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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年优待证办理

  • 高龄老人津贴申请

温馨提示

老年人优待证由江苏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监制,由宿迁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监管并委托各县、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放和管理。凡户籍在本市的、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区老龄办或当地老龄办指定的地点登记办证;常住本市一年以上的外地老年人(包括港、澳、台老人和外国老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持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如暂住证等),到当地老龄办登记办证;县(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到县、区老龄办登记办证,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到宿城区老龄办登记办证。

办理地址

老年优待证办理地址:
居民携带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卫健委老龄办 办理。

高龄老人津贴申请地址:
居民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提出申请。

高龄老人津贴标准

100周岁以上每人每年3600元,90-99周岁每人每年1200元,80-89周岁每人每年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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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符合条件的老人可自愿申请政府高龄老人津贴。可在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前1个月起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行动不便的老人可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敬老院原五保老人可委托敬老院工作人员代为申请。

办理地址

老年优待证办理地址:
居民携带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卫健委老龄办 办理。

高龄老人津贴申请地址:
居民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提出申请。

高龄老人津贴标准

100周岁以上每人每年3600元,90-99周岁每人每年1200元,80-89周岁每人每年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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