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司从破产边缘‘重生’的亲历者,我十分感谢法院通过重整程序保住了公司,让公司迎来‘新生’。如今,公司单月产值突破千万元。”不久前,在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护营商”服务站举办的“破产审判专业化提档升级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沙龙活动现场,中欧电器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欧电器”)总经理王道龙手握话筒,声音微颤却字字铿锵。
中欧电器成立于2016年12月8日,总投资2亿元,是宿迁经开区一家占地近百亩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营家用电器及配件的生产与销售。该公司投产后,年均生产洗衣机20万台,连续多年入选“中国洗衣机十大品牌”名单,2023年产值达1.4亿元。
然而,2024年1月,该公司创始人意外离世,中欧电器一度陷入经营困境。在坚持运营了几个月后,该公司资金链断裂,被迫于2024年6月停产。
“那时候心里真的没底,很多供应商到法院起诉。面对7000多万元的负债,我们根本不知道出路在哪里。”王道龙说,“还有很多债权人现场催债,这更加剧了我们的担忧。”
中欧电器一旦破产,不仅数百名职工面临失业,289名债权人的利益也得不到保障。宿迁经开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多方研判,最终达成共识——只要企业还有“重生”的希望,就不能放弃。
破局之道在哪里?依靠政府补贴、银行贷款或外部救助等方式“输血”,能维持企业的生存吗?
“中欧电器拥有土地、厂房等固定资产,有完整的生产线和较好的产品口碑,具备‘造血’功能。因此,我们建议通过重整程序挽救企业。”宿迁经开区人民法院法官从专业角度提出建议。
时间就是企业的生命线!宿迁经开区人民法院依托“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中心”,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启了一场与时间赛跑的“救治行动”。
经过中欧电器申请及前期一系列准备工作,2024年12月16日,宿迁经开区人民法院决定对中欧电器启动预重整,并根据债务人及部分债权人的推荐指定了预重整期间的破产管理人。法官们与破产管理人深入企业,全面梳理资产债务,科学评估重整价值与可行性,协调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企业财产的处置达成暂缓执行的共识,全程指导制定预重整方案。
此外,企业重整能否成功,投资人“注入活水”是关键一环。在中欧电器预重整期间,宿迁经开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与政府部门共同寻找、洽谈潜在的投资人,并在京东平台发布招募公告。经过严谨的招募及竞价程序,2025年3月11日,重整投资人确定,注入资金6700万元。投资公司承诺以股权转让的方式收购中欧电器,按“有财产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收债权全额受偿,普通债权受偿率不低于70%”的标准执行,同时承诺接收企业员工,负责已经售出产品的售后维修等。
投资方的引入为盘活全局注入了关键动力。
2025年3月17日,在宿迁经开区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破产管理人提交《中欧电器预重整方案》,并征得债权人组多数债权人的同意。
2025年3月26日,宿迁经开区人民法院正式裁定受理中欧电器破产重整申请。
2025年4月19日,中欧电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
2025年5月19日,宿迁经开区人民法院正式裁定批准中欧电器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同时,宿迁经开区人民法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通过司法协作机制协调相关外省法院,解除对中欧电器名下资产的查封、冻结措施,依法消除中欧电器不良征信记录等,为中欧电器复苏扫清障碍。
经过5个月的重整关键期,负债总额超过7000万元的中欧电器实现了从“困境”到“重生”的逆转。在宿迁经开区法院和破产管理人的指导、监督下,重整计划有效执行。截至2025年7月,普通债权人的受偿率由破产清算状态下的30%大幅提升至90%;数百名员工重新返回工作岗位,保住了“饭碗”。
“重整成功后,中欧电器生产经营迅速恢复,生产线重新运行,订单量稳步增长。更令人鼓舞的是,自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起,短短两个月,公司产值已突破2000万元。”王道龙说。
中欧电器的成功重整不仅是一家企业的“重生”故事,还是宿迁经开区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的有力证明,更是司法力量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成功案例。(记者 丁国灿 通讯员 刘祝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