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促进外贸双向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00001/2025-00246 | 分类 | 政策文件及解读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通知 |
发布机构 |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政办发〔2025〕12号 | 关键词 | |
文件下载 | 宿政办发[2025]1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促进外贸双向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 ||
时效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促进外贸双向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促进外贸双向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促进外贸双向提升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集聚发展动能,夯实工作基础,推动全市外贸由“总量提升”向“量质并行”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稳固外贸基本盘
(一)稳住骨干企业“压舱石”。聚焦新能源、机电装备、新材料等重点外贸产业,实施全市100强企业帮扶专项行动,稳住龙头企业“压舱石”。各地建立300万美元以上外贸企业全覆盖挂钩,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突出政策引领、要素保障,确保重点企业“占比不降、多做贡献”。推动重点产品出口,引导纺织服装、家居建材等行业企业,将重点产品贸易链条延伸到境外,开展出境加工,带动原材料、零部件等产品出口。突出品牌国际化建设,挖掘一批有出口、有品牌、有研发、有认证的“四有”出口企业,培育国际知名品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宿迁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功能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二)招引外贸新主体。发挥驻外招商机构作用,结合15条重点产业链,突出生产型外贸企业招引;鼓励新签约企业提前在宿注册贸易公司,实现签约即出口;加强对新竣工外贸企业服务,推动新项目投产即出口。加大与大型外贸集团合作,落地外综服平台、货源型贸易公司等,每个县区、功能区招引1个以上综合服务型平台。各地积极探索组建国资型外贸企业,实施市场化薪酬机制,自主开展进出口业务。力争全年新增外贸企业1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深化国际市场拓展。实施“百企参百展”行动,支持企业深耕传统市场,大力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南美等新兴市场,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全年组织300家次企业参加100场以上境内外展会。支持企业与中国制造网、海智在线等重点国际供应链平台对接合作,线上线下组织供需对接会。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全年推动400家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出口8亿美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二、挖掘外贸发展潜力
(四)实施三大攻坚行动。建立市级外贸攻坚协同机制,商务、工信、海关、税务、外管等部门与县区、功能区联动挖掘外贸增长潜力。实施内培外引、登高提升、进口倍增“三大行动”,“上下一盘棋”推动本地企业上台阶、达规模。力争全年推动新增进出口10亿美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宿迁海关、人民银行宿迁市分行)
(五)分类推动“颗粒归仓”。聚焦“优进优出”攻坚重点,建立异地进出口企业、招商引资新投产外贸企业清单,分类推动进出口转化。对市外有进出口本地无实绩企业,着力解决人才、认证等问题,推动在宿企业由生产基地向产销基地转变。对本地有实绩市外有增量企业,发挥“商务部门+开发园区+乡镇”三位一体联动,鼓励企业争取总部更多产能和订单份额,提升在宿进出口规模。对招商引资新投产企业,强化服务和要素“双保障”,推动在宿设立外贸总部,鼓励产能、进出口业务留在宿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宿迁海关)
(六)突出精准政策引导。各地要围绕企业需求、攻坚难点,针对性制定扶持政策,探索研究贴息支持、总部经济支持、外贸示范企业认定等方式,多措并举推动进出口业务回归、总量扩大。推进稳外贸惠企政策精准直达、限时送达,切实发挥政策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三、打造保税开放平台
(七)做大保税进口规模。围绕食品、日用消费品、工业原料等重点领域,推动企业开展保税进出口业务。各地要推动企业入驻,出台配套政策,支持有进出口增量企业开展保税业务。对通过市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企业,属地化做好帮办服务、政策引导,实现本地化进口。各地加强基地型、龙头型、配套服务型跨境电商企业招引,完善跨境电商“生态圈”,扩大“1210”进口。探索数据归集方式,按照“谁招引谁受益”原则,对县区、功能区招引或推动入驻保税物流中心企业,进出口数据统计到原县区、功能区。力争全年保税进出口规模超18亿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宿迁海关、市港口集团)
(八)打造进口集散中心。围绕高端家居、化学纤维等重点产业,依托运河宿迁港口岸功能,建设木材、橡胶等大宗商品进口集散基地。依托宿迁保税物流中心,聚焦溶解木浆、塑料粒子等进口大宗原料,打造保税进口集散中心。构建“中心内进口+中心外销售”模式,辐射周边地区相关产业,促进消费批发业扩量提质,提升保税物流中心供应链带动能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宿迁海关、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集团)
四、促推新业态发展
(九)推动服务贸易扩量。推动服务贸易、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双提升,扩大服务进出口总量。加强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企业招引,各地围绕服务贸易企业聚集地区,招引一批信息技术、数字创意等领域服贸企业,做大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总量。对照省级服务贸易示范基地标准,推动电商产业园区、市软件园等服务贸易集聚园区,加强主体引培、完善配套建设,提升示范引领作用,争创省级服务贸易示范基地。聚焦服务贸易与外资、外经联动,抓好外资企业扩大技术进出口、外经企业劳务佣金、海外仓投资等重点,做大服务贸易总量。力争全年服务贸易进出口超3亿美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迁监管分局、人民银行宿迁市分行)
(十)加快跨境电商突破。深化中国(宿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招引辐射带动性强、行业影响力大的跨境电商平台型、贸易型、服务型企业,鼓励在宿设立区域总部和运营中心等。实施“抓大扶中育小”工程,引导传统外贸企业和电商企业拓展跨境电商业务,培育示范标杆。做精做优跨境电商产业园,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园提档升级,完善基础配套,提升承载能力。实施“跨境电商+产业带”培育工程,聚焦宠物用品(食品)、汽车零部件等优势产业,强化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打造“一区一品”特色产业带。力争全市跨境电商交易额超45亿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宿迁海关)
(十一)完善海外仓全球布局。发挥海外仓畅通外贸供应链作用,抢抓“一带一路”和RCEP发展机遇,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自建或租赁的方式,在重点国家、地区布局海外仓,提升境外货物集散能力,带动“9810”出口。指导海外仓投资企业做好境外投资备案等工作,确保合规经营,提升风险应对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宿迁海关)
五、强化“走出去”带动
(十二)主动融入国际产能合作园区。积极参与柬埔寨西港特区等省级境外合作园区共建。加大境外投资政策宣讲,鼓励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等优势产业企业加强与省级境外合作园区联系,更大力度支持我市企业入区发展,带动我市面料、建材等原料出口。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自建或联合投资的方式,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三)做好走出去企业风险防范。优化实施对外投资咨询服务和安全风险防范保障项目,实施走出去服务提升计划。推动走出去平台对我市境外投资企业全覆盖,为企业提供有效信息服务、资源服务和境外安全服务。指导企业用好省商务厅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保险政策,做到外派人员人身意外险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外办)
六、发挥外资企业作用
(十四)鼓励外资企业增产扩能。着力引进龙头外资企业,以外资促外贸。鼓励外资企业通过利润再投资、资本(盈余)公积转增、债转股等方式扩大投资,以再投资方式提升能级。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配套政策,着力招引总部项目、争取订单和提升产能,扩大进出口规模。力争全市外资企业进出口同比增长5%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宿迁市分行)
(十五)稳定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信心。深入实施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对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外领域,严格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对外资准入实施管理。加强与外资企业境外总部对接,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争取总部订单,引导存量外资企业在宿迁深耕发展,发挥外资企业在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中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七、加强保障服务
(十六)强化贸易摩擦应对。完善贸易摩擦预警机制,支持企业积极应诉或申诉公平贸易案件,有效应对贸易摩擦。落实多主体协同应对机制,稳妥开展贸易救济调查,推进贸易调整援助工作,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关注欧盟碳关税、碳足迹政策走向,积极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十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企业通关、查验需求实行快速响应,压缩通关时效。落实“宿汇金”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开展外汇套保业务。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对重点外贸企业、重点新增长点企业等优化退税办理服务和退税政策辅导,促进企业规范核算,提高出口退税分类等级;加强出口退税预测,争取出口退税指标。畅通跨境商务人员往来,推动APEC商务旅行卡“网上办”“掌上办”“不见面办”。推进港口提效降费,降低进出口环节涉企收费。(责任单位:宿迁海关、市商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宿迁市分行、市外办、市港口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