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印发宿迁市高效办成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570316779/2024-00065 | 分类 | 重点工作 其他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残联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残联发〔2024〕12号 | 关键词 | |
文件下载 | 关于印发宿迁市高效办成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 ||
时效 |
关于印发宿迁市高效办成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民政局、人社局、数据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现将《宿迁市高效办成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
宿迁市民政局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数据局
2024年7月31日
宿迁市高效办成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江苏省高效办成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实施方案》(苏残发〔2024〕17号)要求,为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残疾人服务领域广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现就宿迁市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突出残疾人需求导向,围绕残疾人“全生命周期”,通过加强部门业务协同、再造审批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同步共享数据等改革措施,将多个残疾人服务“单事项”整合为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门”、诉求“一线应答”的主题集成服务,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服务内容。为全市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办理(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就业帮扶(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社会保障卡申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等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一次性集成办理。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和便民服务需要,在此基础上逐步增加与残疾人服务相关联的“一件事”办理事项范围,不断提升整体服务效能。
(二)精简申请材料。梳理细化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的办事场景,厘清事项关联性和办事逻辑性,明确各个场景的必选事项、可自主勾选事项。将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的各单事项申请表整合为“一张表”(附件2),多套材料整合为“一套材料”。申请人根据政策规定和个人实际需求,可单项也可多项申请服务事项,填写申请表单相应栏和提供相应材料。
(三)优化办事流程。建立跨部门联动审批服务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业务流程》(附件3),强化残联、民政、人社等部门协同,细化各环节的工作责任和服务标准。各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同步审批办理申请事项,形成“统一受理、数据共享、后台流转、并行审批、扎口反馈”的线上线下一体化联办服务新模式。
(四)强化数据共享。充分依托省政务服务网、省政务中台等应用支撑服务,应用全省统一的残疾人服务“一件事”联办系统,通过与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江苏省“智慧残联”平台、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等对接,实现流程交互、数据流转,避免工作人员在多个系统中重复录入数据。积极推广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在各环节应用,推进服务全程电子化,符合应用标准的电子证照不再提供实体证照,有电子证照但未达到应用标准的,由电子证照使用部门会提供部门研究确定应用标准并遵照执行。
(五)提升服务能力。线上办理“一网通办”,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苏服办”移动端等“高效办成一件事”模块多渠道网上办理,提供敏捷高效服务。线下办理“只进一门”,各地要在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或残联窗口,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服务专窗,提供一站式集成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服务专窗。诉求“一线应答”,各地12345热线要积极组织民声接听员,依托热线百科和“高效办成一件事·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主题信息集,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推进12345“民声接听员进大厅”,探索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窗设置12345专席,与首席代表、政策专员联动,提供业务咨询和导办服务,并按12345表单规范做好记录和回访。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进行服务渠道拓展、预约快办、帮办代办等创新。各责任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指导,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全科受理能力。
三、职责分工
(一)残联。市残联牵头编制市级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工作方案,同时指导县级残联开展联办业务。县级残联要推动设置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服务窗口,做好残疾人线上线下申请信息和材料的交换共享工作,负责职责内的具体业务办理。
(二)民政部门。各级民政部门负责牵头梳理优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两项补贴”)事项的办理流程,负责职责内的“两项补贴”业务工作,配合做好“两项补贴”信息数据推送和共享应用。
(三)人社部门。各级人社部门负责残疾人就业帮扶业务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事项的流程再造,配合做好“残疾人就业帮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信息数据推送和共享应用工作。负责为符合条件的各类残疾人落实相关就业政策,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四)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各级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部门为残联、民政、人社等责任部门建立业务系统连接和数据交换提供技术支撑,实现数据共享应用,保障系统运行环境安全稳定。负责做好12345热线应答工作。
四、工作计划
(一)2024年7月底前,市残联牵头编制形成市级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工作方案。各地依托基层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综合窗口或残联窗口,推动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服务专窗,实现线下办理“只进一门”。
(二)2024年9月底前,省残联完成全省统一的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受理端升级,并和责任部门完成相关业务办理系统的适应性改造,在江苏政务服务网、“苏服办”移动端上线运行。
(三)2024年10月底前,各级残联和责任部门持续做好运行保障,市残联牵头形成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报省残联。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市级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工作合力,推动各部门履职尽责。各地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业务条线,明确专人加强协调,探索形成创新做法,全面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二)加强运营推广。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高效办成一件事”,做好残疾人服务“一件事”运营有关工作。在运营过程中,通过收集意见建议、好差评跟踪分析处理等方式及时了解残疾群众对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意见建议开展功能、流程、内容的持续优化迭代升级相关工作,不断优化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服务便捷度和体验度。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责任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指导,采取数据分析、实地调研、专题督导等方式,并在各服务渠道接入政务服务“好差评”,全面掌握改革落地情况,及时研判分析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