的绿色能源。继续巩固区域供水一体化水平,提高农村天然气的覆盖率,加快5G网络建设发展,实施光纤网络升级扩容,持续推进农村地区信息网络深度覆盖。
(二)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以人居环境持续提升为抓手,助力传统乡村向田园乡村转变。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巩固农村厕所革命成果,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水平,建设一批区域性垃圾分类处置中心。统筹农村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扩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网覆盖面,梯次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向农村延伸。提升村庄风貌水平,强化规划设计,集成硬化、亮化、美化、绿化项目,打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精品村。到2025年,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生活垃圾分类乡镇覆盖率50%。
(三)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建设
开展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以镇村布局规划为引领,结合农房改善,分层推进、分类布局,深入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积极创建省级特色田园乡村,打造美丽宜居村示范样板。继续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因地制宜打造农耕渔事妙趣横生、田园村舍相映成趣的乡土景观。到2025年,建成特色田园乡村65个。实施生态田园建设,通过“农业+风景”“农业+体验”,打造系列融合农业种植、农产品加工、美食品尝、观光娱乐、农事体验的生态农业公园。
四、推进绿色生活方式
(一)倡导理性绿色的消费模式
对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无公害标志食品等绿色标识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消费适当采取财政补贴,引导公众选择新能源、节能产品。倡导理性消费,遏制铺张浪费,发挥政府在绿色消费中的导向和示范作用,禁止超标消费,提升绿色采购在政府采购中的比重。
(二)倡导低碳文明的生活方式
广泛推广《江苏生态文明20条》,倡导公众培养良好的生态文明生活习惯。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活动,试行“行为碳积分”交易办法,探索碳普惠机制在新型绿色积分机制中的应用及制度创新,引导群众养成节水节电节气、绿色出行等良好生活习惯。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群众争做低碳、环保生活的倡导者和践行者。积极开展节水、节能宣传,推进垃圾分类,推广社区“跳蚤市场”和“换物超市”。政府机关带头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和“文明餐桌行动”,推进政府机关全面使用节水、节能等设备。
(三)推行绿色低碳的办公方式
提倡办公人员日常办公方式的“绿色化”,鼓励使用节电型照明产品,不使用的电子设备要关闭电源,全市公共建筑严格执行夏季空调和冬季取暖室内温度最低和最高标准,尽量减少一次性纸杯、烘手机、饮水机的使用,营造节能办公环境。推行绿色办公方式,开展办公耗材的回收利用,减少一次性办公耗材用量,利用“互联网+”模式,建立完善统一的政府网上办公服务系统,推广视频会议等电子政务,提倡节约使用、重复利用纸张、文具等办公用品。
第八章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一、强化生态文化载体建设
(一)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合理布局,形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积极打造具有宿迁特色的最美生态文化空间,推进实施文化和生态旅游公共设施融合工程,推动宿迁现有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与三台山、洪泽湖、骆马湖等重点旅游景区景点联动共享。依托“宿迁文化云”加快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打造以文化共享、学习交流功能为主导的立体化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共享平台。
(二)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活动
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开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食品安全城市、园林城市、节水型城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建设活动。借助“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国际湿地日”“生物多样性日”等环保主题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三)开展绿色细胞工程创建活动
积极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宾馆”“绿色机关”等绿色细胞工程创建工作,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细胞组织。通过开展绿色创建行动,积极推广绿色生活,推动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发展。结合绿色学校创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知识进课堂、进教材,培育绿色校园文化,打造绿色低碳校园。
二、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一)深入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培训
设置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课程,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系统性的生态文明理念、知识、环保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教育。与各高校环境相关学院联合,开展生态环境与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学习,提高各级领导的生态文明建设理论知识。到2025年,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保持100%。
(二)加大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覆盖面
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优势,广泛宣传绿色产业、绿色消费、生态城市、生态人居环境等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科普知识。构建互联网、电视、广播、户外广告等多重覆盖的立体宣传网络,利用“互联网+”传播手段,在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宿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宿迁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等基础平台,定期发布“宿迁生态文明”相关咨询推送,鼓励公众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利用公园、广场、图书馆、博物馆、非遗陈列馆等文化设施,开展活动形式多样、主题多样的宣教活动,提高公众对生态文明的建设的知晓度。
(三)广泛开展学校生态文明教育
积极推动生态文明教育入学校、进课堂,多种形式加强教师和学生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鼓励学校编制生态文明校本课程,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教育教学过程中,并深入开展生态文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四)强化企业生态文明责任意识
强化企业环境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生态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环境重点监控企业负责人每年至少接受1次环境教育培训。开展企业员工环境教育,加强企业环保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探索建立企业环保从业人员资格化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的清洁生产技术培训,推动企业积极向“环保模范企业”的目标努力。
三、推进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一)充分挖掘生态文化地域特色资源
系统化打造“项王故里、中国酒都、水韵名城”三张名片。以水为脉,对标“水韵江苏”全面提升宿迁“水韵名城”品牌,重点强化提升骆马湖、洪泽湖两大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及中运河宿迁段、古黄河两大生态旅游廊道建设。依托酒产业,立足“好水造好酒”,把生态环境优势注入到酒产业中。进一步夯实和提升项王故里文化内涵,推动生态文旅相结合,把项王故里打造为宿迁文化遗产创意、活化的传承体验基地。全面梳理挖掘宿迁红色文化遗产资源,有机融合宿迁本地生态休闲、民俗文化等元素,丰富红色文化内涵。
(二)加大公众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力度
建立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和社会监督员制度,鼓励公众对政府环保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提高公众在环境法规和政策制定、环境决策、环境监督、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宣传教育等五大领域的参与力度,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开展环保基础设施公众开放
推动环保基础设施开放工作,推动化工、印染、水泥、钢铁等传统行业的绿色企业参与设施开放。举办座谈交流,组织开展宿迁市优秀案例评选、优秀讲解员大赛,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宿迁市环保设施公众开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持续推进宿迁市企业环保接待日工作,积极响应企业诉求,推动企业加强日常管理。
(四)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及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积极引导、培育和扶持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设立生态文明建设观察员和公众论坛,引导环保志愿者和社会公众扎实有效推进生态公益活动。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和完善专家论证、公众参与、专业组织评测等相结合的社会风险评估机制。
第九章 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一、重点工程
围绕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规划目标和重点领域,以规划近期(2023-2025)为重点建设期,分类提出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六大体系重点工程。规划期内,共实施重点工程项目82项,预计总投资约220.57亿元,详见附表。
二、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通过实施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新扩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尾水导流接管等重点工程项目,实现农村污水全域治理、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在大气方面,推进PM2.5和臭氧的协同治理,突出VOCs污染治理,加强区域协同管控,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在土壤方面,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有效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确保全区土壤环境安全。
生态系统格局稳定提升。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落实分区分类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严守空间管控边界,优化布局生产、生活、生态三个空间,完善勘界定标和生态空间保护与修复,确保区域生态功能逐步提升,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生态资产的稳定增值。从土地资源来看,逐步建立健全空间布局、项目准入约束机制,加强“三线一单”与空间规划衔接,落实环境管控单元差别化环境准入清单。
(二)经济效益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工程,将有效促进传统低效率行业升级改造,提升经济发展的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逐步形成绿色化、生态化、可持续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
发展效率稳定提升。通过强化污染综合防治,缓解环境容量压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充分的生态环境缓冲量。同时推进生产效率的优化,减少资源、能源的具体成本,构建循环经济体系。此外,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可有效降低生态受损的修复成本。
(三)社会效益
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持续改善。通过实施城市环境改善、农村环境整治、绿色出行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举措,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框架内,将逐步构建起更为宜居、更为亲善、更符合绿色发展的社会基础设施体系,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综合载体。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构建。普及
生态生活全民行动氛围日益浓厚。通过广泛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其实践成果,完善生态文明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公众参与等工作机制,推进生态文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形成全社会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的生动局面。
第十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和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牵头作用,统筹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环委会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督促检查、评估考核等工作。健全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快健全完善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各司其职、市县分级负责、专家建言献策、
二、保障资金投入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积极申请国家、省级专项资金。严格资金管理,建立有效的资金监管制度。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企业资金投入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探索经营性生态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制度,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环保设施的市场化运作。
三、严格监督考核
严格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环委会办公室对规划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开展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及时解决生态文明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实施严格的考核制度,将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开。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责任单位要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协调推进。政府定期向人大报告生态文明建设进展,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工作取得成效。
四、强化科技支撑
依托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通过多种方法和途径加快专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引进,打造一支生态文明建设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完善产学研结合体系,利用长三角地区的人才优势,积极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加强技术创新和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推进环境治理关键技术突破,积极推广应用绿色科技成果,为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管理、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监督执法等提供坚实的理论依据。
附表: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一览表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实施 期限 |
计划投资额 (万元) |
责任部门 |
一、生态制度建设工程 |
||||||
1 |
生态文明责任制度建设 |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工程 |
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终身追责”落到实处。 |
2023-2030年 |
100 |
市纪委监委 市委组织部 市生态环境局 |
2 |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完善工程 |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技术体系,对审计内容、评价指标体系、数据获取、审计结果分析等进行规范。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
2023-2030年 |
100 |
市审计局 |
|
3 |
市场机制完善 |
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程 |
以共享、受益者补偿和损害者赔偿为原则,逐步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结合主体功能区划、生态保护红线、水环境区划,提出环境资源生态补偿方案。扩大生态补偿范围,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 |
2023-2030年 |
|
市生态环境局 市财政局 |
4 |
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设工程 |
完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市场规则,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市场监测监管和调控机制,建立自然资源资产市场信用体系。 |
2023-2025年 |
200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5 |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工程 |
构建宿迁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体系;编制宿迁市生态产品价值调查、核算技术规范。明确生态产品类型和数量,量化其直接、间接价值,完成宿迁市基准年生态产品价值核算。 |
2023-2028年 |
800 |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统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水利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市财政局 市生态环境局 |
|
6 |
监督机制健全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程 |
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加强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主动及时向 |
2023-2030年 |
300 |
市生态环境局 |
二、生态安全建设工程 |
||||||
7 |
应对气候变化 |
推动碳达峰工作方案编制 |
加快编制市级碳达峰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开展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碳达峰方案研究和编制工作。制定市级“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提高本地区所属企业履约率。 |
2023-2024年 |
|
市发展改革委 市生态环境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8 |
大气污染治理 |
泗洪机械零部件制造产业园集中喷涂工程 |
建设符合泗洪主导产业发展配套需要和产业政策允许的表面处理中心。 |
2023-2025年 |
20000 |
泗洪县人民政府 |
9 |
汽修喷涂中心建设 |
建设1~2个汽修喷涂中心。 |
2023-2025年 |
5000 |
沭阳县人民政府 |
|
10 |
涉VOCs行业综合治理项目 |
制定木材加工、有机化工、工业涂装、纺织印染行业VOCs综合治理任务对照表,所有涉及企业“照表施治”。 |
2023-2025年 |
4000 |
沭阳县人民政府 |
|
11 |
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工程 |
购置洒水车、扫路车。 |
2023-2025年 |
600 |
市湖滨新区管委会 |
|
12 |
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网络构建 |
持续推进储油库、加油站、油码头的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装置安装与统一联网,“十四五”末基本建成全市储油单位、售油站点的油气回收“全链条”式在线监控网络。 |
2023-2025年 |
1000 |
市生态环境局 市商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 |
|
13 |
城市建设工地扬尘监控能力提升 |
在城市建成区内各类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安装颗粒物监测监控设备,以实现对城市建设工地颗粒物的常态化自动监控,掌握工地扬尘污染情况,推进市区扬尘精细化管控。 |
2023-2025年 |
500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14 |
大气污染治理 |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能力提升 |
在全市现有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施的基础上,增加15套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施,扩大车载远程监控终端的安装覆盖面。 |
2023-2024年 |
3000 |
市生态环境局 |
15 |
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能力建设 |
全市50%以上具备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
2023-2024年 |
1000 |
市生态环境局 |
|
16 |
大气污染热点网格加密监测微站建设 |
针对市经济开发区、湖滨新区、宿城经济开发区、宿豫高新区、膜材料产业园、重点工地等重点区域加密布设185个监测点位和100个视频监控点位,达到500米*500米范围溯源精度。 |
2023-2024年 |
2700 |
市生态环境局 宿豫区人民政府 宿城区人民政府 宿迁经开区管委会 市湖滨新区管委会 |
|
17 |
市内重要传输通道大气自动监测建设 |
在全市建设3个路边空气自动站,站点可选择在市内快速交通要道、重要交通枢纽及高速公路周边,监测指标除常规因子外,应增配碳质气溶胶、苯系物以及车流量等特征因子。 |
2023-2024年 |
4050 |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区、功能区) 人民政府(管委会) |
|
18 |
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能力建设 |
全面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推进禁用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安装定位系统,并与省机动车排气监管系统实现联网。 |
2023-2024年 |
1000 |
市生态环境局 |
|
19 |
水环境 治理 |
宿豫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
扩建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增加1.5万吨/日;扩建宿豫城东污水厂,由3万吨/日扩建为6万吨/日;扩建张家港园区污水厂,由3万吨/日扩建为6万吨/日。 |
2023-2025年 |
42000 |
宿豫区人民政府 |
20 |
沭阳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导流工程 |
铺设管道将城东、城南两个污水处理厂尾水收集后导入生态湿地,深化处理后经提升泵站排入新沂河北偏泓。 |
2023-2025年 |
25000 |
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委会 |
|
21 |
泗洪县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 |
深入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划分11个达标区,到2025年完成建成区65%面积达标建设。 |
2023-2025年 |
60000 |
泗洪县人民政府 |
|
22 |
宿豫区排水设施完善工程 |
开展混错接管网整治、修复,积水点整治,完善市政配套,新建或改造污水管网60公里,雨水管网约80公里。 |
2023-2025年 |
70000 |
宿豫区人民政府 |
|
23 |
水环境 治理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
因地制宜开展宿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宿豫区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4套,规模约1500吨/日,接管27处,建设污水管网约150公里;泗阳县实施50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计划新增3000m3/天规模;泗洪县新(扩)建农村污水处理站16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150吨/日,铺设污水管网50公里,新建提升泵站5个;沭阳县新建22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8个纳管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20吨/日,铺设污水管网39.565公里;湖滨新区对现有不能正常运行的12个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对规划保留行政村、集中居住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
2023-2025年 |
77060 |
沭阳县人民政府 泗洪县人民政府 宿豫区人民政府 宿城区人民政府 市湖滨新区管委会 |
24 |
泗洪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及河道水体生态修复、水质提升工程 |
对大刘引河、大寨河、廖沟河等河道进行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在大刘引河与城东公园乡土植物园、团结河与水杉河、早陈河与佳和公园建设补水泵站3座及配套设施,引水入园形成水系连通;在濉河、老汴河、拦山河、东风大沟等沿河建设污水管网23.5公里,在黄山路(东大街-团结河路)、汴东路(青阳路-古徐二桥)、泗州大街(泰山路-康宁路)新建污水管网5公里。 |
2023-2025年 |
50000 |
泗洪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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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三中沟黑臭水体整治工程 |
对三中沟进行内源治理,开展三中沟汇水范围内雨污分流工程。 |
2023-2025年 |
9000 |
沭阳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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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宿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
对已排查出的黑臭水体进行整治。 |
2023-2024年 |
200 |
宿城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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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沭阳城区河道水体流域性整治二期工程(开发区) |
对开发区境内的杨店支沟、官西支沟葛庄河、庙西河流域范围内的排水单位进行截污纳管、混接点改造、入河排污口整治、河岸违法建筑清理、补建雨污水管网等,对河道进行清淤、生态修复、景观打造。 |
2023-2025年 |
8000 |
沭阳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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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徐大泓、红旗大沟整治工程 |
对入北六塘河水系骨干河道徐大泓、红旗大沟进行整治,开展河道沿线控源截污。 |
2023-2025年 |
5000 |
泗阳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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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水环境 治理 |
船舶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
开展“三无”船舶专项整治,推进400总吨以下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储存装置安装改造,完成小吨位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设施的安装任务;清理 |
2023-2025年 |
33890 |
泗洪县人民政府 |
30 |
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自动监控网络建设 |
在洪泽湖、骆马湖、大运河、古黄河沿线排污口开展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引导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并推进国考水质断面周边河道排涝站水质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控装置安装,加强入河排污口水环境自动监测设施建设,“十四五”末实现全市所有登记入册的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 |
2023-2025年 |
5000 |
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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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农业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
在典型农田灌溉区进/退水通道开展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配置参数为水温、溶解氧、悬浮物、浊度、pH、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和氨氮;在全市选择重点畜禽养殖区开展1个空气自动监测能力和1个水质微型站试点建设;选取全市重点水产养殖区,开展水质微型站监测能力试点建设。 |
2023-2024年 |
340 |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区、功能区) 人民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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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土壤污染治理 |
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 |
对全区的主要农副产品产地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情况监测。 |
2023-2030年 |
25 |
宿城区人民政府 |
33 |
固体废物处置 |
一般工业固废污泥处置项目 |
江苏明德环保有限公司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污泥(含废布条掺烧)处置20万吨/年;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建设800吨/日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其中一期建设一套污泥直掺系统,规模为300吨/日,二期建设一套污泥干化系统,规模为500吨/日。 |
2023-2025年 |
33500 |
宿城区人民政府 相关企业 |
34 |
小微危险废物收集系统试点项目 |
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各试点建设1-2个小微危废收集暂存项目,集中收集、规范分类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宿城区试点建设1个小微危废收集暂存项目。 |
2023-2025年 |
12000 |
沭阳县人民政府 泗阳县人民政府 泗洪县人民政府 宿豫区人民政府 宿城区人民政府 相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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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固体废物处置 |
有机危废盐渣无害化资源化项目 |
新建一期1万吨/年有机危废单质盐资源化、二期1万吨/年混盐无害化处置项目。 |
2023-2025年 |
15109 |
宿豫区人民政府 相关企业 |
36 |
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
江苏阳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利用1.35万吨铁渣项目。宿迁玖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污泥颗粒燃料及萤石颗粒项目,年利用污泥3万吨、农业废弃物3万吨。泗洪高能环境生物质能有限公司利用泗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余量,协同处置污泥、餐厨残渣及一般工业固废项目,日处理污泥80吨、餐厨残渣30吨、农业废弃物10吨、一般固废110吨。江苏恒基路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利用污泥等一般固废生产新型路基材料项目。 |
2023-2025年 |
6000 |
泗洪县人民政府 相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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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一般固废综合类利用项目 |
以PET瓶片、泡料等为原料,生产涤纶短纤维。以硅粉、硅泥等为原料,熔化后生产半导体硅材料。 |
2023-2024年 |
20000 |
泗洪县人民政府 相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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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协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 |
近期建设生活垃圾处理(一期)规模500吨/日、厨余垃圾150吨/日;预留生活垃圾处理规模500吨/日、厨余垃圾150吨/日。 |
2023-2030年 |
36000 |
市城管局 宿城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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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生态系统保护 |
宿迁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项目 |
洪泽湖湿地生态修复项目、骆马湖退圩还湖项目、泗阳县新袁镇于湾等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泗阳县两河(京杭大运河、古黄河)廊道生态修复等。 |
2023-2025年 |
178140 |
各区县人民政府 |
40 |
六塘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开展六塘河、周马支沟、七斗沟、顺兴河、振兴河等河道水环境整治,整治长度68.45公里;六塘河河道清淤疏浚36.5千米,植物防护72万平方米;支河支沟清淤疏浚27.2公里、生态护砌16.8千米;马河汇入口建设生态沟13.8千米,河滨缓冲带17.6千米,湿地3000平方米,打造六塘河马河汇入口处生态点1处。 |
2023-2025年 |
45800 |
宿豫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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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 |
建设农村生态河道1439千米。 |
2023-2025年 |
86277 |
各区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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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泗阳淩湖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 |
建设组合式人工湿地,处理泗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尾水。 |
2023-2025年 |
6000 |
泗阳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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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生态系统保护 |
龙窝潭生态安全缓冲区水处理工程 |
对城南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进一步处理,建设生态塘系统、表面流湿地系统,辅以沉水植物净化水质,占地面积2.2万m2,处理水量0.5万吨/天。 |
2023-2025年 |
3000 |
泗阳县人民政府 |
44 |
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 |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调查,特别是洪泽湖、骆马路等陆生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摸清野生动物种群分布及活动规律等基本情况,分析人为活动对鸟类等野生动物影响状况,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提供基础资料。 |
2023-2024年 |
150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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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野大豆就地保护体系建设项目 |
围挡建设工程:围绕龙集镇800亩野大豆分布区,建设约15000m2围挡和约100个标识牌,起到保护野大豆和科普宣传的作用;林地整理工程:对保护区内发现野大豆周边区域约780亩林地进行土地平整,并配套建设排水沟渠约10000m,减少污水、洪涝对野大豆生长的影响;种质库建设工程:依托宿迁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现有用房进行种质库建设,新增培育种质资源仪器设备,其中包括电泳仪、种子低温低湿储存柜、种子保存箱等。 |
2023-2025年 |
400 |
泗洪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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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宿迁市三台山森林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建设 |
建成三台山森林固定监测样地、鸟类固定观测样点及观测站实验室等基础观测站点,以生物多样性科普、宣传教育为建设内容,配备生物多样性展示系统,建设生物多样性综合展馆,接入宿迁市生物多样性调查数据,实现区域生物多样性数据的动态展示。观测站点建设内容包含:站房改造、固定观测样地建设、仪器设备配置、宣教基地建设、人员配备和管理构建等。 |
2023-2025年 |
400 |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江苏省宿迁环境监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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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态空间保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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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生态空间用途管制 |
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监管工程 |
对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的卫星遥感监测影像开展智能解译,对特殊关注地区采用无人机精密遥测,建设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手机APP系统。 |
2023-2025年 |
1000 |
市生态环境局 |
48 |
水系连通 |
中心城区西南片区水系连通工程 |
沟通西民便河与十支沟水系,并对内部洋大河、树仁河、南京路边沟、北京路边沟等河道进行治理。 |
2023-2024年 |
26000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49 |
宿豫湖滨片区水系连通工程 |
实施宿豫、湖滨片区水系连通工程。 |
2023-2025年 |
30000 |
宿豫区人民政府 市湖滨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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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洋河片区水系连通工程 |
实施洋河新区水系连通工程。 |
2023-2025年 |
20000 |
市洋河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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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公园绿地建设 |
阿里山河、尚阳湖公园建设 |
阿里山河公园占地22万平方米,建设风光带公园;尚阳湖公园总占地约80公顷,实施公园绿地,生态湿地,透水铺装,生态停车场等。 |
2023-2024年 |
27000 |
宿豫区人民政府 |
52 |
宿城区街头绿地及口袋公园 |
项王运河 |
2023-2024年 |
500 |
宿城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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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经开区街头绿地及口袋公园 |
古楚公园等7处公园广场、街头绿地、游园,因地制宜选用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旱溪等工程,实现雨水源头减排,面源污染削减,同时为居民增加休憩游玩场所。 |
2023-2024年 |
19000 |
宿迁经开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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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态经济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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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产业结构调整 |
“两高”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 |
推动存量项目改造升级。对已投产的存量“两高”项目,推动采用先进适用节能技术进行绿色化改造,提升能效水平,力争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 |
2023-2030年 |
80000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55 |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
新增高标准农田60万亩以上,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5万亩。 |
2023-2025年 |
270000 |
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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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电商建设工程 |
围绕打造电商名城,开展国家级、省级目录品牌创建,实施电商主体培育和电商人才培育工程。 |
2023-20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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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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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循环化 发展 |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创建项目 |
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试点,带动县域内粪污基本还田。推广应用“腐熟粪肥+机械深施”“腐熟粪肥+配方肥”“沼液无害化还田”“腐熟粪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促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 |
2023-2025年 |
6000 |
泗阳县人民政府 泗洪县人民政府 |
58 |
循环化 发展 |
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工程 |
完成生态化池塘改造18.7万亩,其中水产养殖主产县(区)基本完成规模以上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改善生产环境,减少尾水污染。 |
2023-2024年 |
60000 |
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59 |
秸秆综合利用工程 |
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每年还田水稻、小麦、玉米秸秆360万亩以上。 |
2023-2025年 |
|
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60 |
资源节约 |
灌区改造、水环境整治等工程 |
实施宿豫区来龙大型灌区和泗洪县蔡圩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整治改造渠道11公里,护砌干支渠道104公里,新(拆、改)建泵站、水闸、涵洞、桥梁等配套建筑物35座,新建管道6公里,以及建设用水量测、管理及信息化等设施。 |
2023-2025年 |
29000 |
宿豫区人民政府 泗洪县人民政府 |
61 |
节水型社会建设工程 |
建成节水型载体50个。 |
2023-2025年 |
500 |
市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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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能源结构调整 |
光大绿色环保热电(宿迁)有限公司热电建设项目 |
建设循环流化床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和汽轮发电机组2组,建成后可满足周边用热、用气需求。 |
2023-2025年 |
10000 |
宿城区人民政府、光大绿色环保热电(宿迁)有限公司 |
63 |
泗洪县700MW大型光伏基地生态能源一体化项目 |
建设农光互补生态能源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700MW,配套建设70MW/140MWh储能电站。 |
2023-2025年 |
350000 |
泗洪县人民政府 |
|
64 |
天然气“镇镇通”及农房改善项目气源通达建设工程 |
完成建制镇天然气管道基本通达,敷设中压管网80公里及 |
2023-2025年 |
16000 |
泗阳县人民政府 |
|
五、生态生活建设工程 |
||||||
65 |
绿色交通建设 |
新能源公交车系统建设 |
逐步推进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 |
2023-2025年 |
18000 |
市交通运输局 |
66 |
公共自行车系统提升工程 |
推进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建设,提高覆盖率。 |
2023-2025年 |
1500 |
市城管局 |
|
67 |
绿色现代航运 |
京杭运河宿迁段范围内护岸生态化提升工程、航标工程、保障体系建设工程、桥梁提升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 |
2023-2025年 |
38900 |
市交通运输局 |
|
68 |
美丽城镇建设 |
湖滨新区道路南侧绿化提升工程 |
在玉兰路等新建绿地面积1.2万平方米,改造提升现有道路公园绿地,增加海绵设施,优化排水组织。 |
2023-2025年 |
1000 |
市湖滨新区管委会 |
69 |
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
继续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至2025年累计完成700个。 |
2023-2025年 |
210000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70 |
海绵城市建设 |
宿豫区海绵城市建设工程 |
润景苑等10个新建居住社区,盛世蓝城、盛世东城、盛世春天等3个定销商品房,宿豫区党史档案馆、宿豫文化艺术中心、宿豫区实验小学、黄山路初中及特殊学校、燕山路初中、玉泉山路初中、宿豫中学、恒山路小学等公建项目,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配建雨水花园、雨水收集池、透水铺装等设施。 |
2023-2025年 |
7300 |
宿豫区人民政府 |
71 |
宿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工程 |
家天下三期、宿迁世贸广场等10处新建小区及公建,融入海绵城市理念,配有雨水花园、雨水收集池、透水铺装等设施。 |
2023-2025年 |
10000 |
宿城区人民政府 |
|
72 |
经开区海绵城市建设工程 |
金樾府等23个新建居住社区以及第一高级中学,融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配有雨水花园、雨水收集池、透水铺装等设施。 |
2023-2025年 |
15000 |
宿迁经开区管委会 |
|
73 |
苏宿园区海绵城市建设工程 |
苏外新校区、苏州街、时代映等6处小区及公建,融入海绵城市理念,配有雨水花园、雨水收集池、透水铺装等设施。 |
2023-2025年 |
6000 |
苏宿园区管委会 |
|
74 |
湖滨新区海绵城市建设工程 |
誉湖书院等5处新建小区、地块设施,融入海绵城市理念,建设下凹式绿地、植草沟、透水路面、雨水花园等设施。 |
2023-2025年 |
6000 |
市湖滨新区管委会 |
|
75 |
通湖大道海绵设施建设与生态修复工程 |
运河南堤至北京段,长约7公里,对道路两侧绿化景观进行提升改造,建设雨污水管网,植草沟、植被缓冲带、节点雨水花园等,构建城市绿廊。 |
2023-2025年 |
23000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76 |
苏宿园区城市道路海绵设施建设与生态修复工程 |
对青海湖西路、虎丘山路等13条道路,实施新改建雨污水管网、景观绿化工程,开展提质增效、排水防涝综合改造以及海绵化专项改造。 |
2023-2025年 |
20000 |
苏宿园区管委会 |
|
77 |
海绵城市建设 |
西楚大道-牡丹江河海绵设施建设及生态修复工程 |
占地约600亩,其中绿化面积约400亩,恢复水域面积约42亩,对西楚大道西侧和牡丹江河两侧绿化景观进行提升改造,河道清淤疏浚,新建生态岸坡,建设雨污水管网,植被缓冲带、节点雨水花园、湿塘等,构建城市绿廊。 |
2023-2025年 |
28000 |
宿豫区人民政府 |
六、生态文化建设工程 |
||||||
78 |
生态文明知识普及 |
生态文明宣传工程 |
依托宿迁市志愿服务组织,在生态环境相关重要节日以行动示范、宣传倡导、知识普及、实地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生态环保志愿服务活动。 |
2023-2025年 |
100 |
市生态环境局 |
79 |
编制宿迁市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培训材料,邀请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专家开展培训讲座,加大对各级各类党政领导干部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力度。 |
2023-2025年 |
50 |
市委组织部 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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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开展企业绿色技术培训,重点培训与企业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绿色技术创新相关的环保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职工绿色生产的意识和技能。筹建网络学习平台,提高环保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专业能力。 |
2023-2025年 |
200 |
市生态环境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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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文化宣传 |
生态文化载体建设工程 |
深入挖掘酒文化、西楚文化文化资源中的生态元素和生态思想,形成一批地方特色鲜明的生态文化精品。对标“水韵江苏”文旅品牌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全面提升,发挥骆马湖、洪泽湖、中运河宿迁段、古黄河等水资源生态优势,重点强化提升骆马湖、洪泽湖两大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及中运河宿迁段、古黄河两大生态旅游廊道建设,有效支撑宿迁“水韵名城”品牌建设和发展。 |
2023-2025年 |
1000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82 |
绿色细胞创建工程 |
统筹推进绿色机关、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等绿色细胞创建工作,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建设的后续监管工作,持续开展成效评估和经验总结工作,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创建模式。 |
2023-2025年 |
2000 |
市生态环境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教育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城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