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宿迁市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00001/2024-00007 | 分类 | 政策文件及解读 对外经济合作 通知 |
发布机构 |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政办发〔2023〕55号 | 关键词 | |
文件下载 | 宿政办发〔2023〕55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宿迁市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 ||
时效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宿迁市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市商务局《宿迁市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市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4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江苏省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2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推动我市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的重要论述和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提高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降低企业市场转换制度成本,营造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提供更有力动能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内外贸融合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内外联通网络更加完善,实现内外贸高效运行、融合发展。
——经济目标实现突破。到2025年,全市进出口实绩企业超过1200家,进出口总额达90亿美元,年均增速5%左右;服务贸易进出口达3亿美元,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进出口占服务贸易比重超过50%;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力争达1800亿元,限额以上流通企业力争超过2000家。
——成果目标初步显现。到2025年,培育省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企业20家以上,形成2条以上试点经验,总结报送3个以上典型实践案例,新增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和省市标准30项。
——内外贸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到2025年,申报建设1家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园区,累计建成30个知识产权工作站,为内外贸一体化企业培养德技并修的高素质、高技能专业人才不低于2000人,开展各类技能培训不低于6000人次。
三、主要任务
(一)夯实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基础
1. 推动标准认证衔接。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专业机构等开展国内国际标准比对,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参与各类国际标准制(修)订。做好CCC免办工作(强制性产品认证),实现全程电子化申请和管理,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和后续监管。支持畜禽、园艺、特色粮油、水产品等出口农业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开展ISO(国际标准化组织)、GAP(良好农业规范)、HACCP(危害分析和临界控制点)等国际通行的认证许可。到2025年,新增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和省市标准30项。(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进同线同标同质。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简称“三同”),引导企业按照相同标准和质量要求,在同一企业生产既能满足境外特定目标市场要求,又可进行内销的产品,支持企业产品出口转内销。支持企业通过展会展销等开展“三同”产品宣传推广和供需对接活动,引导和鼓励大型商超、电商平台销售“三同”产品,加强“三同”企业和产品信息宣传推广,提高消费者认知度。加强对“三同”企业知识产权的服务力度,为“三同”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提升服务监管效能。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范有效开展审查工作,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对政策制定机关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等政策文件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审查、评估,防止出现行政干预市场竞争行为。全面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工作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
1. 推动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企业先行先试。依托我市纺织服装、酿造(酒)、膜材料、有机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内外贸并重的领跑企业。推动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企业构建国内外营销网络,发挥其在内外贸融合发展方面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发挥国家级经开区、高新区等开放平台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加大内外贸一体化相关改革创新力度。发挥宿豫区省级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示范创建区作用,围绕突出顺畅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提升双循环质量等开展试点。到2025年,培育省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企业20家以上,宿豫区通过省级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示范创建区验收。[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实施企业主体培优行动。鼓励市内有条件的大型商贸、物流企业“走出去”,加强资源整合配置,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外贸企业自建线上内销平台,利用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社群拼团等方式促进线上销售。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供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提供更多适合外贸企业需求的汇率避险产品和服务,扩大套保避险覆盖面。加强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协同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和企业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宿迁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打造产销互促联通平台。重点推动运动休闲、日用消费品类等出口企业参加国内消费品展会、产销对接会等,拓展内销市场,引导更多企业走一体化经营道路。支持内贸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江苏优品·畅行全球”等展会,抢抓订单,拓展国际市场。拓展企业出口产品转内销渠道,支持我市拥有自主品牌的外贸企业与商超建立长期直采供货关系。深化与电商平台合作,开设外贸产品专区。[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设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平台
1. 加快中国(宿迁)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推动《市县(区)共建跨境电商示范区协议》落地见效,鼓励我市企业在传统主销市场和“一带一路”沿线等新兴市场,布局一批配套服务功能完善的公共海外仓。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推动纺织服装、家居用品等优势产业“触网升级”,扩大跨境电商主体规模,到2025年,全市跨境电商实绩企业突破550家。[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强化宿迁港外贸货运功能。推进“内外贸同船运输”等改革措施落地,持续增加外贸航线班次密度,加快外贸集装箱良性发展。按照全市港口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要求,推动全市港口尽快形成业务联系,实现战略协同、同频共振。加强与太仓、上海等口岸的工作联系,推动宿迁至太仓、连云港、上海等班轮常态化运营,加快培育东入海、南进江内河中转和内外贸示范航线,做优“宿迁-连云港”的集装箱海河联运品牌,做强“宿迁-太仓港(上海港)”的外贸集装箱联运品牌。加快宿连航道(宿迁段)建设,确保到2025年全线贯通,航道等级提升至二级,进一步支撑我市外贸水运发展。到2025年,全市港口综合通过能力达3000万吨,集装箱通过能力达30万标准箱,外贸集装箱通过能力达3万标准箱。(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宿迁海关、市港口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借力数字经济,加快培育信息技术、数字金融、科技服务相关产业。以“一带一路”国家地区为重点,引导企业“走出去”,拓展外派劳务和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引导重点企业采用国外先进技术,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技术出口,扩大技术进出口规模。支持市软件园、市电商产业园申创省级服务贸易基地,支持市服贸龙头企业申创省级服务贸易重点企业。加强文化贸易企业培育,增加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出口,支持企业申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到2025年,服务贸易进出口额达3亿美元,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进出口占服务贸易比重超过50%,省级重点服贸企业和基地实现零突破。[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内外贸融合发展环境
1. 创新内外贸一体化消费场景。推动企业创新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场景,支持传统实体商业进行消费场景改造。结合“嗨在宿迁·四季购物节”活动,加入内外贸潮品“嗨购”元素,推动全市消费能级提升。支持宿迁外贸企业通过绿洽会、运河品牌电商大会等开展推介展示和产销对接活动。[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提升内外贸公共服务水平。加快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围绕重点产业园区、中心乡镇布局一批知识产权工作站(商标品牌指导站),推动申创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园区。推动开发区开展省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持续推进沭阳经开区、宿迁高新区、苏宿园区开展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建设,创造条件申报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到2025年,力争实现省级以上开发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全覆盖。开展外贸行业知识产权监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广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裁决案件办理制度,简化专利侵权纠纷裁决案件立案流程,缩短处理周期。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工作机制,指导企业开展纠纷应对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动快递业高质量发展。以“互联网+快递”为发展方向,将快递业打造成宿迁市现代服务业的关键性产业和先导性产业,实现主要发展指标在全国排名实现争先进位,加快构建现代化快递业供给体系、生态体系和治理体系,把我市建设成为业务规模领先、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区域辐射力的长三角北翼国家级快递示范城市。到2025年,全市快递业务量达到8亿件,年均增速不低于10%,业务收入达到40亿元,快递行业规模保持全国地级市前列。加快推广“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农村社区”农村寄递物流服务模式,引导快递企业加大农村自有服务网络建设力度,完善乡镇网点布局。到2025年,建设县(区)寄递公共配送中心4个、乡镇(街道)寄递公共配送中心30个,在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400个。新建、改造和优化现有的物流园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健全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配送体系。[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推进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校企合作,鼓励有条件的职技院校开设“订单班”、“冠名班”、产教融合二级学院等,精准培养技能人才,开设内外贸一体化有关课程和专题讲座。支持淮海技师学院引进德国“双元制”人才培养体系,开设中德跨境电商专业。开展内外贸一体化品牌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市场渠道拓展等相关培训。引进和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人才。加大五年制高职招生宣传力度,确保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与内外贸一体化产业发展高度契合。到2025年,为内外贸一体化企业培养德技并修的高素质、高技能专业人才2000人,开展各类技能培训6000人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和各地要高度重视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加强联动协调,抓好任务落实。各地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加强对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企业业务指导,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要统筹用好政策支持,支持市场主体培育、品牌建设、商标注册、专利运用、国际认证等,推动贸易、产业、财税、金融、科技等政策协同发力,稳定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内外贸一体化工作。
(三)加强宣传推广。加强对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工作宣传,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和活动报道,营造支持市内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的良好社会氛围。挖掘宣传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引导我市试点工作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