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市政府关于同意宿迁市市级01、02、04单元(老城区南、北片区)及所辖街区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 | ||
索引号 | 000000001/2025-00015 | 分类 | 政策文件及解读 土地 批复 |
发布机构 | 宿迁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政复﹝2024﹞118号 | 关键词 | |
文件下载 | 宿政复﹝2024﹞118号 市政府关于同意老城区南部、北部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docx | ||
时效 |
市政府关于同意宿迁市市级01、02、04单元(老城区南、北片区)及所辖街区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
宿政复﹝2024﹞118号
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批宿迁市市级01、02、04单元(老城区南、北片区)及所辖街区详细规划(修编)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宿迁市市级01、02、04单元(老城区南、北片区)及所辖街区详细规划(修编)》(以下简称《规划》)。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你局要加强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的衔接,守牢合规底线,严格依照《规划》明确的相关技术要求,有序推进《规划》的实施和管理,打造以高品质居住功能为主导,补充完善相关服务配套,融合历史文化旅游功能的生态居住片区。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规划》。确需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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