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办歌舞娱乐场所“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级别: 省级 发文字号:
发文单位: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数据局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
发文日期:2025-08-04 实行日期:2024-10-30 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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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局、消防救援支队、南京市水务局、徐州市水务局、苏州市水务局、无锡市市政园林局: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现将《江苏省开办歌舞娱乐场所“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数据局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4年10月30日

江苏省开办歌舞娱乐场所“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4〕65号)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要求,进一步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开办歌舞娱乐场所“一件事”为目标,对市场主体开办歌舞娱乐场所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重构业务流程,线上建立统一受理端,线下建立工作专窗,实现线上线下结合的一体化集成办理,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二、实施方式

(一)服务内容。对市场主体利用已有建筑物设施申请新开办歌舞娱乐场所的,依法取得工程建设相关审批手续后,可根据经营需要,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同步申请办理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小餐饮备案)、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歌舞娱乐场所备案登记、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政务服务事项。

(二)办理方式。线下办理“只进一门”,各地要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一件事”服务专窗,提供一站式集成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服务专窗。线上办理“一网通办”,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一企来办”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等设置开办歌舞娱乐场所“一件事”模块,积极推动“苏服办”移动端办事入口开发建设,提供敏捷高效服务。企业诉求“一线应答”,在江苏12345热线百科开发建设开办歌舞娱乐场所“一件事”主题信息问答,便利企业群众搜索查询。推进12345“民声接听员进大厅”,依托热线百科和主题信息问答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探索在各地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服务专窗设置12345专席,与首席代表、政策专员联动,提供业务咨询和导办服务,并按12345表单规范做好记录和回访。

(三)工作安排。2024年9月,做好部门协调对接,制定开办歌舞娱乐场所“一件事”实施方案。依据实施方案明确办理标准,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完善系统设置、升级服务措施,2024年11月建成开办歌舞娱乐场所“一件事”统一受理端,并在南京市雨花台区试点应用。2024年12月底在全省全面实现线上线下开办歌舞娱乐场所“一件事”服务,打造文旅政务服务应用新场景,同时加强对改革涉及法律法规、业务流程、信息管理等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增强群众满意度。

三、重点任务

(一)精简申请材料。精细化梳理新开办歌舞娱乐场所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整合为一张申请表格、一套材料清单。在不改变各部门规定的准入审批条件的前提下,对同一行业的信息要素进行标准化集成,将开办歌舞娱乐场所涉及的多张申请表归并为一张申请表(附件3)。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材料进行整合、精简、优化,形成一张材料清单(附件2)和一张承诺书(附件4),提供申报材料样式。强化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和全省基础数据资源库业务支撑能力,推行“三个免于提交”,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加盖电子印章或具有电子签名的电子材料可以代替纸质材料。压减时间108天、减材料3件、减环节6个、减跑动7次。

(二)优化办事流程。全面整合优化服务流程,建立跨部门联动审批服务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开办歌舞娱乐场所“一件事”办事指南(附件1)、业务流程(附件5)和联合踏勘办法(附件6)。提升“一网通办”“一线应答”服务效能,提供帮代办服务,做到审批备案“部门联动、一次办结”,减少申请人必须参与的环节。强化政务服务、文旅、公安、住建、城管、卫健、市监、消防、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等业务协同,“一件事”服务专窗集中收取申请材料后,在规定时限内流转到联办部门办理,各责任部门依托“一件事”平台,同步获取收件信息和相关前置部门的办理信息,依法定职权并联审批,及时反馈办件结果,由“一件事”服务专窗工作人员汇总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将相关法定许可证书或凭证颁发给申请人。前置许可或备案事项提前办结,可先行归集并由“一件事”服务专窗发放,提供邮寄服务。

(三)开发办理模块。推进供给侧与需求侧精准对接,建设多场景智能服务模块,以数字新引擎助力政务新服务,依托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开发统一受理端,统一数据标准和模块服务接口,打通各部门审批业务系统,应用智能预填、智能引导、智能搜索技术,实现办件运行服务、办件业务协同、办件结果上报等功能,同时将办件全过程信息实时推送到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办件中心,以更优化的业务流程、更畅通的数据共享、更便捷的政务服务,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四)改造部门业务系统。省、市、县(市、区)相关部门根据统一受理端的建设需求,对本部门相关业务审批系统、“好差评”系统、电子证照库等进行适应性升级改造,加强数据归集共享,打通系统数据通道,通过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统一封装发布预检、数据服务等接口,实现办件自动流转和办理状态实时反馈功能,为开办歌舞娱乐场所“一件事”服务的开展提供系统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办歌舞娱乐场所“一件事”改革,是满足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便利化期盼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政府治理流程再造、部门协同和数据共享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处室抓好工作落实。以省文旅厅为改革牵头单位,采用多部门联动的服务模式,统筹协调省数据局、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推进事项办理,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堵点问题。试点地区要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创新做法,为全省全面推开开办歌舞娱乐场所“一件事”探索路径。

(二)细化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积极构建多方参与、权责明晰的工作格局,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工作问题。省文旅厅牵头推进开办歌舞娱乐场所“一件事”改革工作、负责统一受理端建设,组织热线百科问答编制,负责指导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办理;省数据局负责指导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与相关审批业务系统数据共享对接;省卫健委负责指导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办理;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小餐饮备案)办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省公安厅负责指导歌舞娱乐场所备案登记办理;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指导消防安全检查办理。各部门要对所涉及事项从业务、技术等多个方面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制定序时进度,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运营推广。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做好开办歌舞娱乐场所“一件事”服务推广工作。精心组织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接入“好差评”服务,并通过实地走访企业、发送调查问卷、开展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了解、收集各有关方面对服务的意见建议。根据意见建议开展功能、流程、内容的持续优化迭代升级工作,不断提升服务便捷度、社会认知度和群众满意度。

附件:1.开办歌舞娱乐场所“一件事”办事指南

2.开办歌舞娱乐场所“一件事”材料清单

3.开办歌舞娱乐场所“一件事”申请表

4.开办歌舞娱乐场所“一件事”承诺书

5.开办歌舞娱乐场所“一件事”业务流程

6.开办歌舞娱乐场所“一件事”现场踏勘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